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产地加工(趁鲜切制)中药材质量标准制定指导原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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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云南省产地加工(趁鲜切制)中药材质量标准制定指导原则中药材产地加工(趁鲜切制),是指按照传统加工方法将采收的新鲜中药材切制成片、块、段、瓣等,虽然改变了中药材的外观形态,但未改变中药材的性质,且减少了中药材干燥、浸润、切制、再干燥的加工环节,一定程度上有利于保障中药材质量的产地加工方式。以中药材产地加工(趁鲜切制)方式生产的鲜切药材属于中药材来源,可依法作为原料用于中药饮片、中药制剂、中药提取物、中药配方颗粒等药品的生产。H鲜切药材应当符合云南省产地加工(趁鲜切制)品种目录品种要求,标准的制定应在深入总结云南传统加工经验的基础上,结合中药材自身独特的生物学与理化特性,通过科学严谨的研究评价,针
2、对不同品种的特性制定质量控制指标,并在实践中应用证实切实可行。质量标准符合且不低于中国药典等国家药品标准或者云南省中药材标准和中药饮片炮制规范中的相应规定要求。H-、H标准所用术语、符号、计量单位、检验方法及相关要求等,均执行现行版中国药典、国家药品标准或者云南省中药材/中药饮片标准的有关规定。二、标准内容制定.(一)标准名称I鲜切药材名称应参照中国药品通用名称命名原则有关规定命名,应与中国药典等国家药品标准或者云南省中药材/中药饮片标准收载的名称一致,并表明鲜制。例如:云南省鲜切药材三七质量标准。(二)质量要求IL来源鲜切药材来源包括基原(单基原或多基原)即原植(动)物的中文名、拉丁学名、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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