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用评价管理实施细则(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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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河北省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用评价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制定目的】为推进河北省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评价工作,加强河北省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动态管理,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引导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依法从业、诚实守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以及文化和旅游部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要求,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实施细则所称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是指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已取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通过计算机等装置向公众提供互联网上网服务的网吧、电脑休闲室等营业性场所。第三条【工作原则】本省
2、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用评价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综合性。多维度选取评价指标,综合反映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信用水平。(二)引导性。围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重点监管领域选取指标,通过评价结果公开引导、规范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合法经营,提升全省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用水平。(三)科学性。评价以公共信用信息为基础,结合行业管理信息,客观真实反映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用状况。第四条【部门职责】省级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全省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用评价,制定发布全省统一的信用评价方法、标准和指标体系,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用评价结果开展分级分类监管工作。市、县(市
3、、区)级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负责及时归集、填报行业管理过程中产生的信用信息,组织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填报信用评价所需的信用数据,指导市场主体依申请对信用评价结果进行修复,依据评价结果对辖区内市场主体信用实行动态监管,拓展信用场景应用,不断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促进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健康发展。第二章信用评价第五条【评价方法】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河北)归集的公共信用信息以及我省各级文化和旅游行业主管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信用信息为依据,结合企业公共信用评价结果及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上报数据,按照本细则规定的分类标准,构建信用评价模型,进行信用等级评价。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用
4、评价方法采用等级熔断和指标评分相结合的方式。(一)当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用指标出现任意一条或多条等级熔断触发条件(附录表1)时,直接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用等级定为最低信用等级。(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用评价指标(附录表2)包括日常经营、行业管理、服务质量、安全管理以及附加分五个方面。信用分值范围为0-1000分(含附加分),进行信用评分时,初始分值设置为0分。按照附录表2文化和旅游行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用评价指标表规定的指标项评分进行分值相加,得出总得分。(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用等级评价计分规则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最终信用评价得分=河北省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
5、结果得分X20%+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用评价结果得分X80%。其中,河北省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来源于河北省社会信用信息中心提供数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用评价得分指的是省级文旅部门依据附录表2文化和旅游行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用评价指标表计算出的信用评价得分。第六条【评价规则】信用评价数据实行动态管理,信用评价结果依据信用数据变化而发生变动。第七条【信用等级】河北省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用评价划分为A(优秀)、B(良好)、C(中等)、D(较差)、E(差)5级。(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总体信用分值范围为0-1200分。进行信用评分时,初始分值设置为0分。(二)按照附录表
6、2中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用指标项评分进行分值相加,计算总得分。第三章评价结果第八条【结果表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用等级按照信用分值从高到低分别用A、B、C、D、E五个等级表示:等级符号信用表示分值范围信用提示A优秀(800,1200表示在一定期限内,信用风险低B良好(700,800表示在一定期限内,信用风险较低C中等(600,700表示在一定期限内,存在一般信用风险D较差(300,600表示在一定期限内,存在有一定信用风险E差0,300表示在一定期限内,存在较大信用风险第九条【结果认领】信用评价结果形成后,由市、县文化和旅游部门组织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对结果进行认领,无正当理由不
7、认领或超期认领的,按原评价结果对外公布。第十条【异议处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对信用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认领通知15个工作日内通过河北省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信息网提出异议处理申请。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异议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并出具审核意见;省级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于5个工作日内出具最终复核意见。第十一条【结果公布】对信用评价结果无异议的,或者按照规定流程完成异议处理的,信用评价结果通过河北省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信息网对外公布,并向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及公众提供查询服务。第四章分级分类监管及社会化应用第十二条【分级分类监管】各级文化和旅游行业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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