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高危细分领域安全风险专项整治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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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高危细分领域安全风险专项整治方案.docx
2025年高危细分领域安全风险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为落实2025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重点工作安排,巩固深化拓展2024年高危细分领域安全风险专项治理成效,有效防控高危细分领域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防范遏制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制定本方案。一、工作思路和目标坚持以提升高危细分领域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为核心,聚焦“两减两提”(减量、减人、提自动化、提学历)工作目标,突出重点治理、因企施策,提升专家指导服务质效,深化组合治理措施,健全高危细分领域“2+X”(2为每年必查的硝酸铁和硝化,X为每年视情选定的其它细分领域)安全风险管控长效机制。持续开展硝酸核和硝化企业安全风险专项治理,完成过氧化氢和有机过氧化物生产企业安全风险专项治理,强化光气及光气化生产、氯气、合成氨企业安全风险防控,推动高危工艺企业实施全流程自动化改造。二、工作任务(一)持续开展硝酸铁和硝化企业安全风险专项治理。1 .企业自查。硝酸铁企业(包括硝酸核生产企业、硝基复合肥生产企业和使用硝酸铁的化工企业)按照新发布的硝酸铁企业安全技术规范(GB44022-2024),硝化企业按照硝化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指南、全流程自动化改造工作指南开展自查,形成隐患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清单(以下简称“两个清单”);对照2024年专家指导服务交办的问题逐条评估整改效果,形成自评报告(2025年4月底前完成)。2 .省级复核。省级应急管理部门组织专家指导服务,对自查自评情况开展全覆盖专家指导服务,督促企业完善“两个清单”,及时整改问题隐患,并实施分类整治(2025年5月底前完成)O3 .部级指导服务。应急管理部组织专家指导服务,结合企业自查和省级复核情况,对硝酸核企业和2024年部级指导服务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新建和试生产、涉及淘汰落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第二批)等的硝化企业开展专家指导服务,全面评估企业对照标准规范提升情况和部省两级专家指导服务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硝酸核企业重点评估储存设施监测监控数据完好投用情况和外部安全距离评估中提出的安全风险削减措施落实情况,硝化企业重点评估淘汰落后工艺技术升级和全流程自动化改造情况(硝酸铁2025年9月底前完成,硝化2025年7月底前完成)。4 .提升安全风险管控能力。指导推动企业升级改造,应用本质安全水平更高的工艺技术,继续推动固体硝酸核的替代、减量,推动具备条件的企业实现硝酸核溶液浓度在线监测、硝酸核溶液储罐电磁搅拌,强化硝酸核溶液安全风险管控;加快推动列入淘汰落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第二批)的有关硝化企业优先应用微通道、管式反应器等先进技术,确保在2025年实现应改尽改(2025年12月底前完成)。(二)完成过氧化氢和有机过氧化物生产企业安全风险专项治理。L企业自查。过氧化氢和有机过氧化物生产企业按照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指南开展自查,形成“两个清单”;对照前期专家指导服务交办的问题逐条评估整改效果,形成自评报告。酸碱交替固定床生产工艺的过氧化氢生产企业要按照淘汰落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第二批)和酸碱交替固定床过氧化氢生产工艺改造项目安全风险防控要点要求,有机过氧化物生产企业加快开展全流程自动化改造,完善制定改造工作方案,明确完成时限和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过氧化氢企业自查2025年5月底前完成;有机过氧化物企业自查2025年2月底前完成)。2 .省级复核。省级应急管理部门组织对企业自查自评情况开展全覆盖专家指导服务,督促企业完善“两个清单”,及时整改问题隐患,并实施分类整治。加强酸碱交替固定床过氧化氢生产工艺和有机过氧化物生产企业全流程自动化改造全过程指导和审核把关,掌握辖区内企业改造计划、进度安排,选树一批过氧化氢改造示范企业引领带动(过氧化氢2025年7月底前完成,示范企业选树工作2025年9月底前完成;有机过氧化物2025年3月底前完成)。3 .部级指导服务。应急管理部组织专家指导服务,结合企业自查和省级复核情况,以改造任务重的地区为重点,对有机过氧化物生产企业和发生过事故、前期指导服务发现重大隐患、企业改造方案质量不高或进度缓慢的过氧化氢生产企业开展指导服务,严格复核安全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加强对省级选树的过氧化氢改造示范企业的帮扶指导,稳步做好改造工作(过氧化氢2025年10月底前完成;有机过氧化物2025年4月底前完成)。(三)强化光气及光气化产品生产、氯气、合成氨企业安全风险防控。L企业自查。光气及光气化产品生产、氯气企业分别完成光气及光气化产品生产安全规范(GB19041-2024),化工企业氯气安全技术规范(GBII984-2024)宣贯培训并对标自查,合成氨企业按照合成氨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指南开展自查,形成“两个清单”(2025年2月底前完成)。2 .省级复核。省级应急管理部门组织对所有企业开展全覆盖专家指导服务,督促企业完善“两个清单”,及时整改问题隐患,并实施分类整治(光气及光气化产品生产企业2025年5月底前完成,氯气和合成氨企业2025年9月底前完成)。3 .部级指导服务。应急管理部结合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督查核查、重点县和化工园区专家指导服务等工作,对有关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指导服务(2025年12月底前完成)。(四)实施高危工艺企业“两减两提”行动加快推动反应风险评估工艺危险度3级及以上的高危工艺企业应用微通道、管式反应器等新装备、新技术,推动列入淘汰落后工艺技术设备目录的间歇或半间歇硝化工艺企业在2025年底前完成改造提升,减少反应物料在线量;加快推动过氧化、重氮化、氟化、氯化等高危工艺企业实施全流程自动化改造,减少危险岗位现场操作人员数量;推动涉高危工艺岗位操作人员逐步提升至化工类大专及以上学历,力争2028年底前全部完成学历提升。三、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协调。部级层面组织对专家开展专题培训,统一服务标准,强化服务意识,确保工作高质量开展。鼓励支持各地区完成“规定动作”的同时,结合实际开展“自选动作”,推动提升高危细分领域企业整体安全水平。(二)压实企业责任。督促企业建立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省级层面对责令停产后申请复产的企业进行验收,对隐患整改流于形式、举一反三自查不到位和同类重大隐患屡查屡有的企业,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三)强化指导帮扶。认真落实为基层减负要求,开展重点高危细分领域企业安全操作专项治理提升培训,坚持隐患问题整改工作督办制度,隐患问题和整改情况及时通过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系统录入,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抓好任务要求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