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磐安县土地储备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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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磐安县土地储备管理办法一总体要求为加强自然资源资产统一管理,建立多方参与、资金保障、规范运行、权益落实的土地储备制度,形成国有建设用地“批一征一储一供一用”全链条管理体系,增强政府对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的调控和保障能力,促进土地资源的高效配置和合理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务院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200115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土地储备工作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浙政办发202231号)和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浙江省土地储备工作指引(试行)(浙自然资发202210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磐安县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的储备工作适用本办法。
2、本办法所称的土地储备是指县人民政府为调控土地市场、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落实和维护所有者权益、依法取得土地,实施资产管护、组织前期开发、储存以备供应的行为。土地储备工作归口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管理,磐安县土地储备中心承担土地储备具体实施工作。县财政局负责土地储备资金及形成资产的监管。建立健全统一计划、统一储备、统一供应、多方参与的土地储备机制。磐安县土地储备中心负责储备土地的统一管理,日常维护、前期开发等具体业务可自行组织开展,也可以报经县政府同意委托各区块管委会、乡镇(街道)、国有企业等做地主体实施。二储备计划磐安县土地储备中心根据磐安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
3、案、闲置低效用地整治和再开发计划等,综合分析用地需求量、市场调控方向、土地开发利用现状、资金保障能力,编制土地储备三年滚动计划,合理确定未来三年土地储备规模,对三年内可收储的土地资源,在总量、结构、布局、时序等方面作出统筹安排,明确土地储备片区、项目、地块,科学调配土地。磐安县土地储备中心应会同县财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经济商务局等相关部门,根据城乡建设发展和土地市场调控的需要,结合年度土地供应计划,依据轻重缓急对三年滚动确定的项目进行合理筛选,于每年第三季度组织编制下一年度土地储备计划,明确前期开发、储备、供应地块,落实资金预算,报县政府批准,并报省、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备案。因土地市场
4、调控政策变化或低效用地再开发、规划调整等原因确需调整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的,每年中期可调整一次,按原审批程序备案、报批。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具体内容另行制定。三、土地储备范围和入库储备标准全面实行“多个渠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的土地储备制度。储备土地必须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存在土壤污染、文物遗存、矿产压覆、洪涝隐患、地质灾害风险等情况的土地,按照有关规定由相关单位完成核查、评估、治理后,方可实施入库储备。下列土地可以纳入储备范围:(一)依法收回的国有建设用地:1 .因实施国土空间规划进行旧城区(镇)改建需要依法收回的土地;2 .因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3 .土地使用权届满需依法收回的土地
5、;4 .依法收回的闲置低效土地;5 .土地使用者不按照批准用途使用国有土地的;6 .因违法违规建设需要依法没收的土地;7 .因单位撤销、迁移、解散、破产或其他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8 .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9 .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收回的其他国有土地。(二)为了公共利益需要,已依法实施征收的土地;(三)行使优先购买权而取得的土地;(四)破产企业需处置的土地;(五)因实施国土空间规划进行旧城区(镇)改建或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法置换的土地;(六)其他依法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土地储备入库前,磐安县土地储备中心可根据需要向磐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登记手续。储备土地登记的使用权类
6、型统一确定为“其他(政府储备)”,登记用途应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用地用海分类细化到二级类。依法实施征收的土地,各区块管委会、乡镇(街道)、国有企业等做地主体需完成征地补偿安置和前期做地方可入库储备。做地标准如下:(一)补偿安置到位。宗地须产权清晰,征收(拆迁)补偿安置落实到位,没有经济法律纠纷,涉及原土地及房屋有关权利的,相关权证应注销完毕。(二)地块清表到位。宗地须勘测定界清晰,无农作物、经济作物(可保留树木除外),无建(构)筑物(规划保留的除外),地上及地下管线迁移完毕(可保留的除外),围墙(挡)应构筑完毕。(三)污染修复到位。宗地须明确规划用途,对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有关要求,按
7、规定完成土壤污染状况核查、评估和治理修复,并取得金华市生态环境局磐安分局意见。(四)文物保护到位。严格落实土地储备考古前置规定和流程,将磐安县文物保护所出具的土地储备考古前置审查意见纳入土地收储入库或出让(划拨)的必要条件,做到“先考古后出让”。磐安县土地储备中心或各区块管委会、乡镇(街道)、国有企业等做地主体依法履行土地储备考古前置工作的直接责任,做好土地储备考古前置相关工作,预留足够的考古工作时间。拟储备土地做地主体对照做地标准,按规定完成相关做地工作,如实填报金华市磐安县储备土地入库验收申请表,向磐安县土地储备中心提出验收申请,提供土地取得、权证注销、场地平整、管线迁移、污染考古调查等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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