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医保服务事项入驻便民服务机构办理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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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加快推进医保服务事项入驻便民服务机构办理的通知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中发(2021)16号)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精神,落实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相关部署,按照省医疗保障局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关于进一步推进医保服务事项入驻基层便民服务机构办理的通知和市医疗保障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医保服务事项入驻基层便民服务机构办理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进一步提升全区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的政务服务能力水平,推进医保服务事项入驻
2、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办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系列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人性化为导向,法治化为保障,标准化为基础,信息化为支撑,构建全区统一的医保经办服务管理体系,将高频医保经办服务事项纳入镇村便民服务平台,打通医保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就近就地为参保群众提供精准化、精细化的精心医保服务,带动提升基层医保服务标准化、信息化水平,积极打造“15分钟医保服务圈”,不断提升医保便民服务水平。(二)基本原则。坚持需求导向,聚焦群众医保服务需求,充分运用镇、村两级基层医保服务
3、示范站点建设及运行经验,按照规范统一、职责明确、便捷高效的原则,在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和有条件的村(社区)设置医保服务窗口,推行一窗口受理、一站式办理。(三)工作目标。2022年6月底前,完成全区所有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医保经办服务事项入驻工作。2022年12月底前,各乡镇(街道)在有条件的村(社区)建设2个以上村级医保服务站点。稳步推进新一轮村级医保服务示范站点培育建设,推动构建医保服务下沉基层的长效机制,以点带面、点面结合、纵深推进做好基层医保经办服务体系建设。二、工作任务(-)规范设置医保窗口。采取“一窗分类受理”方式,各乡镇(街道)依托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设置医保服务专窗。医保
4、服务专窗数量由各乡镇(街道)根据服务人口数量及办公场地等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设置。5月底前,各乡镇(街道)根据区医保局提供的统一规范进行窗口布局、功能划分、经办服务,配置电脑、打印机等必要的办公设备,配备医保专网,为正常办理医3保服务事项提供保障。11月底前,各乡镇(街道)要在有条件的村(社区)设置医保服务窗口。(二)合理配备工作人员。各乡镇(街道)要结合本地实际,盘活用好现有编制资源,选派2名以上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实的工作人员担任医保专窗经办人员。涉及门诊、住院费用报销资料初审专业性强,乡镇(街道)统筹协调辖区卫生院联合办理。村(社区)明确1名村(社区)干部、村医直接办理或代办人员
5、代办医保便民服务事项,并保持人员相对稳定。工作人员实行挂牌上岗,定期参加业务培训,全面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各乡镇(街道)于4月25日前将医保专窗工作人员(代办员)名单报区医保局(见附件1、附件2)。联系人及电话:代婿,18980336806,邮箱:1040503249。(三)明确下放服务事项。按照省、市统一制定下放乡镇(街道)办理的医保经办政务服务事项基本清单,6月底前,区医保局将参保登记、参保信息变更登记、医保电子凭证申领、门诊及住院费用报销资料初审等16项医保业务下放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办理(详见附件3),并根据群众需求增加下放医保经办服务事项。12月底前,各乡镇(街道)要将城乡居
6、民参保登记、城乡居民参保信息变更登记、参保人员电话号码新增和更改、医保电子凭证申领、参保人员参保信息查询等5项医保业务下放到有条件的村(社区)办理,方便群众就近办理医保业务。(四)规范优化医保服务。各乡镇(街道)要按照下放乡镇(街道)、村(社区)办理的基层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操作指南(附件4)规范办理医保业务,实行服务事项名称、事项编码、办理材料、办理时限、办理环节、服务标准“六统一”,并根据中省市要求适时调整更新。按照服务质量最优、所需材料最少、办理时限最短、办事流程最简“四最”要求,坚决取消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要求之外的办理环节和材料,切实为群众减负,推进医疗保障“放管服”改革。(五)建
7、设示范站点。坚持以点带面、整体提升,各乡镇(街道)要结合片区划分的中心村规划,12月底前,在有条件的村(社区)培育打造2个以上辐射范围广、示范效应强的村(社区)基层医保服务示范站点,形成示范引领作用,带动村(社区)医保服务站建设,全面增强服务质效,为促进医保经办服务下沉到村(社区)办理提供经验探索。(六)健全工作机制。各乡镇(街道)要建立健全“首问负责、一次告知、限时办结、责任追究”等工作机制,结合实际制定AB岗、节假日轮值、窗口人员服务规范、考勤考核等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在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设立为民服务意见箱,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定期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接受社会监督。三、职责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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