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心得体会发言.docx
党员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心得体会发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能不能正确对待、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监督,是衡量领导干部党性修养水平的一个重要尺度。”这一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主动接受监督是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意识。这也要求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强化自律意识,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习惯在监督下工作生活。一些党员干部工作之初,也是做事勤勉,尽职尽责,能够做到清正自守,严以律己。但随着职务升迁,思想放松,就开始无视纪律和规矩,把监督当成“枷锁”,听不得意见、容不得批评、受不得约束,忘记了廉洁本色和道德标准,直到栽了跟头才幡然醒悟,如果早一些提醒,多一些监督,就不会“一失足成千古恨”。一个个惨痛的教训告诉我们,监督是对党员干部的保护。监督就像一道保护装置、一把安全锁,可以及时发现并纠正党员干部可能出现的问题,及时筑堤坝、踩刹车。一些党员领导干部手中掌握一定权力,极易受到别有用心之人的拉拢和腐蚀,如果思想上萌发不愿意、不主动接受监督的念头,甚至把监督当成耳旁风,那就是危险的开始。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党内不存在不受纪律约束的特殊组织和特殊党员。领导干部责任越重大、岗位越重要,越要加强监督。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许多违纪违法的一把手之所以从好干部'沦为阶下囚',有理想信念动摇、外部'围猎的原因,更有日常管理监督不力的原因。”个别党员领导干部习惯我行我素,滥用权力,把群众的监督和意见当成“挑毛病”“找茬子”,使规矩形同虚设,监督流于形式,最终公私不分,以身试法,在自我放纵中迷失方向。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可以说,习惯在监督约束中工作,对严防领导干部肆意乱用权力、工作违规逾矩,促使干净干事、健康成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党员干部自觉接受监督,是纪律和规矩的要求,也是一种品格和境界。不论是普通党员,还是领导干部,如果能自觉接受监督,面对同事之间的提醒能闻过则喜,面对群众的批评能择善而从,面对组织的约束能习以为常,心态上就会多一些轻松,思想上就会多几分清醒,自律上就会多几分严格。事实证明,只有把自觉接受监督当作习惯,才能不断发现错误、改正缺点,才能切实做到立身不忘做人之本、为政不移公仆之心、用权不谋一己之私。以严管约束为党员干部“提神醒脑”,须精准运用“四种形态”。俗话说,“严是爱,松是害,不管不问要变坏”。严格的事前监督,胜过遗憾的事后查处,治病“在媵理”而非“在骨髓”,才能真正让党员干部少犯错、少后悔。深化运用“四种形态”,绝不意味着减弱反腐败力度、放缓反腐败节奏,更不是对违法犯罪的腐败分子以纪代法、高举轻放,而是要尽最大努力将“关口前移”,防止党员干部从一般违纪走向腐败深渊。既要全面的“严”,把严明纪律的要求贯穿到党的建设各项工作之中,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排在首要位置;也要具体的“严”,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组织、廉洁、群众、工作和生活纪律,让纪律和规矩成为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行为规范和自觉遵循。须知“最严的监督就是最大的保护”,要立足于早、着眼于小,从具体问题管起,当好“婆婆嘴”、常念“紧箍咒”,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杜绝见微不咎,让干部真切感受到监督就在身边,最大限度教育保护和挽救干部。以厚爱激励为党员干部“撑腰鼓劲”,须坚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列宁曾说,“只有什么事也不干的人才不会犯错误。”干部在改革创新的实践中,犯错误在所难免,关键要把故意和过失、因私和因公、违规和试错区分开来,严格划分“失误、错误”与“违纪、违法”的界线,精准问责、容错免责,打消“洗碗越多摔碗越多”的顾虑,切实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要彰显组织的柔性与温度,让干部常怀感恩之心、力行所能之事,做到勇作为、善担当。组织的厚爱要体现在松绑减负中,把基层干部从文山会海、无谓忙碌、痕迹管理、过度检查考核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中解放出来;要体现在为敢于担当的干部保驾护航上,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宽容干部在改革创新中的失误错误,及时为受到不实反映的干部澄清正名,帮助干部轻装上阵、奋发作为;要体现在惩前庭后、教育挽救上,认真开展受处分、处理干部跟踪回访工作,帮助其卸下“思想包袱”重回正轨,让“跌倒者”再“站起来”,让“有错”干部变“有为”干部。严管是驱逐阴霾的阳光,厚爱是提供营养的土壤,只有阳光充足、营养丰富,方能培养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全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严管而不管死,厚爱而不溺爱,做到该严则严、当宽则宽,激励党员干部鼓足干事创业精气神,自觉担起职责使命,争当服务新时代首都发展的排头兵、生力军,为在新征程上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北京篇章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