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关于在校生学期注册的通知.docx
《20XX年关于在校生学期注册的通知.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XX年关于在校生学期注册的通知.docx(2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20XX年关于在校生学期注册的通知2017关于在校生学期注册的通知学工处、各学生大队及全体在校学生:为规范学生管理,维护学生和本校的正当权益,按照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进1步规范普通高等本校办学行为的通知(湘教发201760号)和我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我校定于2017年09月17日至21日对普通全日制20172017级在校学生进行2017-2017学年度第1学期的学期注册。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请各位学生和各部门按通知要求做好各项工作。1、大队对学生报到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和报到登记(1)请大队组织指导员摸底核实区队学生报到情况。(2)请大队务
2、必于2017年9月18日16:20前在本校教务网上完成报到学生登记工作(具体操作:以“管理人员”身份登录教务网,在“学生学籍”一“学期注册”一“办理报到”中将管辖区队报到入学(含请假不在校)学生选择到界面左上的报到学生栏中,进行报到登记。)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进行报到登记。未报到学生将不予进行学期注册。(3)请大队将需要予以退学处理的情况及时报学工处警务督察科处理,并将名单报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备案。(此类学生请在教务网上登记为“不报到”)2、向学生通告学期注册的要求请大队将注册通知向学生公告。具体内容如下:(1)学期注册有注册、暂缓注册、保留学籍和未注册4种情形,具体以本校学籍管理细则规定为
3、准。(2)需暂缓注册的应在9月30日前按规定办理暂缓注册手续,经主管学生工作和财务工作的副院长批准后,报学籍考试科进行暂缓注册。暂缓注册期限原则上不超过本学期3分之1(即到10月14日止)。超期的视情形予以休学或退学处理。是否欠费由本校计财处核准。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期限两周仍未注册的予以退学处理。(4)请以区队为单位收齐学生证,在2017年09月17日至21日期间,交教务处学籍考试管理科(教研楼306室)进行注册签章。未交学生证的无法注册。若学生证有损坏或遗失,请在2017年9月30日前到教务处学籍考试管理科办理换证或补证手续。(5)无学籍学生不能注册,请大队不予接待在校学习,并报告教务处。湖南警察学院教务处2017年9月12日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20 XX 年关 在校 学期 注册 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