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千乡(苏木)万村(嘎查)驭风行动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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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内蒙古自治区千乡(苏木)万村(嘎查)驭风行动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农业农村部关于组织开展“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的通知(发改能源2024)378号)精神,推动分散式风电成为农村牧区能源革命的新载体、乡村振兴的新动能,创新开发利用场景和投资建设模式,推进新能源与乡村振兴融合发展,进一步壮大嘎查村集体经济,助力乡村振兴,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一)保证嘎查村集体收益。在不增加政府债务的前提下,支持各盟市整合盟市、旗县(市、区)可支配财政资金和社会捐赠等可筹措资金,统筹安排全额政府投资项目,发电收益用于壮大嘎查村集体经济。支持建设嘎查村企合作项目,按约定获得收益。鼓励投资主体在保证
2、项目正常运营的前提下,将项目收益主要用于壮大嘎查村集体经济。(二)坚持因地制宜。以农村牧区风能资源和零散空闲土地资源为基础,综合考虑农村牧区分散式风电项目建设条件、配电网承载力、用地政策、支持生态环保和生产运行安全等,统筹布局、科学确定“千乡(苏木)万村(嘎查)驭风行动”项目规模和场址,确保项目建成后安全运行。(三)科学有序开发。按照统筹谋划、试点先行、逐步推广、惠民利民的思路,旗县(市、区)政府统筹,以嘎查村为单位,充分尊重嘎查村集体意愿,调动嘎查村集体、投资主体和电网企业积极性,严格落实分散式风电开发建设和接网条件,选择条件成熟的项目纳入试点范围,待条件具备后再推开,不一窝蜂,不一哄而上。
3、二、重点任务(一)统筹电站布局盟市能源主管部门会同电网企业指导旗县(市、区)摸底本地区风能资源、配电网接入、项目用地等条件,明确试点项目规模和建设地点,编制“千乡(苏木)万村(嘎查)驭风行动”试点方案,附省级电网企业出具的接入意见,由盟市能源、农牧主管部门联合审核后报送自治区能源局、农牧厅。原则上每个旗县(市、区)试点项目总规模不超过50兆瓦,单个试点嘎查村项目规模不超过20兆瓦(开发区、移民示范区项目纳入所在旗县(市、区)统筹实施)。支持各旗县(市、区)经认真论证后按照集中集约原则联村布局分散式风电项目。(二)确定投资方式旗县(市、区)政府统筹,以保障嘎查村集体增收效果为目标,自主选择全额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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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自治区 苏木 风行 实施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