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中小微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软件服务包相关管理办法(修订.docx
《安徽省中小微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软件服务包相关管理办法(修订.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安徽省中小微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软件服务包相关管理办法(修订.docx(13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附件1安徽省中小微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软件服务包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优化完善数字化软件服务包管理机制,提升推广应用质量,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以数字化转型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实施方案及支持政策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安徽省中小微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软件服务包(以下简称“软件服务包)的征集、推广应用、工作考核和调度等。第二章征集软件范围第三条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指导意见,围绕制造业企业需求,征集一批使用便捷、功能有效、价格合理的数字化软件产品,启蒙中小微制造业企业应用数字化软件意识。第四条征集软件需符合
2、以下条件:(一)软件符合SaaS(软件即服务)模式要求,可按订阅服务方式收费;称、软件功能和规格、价格等,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备案。第十条有意愿参加软件服务包推广的软件服务供应商向平台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2 .上一年度企业财务报表(如无,提供情况说明);3 .软件的知识产权证明材料(软件著作权或专利证书等);4 .申报的软件经符合国家要求的第三方测评机构测试通过的报告;5 .申请承诺书;6 .软件价格和证明材料;7 .其他佐证材料等。第四章推广应用方式第十一条征集的软件部署在平台,以云化服务方式供省内中小微制造业企业根据数字化转型需要订阅使用。第
3、十二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加强与税务等部门对接,摸排企业情况,研究制定年度推广应用工作方案。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做好企业需求摸排,组织平台加强企业对接服务,报送年度推广计划,推动企业“免申即享”应用软件。第十三条各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平台按职责分工,开展政策宣贯、应用对接、使用培训和售后服务,指导中小微制造业企业入驻平台,订阅、使用软件服务包。第十四条平台按照市场化原则开展推广应用,加强平台建供应商资金。第二十条鼓励各市安排资金支持征集软件,扩大升级软件服务包范围,或用于企业用完1万元补助额度以后软件服务包应用补助。第六章职责与分工第二十一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统筹协调和考核管理,落实省委省政府
4、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软件服务包推广应用工作,履行好制度设计、资金预算、重点工作会商、全过程监管、验收考核等职责。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协调服务和跟踪调度,指导企业建立软件服务包应用责任制,加强政策宣贯、需求摸排、计划制定、组织实施,及时跟踪调度推广应用情况,做好市级验收核查工作,培育市级示范应用案例。笫二十二条平台负责软件服务包推广应用服务工作,优化推广应用流程,持续提升推广应用服务能力,按照市场化原则开展推广应用;做好企业需求调研、软件对接、云化部署、软件产品和软件服务供应商管理等,加强宣传对接和应用服务,快速响应用户咨询和诉求;完善平台功能,支持软件服务包发放、领取和软件云化应用,提升数据
5、管理综合能力,建立企业数据安全保障责任制,确保平台数据、应用、资金安全;会同软件服务供应商打通软件使用数据,对使用效果数据进行采集和分析,向各级工信部门开放软件订单数据和汇总分析数据等非企业隐私数据查看权限,配合做好验收考核;配合做好应用案例培育,及时分析使用数据、总结应用案例等,向工信部门报送。制定平台风险防范安全管理制度并公开发布,部署安全防护功能模块或组件;提供统一的、企业可管理、可转移的数据存储服务,让企业数据属于企业;5 .平台按照市场化原则,提升线上和线下推广服务的能力,建立运维服务责任制,成立工作专班,在服务的地市建立服务团队,按照要求开展软硬件资源和开发工具的接入、控制和管理;
6、故障响应时间不超过2小时(响应方式包括现场、远程、电话指导等);用户对订单评价为“满意”的比例不低于95%;6 .软件服务供应商建立数字化软件运行专项工作责任制,专人负责软件应用指导、技术运维服务等工作。第二十六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各市软件服务包推广应用政策落实情况等进行调度。第二十七条平台考核不合格,取消下一年度软件服务包推广资格。对因产品和服务问题导致用户经济等损失的,由软件服务供应商和平台按照其责任划分共同赔付,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视情况决定是否取消该供应商下一年度软件推广资格,并对平台年度考核予以扣分。第八章附则笫二十八条本办法由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安徽省中小
7、微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软件服务包集中采用管理办法(试行)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微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软件服务包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同时废止。安徽省中小微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软件服务包推广应用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优化提升中小微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转型效率,降低中小微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转型成本,规范中小微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软件服务包推广应用补助资金兑现工作,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以数字化转型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实施方案及支持政策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安徽省中小微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软件服务包(以下简称软件服务包)的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安徽省 中小 制造业 企业 数字化 软件 服务 相关 管理办法 修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