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总经理热线管理制度.docx
《物业总经理热线管理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物业总经理热线管理制度.docx(5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物业总经理热线管理制度为规范物业集团”总经理热线”服务工作,提高各楼盘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及时、高效地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特制定本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物业集团”总经理热线”由物业集团负责人亲自督办。第二条物业集团全面质量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全质办)为“总经理热线”管理的主要责任部门。第三条各楼盘负责人为物业集团”总经理热线”投诉问题处理的第一责任人。第四条全质办负责本制度执行情况的考核,并在每月初将上月考核结果报物业集团负责人审批,并将审批结果交财务部门实施。附则:全质办在考核中如有不坚持原则,出现错报、漏报、瞒报现象的,每查实一处,扣罚全质办主任5元。第五条热线处理必须达到“一个结果”,即业主
2、满意的结果两种标准”,即物业管理业务范围内的,处理结果让业主满意;非物业管理业务范围的,处理过程让业主感动直至满意。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六条物业集团”总经理热线”的组织管理工作由全质办全面负责。第七条物业集团”总经理热线”电话是专门用来接听业户来电,任何人不得私用。附则:未达本条要求,每次扣罚当事人5元。第八条物业集团”总经理热线”实行365天值班制。热线电话:84044254,值班时间为8:30-18:00,值班期间保持电话畅通,来电铃三声之内必须接听。附则:值班时间内电话未连接的,每次扣罚当事人5元;来电铃三声以上无人接听,每次扣罚当事人5元。第九条物业集团”总经理热线”相关档案由全质办热线专
3、员负责保管;物业集团所属各单位必须妥善保管档案复印件,无关人员不得传阅。附则:总经理热线档案原件每遗失一件,扣罚责任人5元;造成档案复印件遗失的,每遗失一件,扣罚单位负责人5元。第十条全质办主任负责于每季度最后一周组织物业集团所属各单位负责人召开一次总经理热线服务工作总结会。附则:全质办未按规定组织召开总经理热线服务工作总结会的,每次扣罚全质办主任5元;物业集团所属各单位负责人未按要求参加总结会的,扣罚该单位负责人5元。(注:会议可结合两周例会举行)第十一条全质办主任负责在物业集团”总经理热线”服务工作总结会召开后三日内完成总结报告,并呈物业集团负责人审阅。附则:全质办未按时完成总结报告或未呈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物业 总经理 热线 管理制度
第壹文秘所有资源均是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未经上传用户书面授权,请勿作他用。


重点工作绩效评估自评表.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