经济合作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及使用审批制度(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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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齐创乍区住宅专碾创税金!理及使用审批制度(试行)为进一步加强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保障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正常使用,维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昆明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及行政法规,结合我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情况,制定本制度。一相关文件依据(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65号);(二)云南省建设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切实加强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的通知(云建房(2006)318号)、云南省建设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加强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文件的通知(云建房
2、2006366号);(三)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规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工作的通知(昆建通(2017)552号);(四)中国老挝磨憨一磨丁经济合作区住宅维修资金首期交存标准的公示。二管理部门中国老挝磨憨一磨丁经济合作区公园城市建设管理局(以下简称“公园局”)承担辖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监督、协调等事务性工作,管理商品住宅维修资金专户资金以及对住宅维修资金使用管理进行具体业务指导。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中国老挝磨憨一磨丁经济合作区内的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管理。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或者住宅小区外与单幢住宅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也适用本制度。一个业主所有且与其他物业不具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
3、设备的除外。四资金交存(一)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首期交存标准为(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1 .多层住宅以及低层住宅、别墅、小区内非住宅:每平方米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数额66元。2 .高层住宅(含带电梯的多层):每平方米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数额为90元。(二)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三)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存凭证作为办理房屋入住手续的条件之一。未按本制度规定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开发建设单位不得将房屋交付购买人。(四)因房屋转让等原因,引起业主变更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按下列规定处理:1
4、.已足额交存维修资金的,该房屋分户账中结余的维修资金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房屋所有权过户手续办结后,受让人应当持房屋所有权证、身份证等到专户管理银行办理分户账的业主姓名变更手续。2 .原业主未交存维修资金或分户账中结余的维修资金不足首期交存金额,应当由买卖双方在房屋转让中约定足额交存。五资金存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由区公园局委托的专户管理银行开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账户,以物业管理区域为单位设账,按房屋户门号设分户账。未划定物业管理区域的,以幢(栋)为单位设账,专户管理银行按签订的合同或合作协议。六维修资金续筹业主分户账面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不足首期交存额的30%的,住宅小区已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的
5、,由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起草续交方案,组织召开业主大会,并按业主大会的决定,实施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续交工作;小区未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的,由小区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指导监督社区代行业主委员会职责,负责起草续交方案,组织召开业主大会,并按业主大会的决定,实施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续交工作。续交方案应当包括续交标准、金额、方式、时间等内容。七申请使用范围及维修资金分摊原则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用于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维护。(一)本制度所称住宅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二)本制度所称
6、共用设施设备,是指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由住宅业主或者住宅业主及有关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附属设施设备,一般包括电梯、门禁、监控系统、楼梯、公共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改造费用的分摊原则。1 .单幢房屋整体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由单幢房屋的全体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共同分摊。2 .单幢房屋涉及一个单元的维修,由单个单元内的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建筑面积的比例共同分摊;涉及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元的维修,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元内的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
7、建筑面积的比例共同分摊。专属一个楼层业主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由该楼层全体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3 .单幢房屋涉及室内共用墙体结构的维修(包括因结构需要而涉及相邻部位的维修),由两侧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建筑面积的比例共同分摊。4 .单幢房屋涉及室内毗连共用楼板结构的维修(包括因结构需要而涉及相邻部位的维修),由毗连层上下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建筑面积的比例共同分摊。5 .单幢房屋涉及外墙面的维修,由单幢房屋全体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建筑面积的比例共同分摊。6 .单幢房屋日常不上人活动的屋面维修,由维修涉及范围垂直庇护范围下各层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建筑面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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