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学术成果加分申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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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学院学术成果加分申报表说明:1 .可申报的学术成果需产生在*年9月1日-*年8月31日之间;2 .已收到用稿通知、但尚未出版的,可以计算加分,但需在备注中注明,院奖学金评审小组将酌情予以考量;3 .同一篇成果被多次发表或荣获多个奖项的,只以最高分计算一次,不可重复累加;4 .参与翻译著作或论文,不列入加分范围;5 .申请加分的学术成果,均须有相应的证明材料予以佐证;6 .本表格电子版需在年月日前发至邮箱PkUIaWStUdent;表格的纸板和相关证明材料需在年月日前交至电教221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张敏)。(本表格可根据个人申请需要增减成果项目栏的长度)姓名亲笔签名学号申报加分总分1.出版
2、、发表学术著作、论文申报加分著作、论文名称独著/合著(若为合著,须注明第*作者)出版、发表所载刊物名称是否为CSSCI核心期刊出版、发表时间(需具体到*年*月)备注出版、发表学术著作、论文申报加分标准:本年度在CSSCI来源期刊(20082009年)所列的核心期刊中发表的法学学术论文(链接为http:/cssci.nju.edu.CCCSSC11yqk2008.htm),每篇力口1分;本年度在国家正式出版的其它报刊上发表法学学术论文,每篇加0.本年度参与编写法学著作,根据参与编写所占著作比例,每篇加0.5分;11分。2.获奖文章评定申报加分获奖文章名称独著/合著(若为合著,须注明第*作者)比赛名称比赛级别获奖时间(需具体到*年*月)获奖等级备注获奖文章评定申报加分标准:参加国家级学术类征文比赛获奖者,按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参加省级学术类征文比赛获奖者,按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0.校级学术类征文比赛获奖情况加分);参加校级学术类征文比赛获奖者,按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0.参加院级学术类征文比赛获奖者,按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0.参加“挑战杯”科技竞赛获奖者,按照特等奖、一、二、三等奖,1分、0.7分、0.5分;7、0.5、0.3分(参加省级以下学术类征文比赛获奖者,比照参加5分、0.3分、0.2分;3分、0.2分、0.1分;分别加1分、0.8分、0.5分、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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