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地生态安葬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节地生态安葬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节地生态安葬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4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节地生态安葬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推行节地生态安葬,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减轻群众丧葬负担,促进社会文明进步,根据民政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等9部委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民发2016)2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实施节地生态安葬奖励政策,现将有关事宜明确如下:一奖励对象节地生态安葬的奖励对象为具有矫口区户籍逝者的亲属,其自愿在武汉市合法经营性公墓内以节地生态安葬方式安葬逝者骨灰。本办法奖励的节地生态安葬指:在武汉市经营性公墓内采取将骨灰装入可降解容器或直接埋入土中,不建墓基、墓碑和墓穴等少占土地的方式安葬骨灰,或是在武汉市经营性公墓内采取骨灰撒散
2、等不保留骨灰、不留标识、不单独留名的方式安葬骨灰。二奖励标准采取节地生态安葬方式安葬骨灰的,对逝者亲属每例奖励2000元;对骨灰二次安葬的或在经营性公墓以外安葬骨灰的不享受上述奖励。三办理程序(一)申请申请人(经办人)应当为逝者的配偶、子女、父母以及其他法定继承人。1 .申请人(经办人)应当在逝者骨灰安葬后10个工作日内,持本人身份证明,逝者的身份证明、死亡证明、火化证明,向公墓单位领取并填写武汉市节地生态安葬奖励申请表(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2 .申请人(经办人)应当在逝者骨灰安葬后15个工作日内,向逝者生前户籍所在地街道提出申请。3 .申请节地生态安葬奖励需提供以下材料:(1)申请表;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生态 安葬 奖励 办法 征求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