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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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五、财务管理制度为加强对公司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和管理,保证资金的安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基本情况制定本办法。(一)现金收支业务管理第一条现金收支业务管理原则1 .财务部是公司会计核算、财务管理的职能管理部门,公司的现金收支和保管业务均由财务部统一办理,禁止其他部门受理现金收支业务。2 .审核会计、出纳人员应严格遵守职责分工。出纳人员的资格由财务部和人力资源管理部审查认可。现金的收入、支出和保管只限于出纳人员负责办理,非出纳人员不得经管现金。出纳出差由财务领导指派人员经管。第二条现金收支、保管规范1 .现金收入要当天入账,当天存入银行,禁止坐支。交存现金应由两人
2、以上同往,如需使用车辆,应使用本单位车辆,本单位车辆管理部门应保证财务部门交存现金使用车辆。2 .在节假日、公休日期间,严禁存放大量现金。出纳人员应做好保险柜的安全管理工作。3 .提取大额现金时,财务部应有两人以上同往。4 .现金付款业务必须有经过财务主管人员复核的原始凭证,有经办人签字和符合审批权限的负责人员审核批准,并填制付款凭证后,出纳才能付款。现金付款所附的原始凭证必须是合法凭证,付款内容真实、数字准确,不得涂改。未经财务主管审核,或违法、违规、不真实、不正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出纳人员必须拒绝付款,否则由出纳人员承担全部经济损失。5 .公司设立现金日记账,出纳依据收付款凭证,按业务发
3、生顺序逐日、逐笔登记现金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6 .出纳人员应该每日盘点库存结余现金,填制现金盘点表,由复核会计监盘,保证账款相符,发现差错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报告财务主管。原则上长款归公,短款由出纳和复核会计查明原因,追究责任人,并由责任人负责赔偿。7 .为了认真执行有关库存现金限额的规定并保证公司费用开支,借款和报销等业务使用现金凡一次超5000元以上的,应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以便出纳筹款。第三条借款与报销规定1 .借款包括借用现金或支票。任何人不得私用或私借公款。除购买物品、业务招待、预付费用、差旅费以外,公司不得发生任何借款。2 .借款报销期限购买物品、预付费用和业务招待性质的借款应当在
4、借款之日一周内报销或还款,特殊情况下,不得超出I个月,差旅费借款应当在出差归来7个工作日内报销或还款。当月发生的费用必须当月报销。如因手续没办完,可将剩余现金先行交回。3 .借款手续凡因公需要借用现金,借款人应先填写“领借款单”,经其所在部门经理、公司主管领导按其用途等严格审核后,交财务部。一次性借款金额5000元以下,可直接由财务经理复核后,出纳凭以上签字办理借款手续;一次性借款金额在5000元以上,需经财务总监、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办理。出纳需每月编制借款情况统计表备查。4 .费用报销票据的填写与粘贴。报销人须凭有关有效原始票据填写报销凭证,应数字准确、书写清楚,不得涂改。且将票据按费用类别粘
5、贴整齐,填写报销单。并附“费用报销明细表”,写明费用发生时间、地点、事由。5 .报销审核、签字:报销原始凭证,先由经手人或报销人签字,且发票上注明用途,需由证明人签字,部门领导审核签字、交财务会计复核、再由主管领导或总经理审批签字,财务部主管审核签字,再由出纳报销。每次报销至少有2位负责人签字。如部门负责人外出不在公司驻地时,可由部门负责人指定副经理或其他临时负责人审核,在外出前,应将指定的临时负责人通报财务部。6 .超期未报销处理办法超过期限未办理报销手续或还款手续的,财务部门应进行催收。经催收无正当理由仍不办理相关手续的,财务部有权从其工资中将所欠款项扣回;无正当理由超过借款期限处以相应的
6、罚金。7 .财务部门对原借款未结清又重新借款的,有权拒绝办理付款手续。8 .财务部应当坚决抵制、及时汇报无视费用报销审批手续、支付手续的行为。同时应当提供良好的服务,在报销人符合规定的报销手续情况下,应当及时给予报销。9 .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应当自觉遵守费用报销的审批和支付手续,不得借故逃避、刁难财务的监督,更不得打击报复财务人员。10 .费用报销时,违反本规定,出现以下行为的,一经查实,将予以经济处罚:报销时弄虚作假、虚报昌领的,除退回所报销金额外,还要处以当事人报销金额1-3倍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将给予警告、记过处分或解聘。借款超出时限,无正当理由不报销及不还款的,除可以从其工资中扣回所欠款项
7、外,超出时限的天数每天处以借款人所借金额0.3%的罚款。越权批准用款的,处以批准人当月工资3%的罚款。财务人员、财务经理、其他部门经理、公司主管领导不抵制、不汇报违规行为的,同时处以用款金额2%的罚款。滥用职权,借故逃避、刁难财务的监督,甚至打击报复财务人员的,按不同情节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违背原则、放弃监督、甚至同流合污的财务人员,视情节的严重程度给与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第四条禁止行为:1 .超出规定范围或限额使用现金;2 .用不符合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3 .编造用途套取现金;4 .与其他单位间相互借用货币资金;5 .利用账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6 .将公司的现金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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