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用评价管理实施细则(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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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用评价管理实施细则(试行).docx
河北省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用评价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制定目的】为推进河北省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评价工作,加强河北省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动态管理,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引导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依法从业、诚实守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以及文化和旅游部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要求,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实施细则所称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是指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已取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通过计算机等装置向公众提供互联网上网服务的网吧、电脑休闲室等营业性场所。第三条【工作原则】本省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用评价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综合性。多维度选取评价指标,综合反映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信用水平。(二)引导性。围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重点监管领域选取指标,通过评价结果公开引导、规范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合法经营,提升全省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用水平。(三)科学性。评价以公共信用信息为基础,结合行业管理信息,客观真实反映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用状况。第四条【部门职责】省级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全省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用评价,制定发布全省统一的信用评价方法、标准和指标体系,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用评价结果开展分级分类监管工作。市、县(市、区)级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负责及时归集、填报行业管理过程中产生的信用信息,组织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填报信用评价所需的信用数据,指导市场主体依申请对信用评价结果进行修复,依据评价结果对辖区内市场主体信用实行动态监管,拓展信用场景应用,不断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促进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健康发展。第二章信用评价第五条【评价方法】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河北)归集的公共信用信息以及我省各级文化和旅游行业主管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信用信息为依据,结合企业公共信用评价结果及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上报数据,按照本细则规定的分类标准,构建信用评价模型,进行信用等级评价。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用评价方法采用等级熔断和指标评分相结合的方式。(一)当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用指标出现任意一条或多条等级熔断触发条件(附录表1)时,直接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用等级定为最低信用等级。(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用评价指标(附录表2)包括日常经营、行业管理、服务质量、安全管理以及附加分五个方面。信用分值范围为0-1000分(含附加分),进行信用评分时,初始分值设置为0分。按照附录表2文化和旅游行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用评价指标表规定的指标项评分进行分值相加,得出总得分。(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用等级评价计分规则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最终信用评价得分=河北省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得分X20%+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用评价结果得分X80%。其中,河北省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来源于河北省社会信用信息中心提供数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用评价得分指的是省级文旅部门依据附录表2文化和旅游行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用评价指标表计算出的信用评价得分。第六条【评价规则】信用评价数据实行动态管理,信用评价结果依据信用数据变化而发生变动。第七条【信用等级】河北省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用评价划分为A(优秀)、B(良好)、C(中等)、D(较差)、E(差)5级。(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总体信用分值范围为0-1200分。进行信用评分时,初始分值设置为0分。(二)按照附录表2中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用指标项评分进行分值相加,计算总得分。第三章评价结果第八条【结果表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用等级按照信用分值从高到低分别用A、B、C、D、E五个等级表示:等级符号信用表示分值范围信用提示A优秀(800,1200表示在一定期限内,信用风险低B良好(700,800表示在一定期限内,信用风险较低C中等(600,700表示在一定期限内,存在一般信用风险D较差(300,600表示在一定期限内,存在有一定信用风险E差0,300表示在一定期限内,存在较大信用风险第九条【结果认领】信用评价结果形成后,由市、县文化和旅游部门组织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对结果进行认领,无正当理由不认领或超期认领的,按原评价结果对外公布。第十条【异议处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对信用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认领通知15个工作日内通过河北省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信息网提出异议处理申请。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异议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并出具审核意见;省级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于5个工作日内出具最终复核意见。第十一条【结果公布】对信用评价结果无异议的,或者按照规定流程完成异议处理的,信用评价结果通过河北省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信息网对外公布,并向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及公众提供查询服务。第四章分级分类监管及社会化应用第十二条【分级分类监管】各级文化和旅游行业主管部门依据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结果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对于信用较好、风险较低的市场主体,减少检查比例和频次;违法失信、风险较高的市场主体,列为重点监管对象,提高检查比例和频次。第十三条【社会化应用】在保障评价对象权益基础上,各级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加强与各类社会机构合作,推进行业信用评价结果在“信用+”便企惠民活动中的应用,不断建立健全行业信用评价结果的社会化应用机制。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施行日期】本实施细则自2025年XX月XX日起施行。附件:表1信用等级熔断指标表。表2信用评价指标及评分表。表1信用等级熔断指标表序号信用等级熔断指标项等级1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被行业主管部门认定为严重失信主体的。E级2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利用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制作、下载、复制、查阅、发布、传播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一)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迷信的;(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七)宣传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九)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十)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E级3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存在故意制作或者传播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破坏性程序,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活动等情形。E级4近一年,发生重大负面舆情、群体性投诉,造成严重社会影响且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负有主要责任。E级5近一年,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并且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负有主要责任的。E级6在各类安全生产检查中,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拒不履行监管部门提出的“纠正、要求限期改正或责令立即排除隐患”等监督检查要求的。E级表2信用评价指标及评分表序号一级指标一级指标分数二级指标二级指标分数三级指标三级指标分数得分指标说明及评分每项得分1日常经营350经营规模40经营年限10经营年限三10年105年W经营年限10年5经营年限5年2机位数量10提供的服务机位数量三200个10100个W提供的服务机位数量200个5提供的服务机位数量100个2营业面积10经营场所面积三100o平方米10500平方米W经营场所面积1000平方米5经营场所面积500平方米2员工10员工人数三IO人10人数5人W员工人数VIo人5员工人数5人2经营状态80经营异常80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列入后已移除的。80履约履诺80合同履约40近一年,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未有因债务违约、拖欠服务费、损害员工权益、合同欺诈等法院判决、劳动仲裁记录的。40履诺信息40近一年,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不存在在行政审批事项中信用承诺违诺情况,或违诺后已完成信用修复的。40合规经营150证照明示50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按规定在营业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50禁入明示50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按规定在营业场所入口处的显著位置悬挂未成年人禁入标志的。50合规登记50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按规定对上网消费者的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进行核对、登记,并记录有关上网信息,登记内容和记录备份保存时间不得少于60日的。502行业管理350行业自律50行业自律50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签订行业自律公约或为相关行业协会成员的。50行政监管300信息报送50近一年,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能按照行业管理部门要求,积极、准确、完整报送信息的。50无行政处罚80近三年,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无行政处罚行为的。80行政强制30近一年,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无行政强制执行记录的。30执行警示信息情况30近一年,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在行业信用记录内,无通报警示信息的。30安全管理制度30具有健全、完善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的。30省公共信用评价80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未被认定为文化和旅游市场轻微失信主体803服务质量100消费者评价100评价记录100近一年,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未受到有责投诉的。如出现有责投诉,每次在该项总分中扣除10分(最高不超过100分)。1004安全管理200场所安全200禁燃守规50近一年,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按规定禁止明火照明和吸烟并悬挂禁止吸烟标志的。50禁带合规50近一年,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有“禁止带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标志的。50疏散守规50近一年,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按规定营业期间门窗、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未安装固定的封闭窗帘栅栏的。50技措守规50近一年,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无“擅自停止实施安全技术措施”情形的。50表2信用评价指标及评分表(附加分)序号附加分指标最高分值附加分指标说明及评分每项(次)得分1荣誉表彰40近三年,获得行政部门或行业协会等组织授予的国家级荣誉表彰(包括员工)40近二年,获得行政部门或行业协会等组织授予的省级荣誉表彰(包括员工)30近三年,获得行政部门或行业协会等组织授予的市级荣誉表彰(包括员工)20近三年,获得行政部门或旅游行业协会等组织授予的区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