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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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2522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为加快推进我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经省政府同意,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目标到2027年,建筑业科技创新体系进一步健全,智能建造提质扩面,综合实力稳步提升,累计培育具有全国影响力的龙头骨干建筑业企业50家,建筑业“链主”企业20家,打造建设领域省级科创平台50个,产业地位进一步提升。2030年,全面推进以智能建造为重点的建筑业发展,企业综合实力显著增强,累计培育具有全国影响力的龙头骨干建筑业企业100家,建筑业“
2、链主”企业50家,打造建设领域省级科创平台100个,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水平居全国前列。二、重点任务(一)实施产业强链推进工程。1 .培育建筑业“链主”企业。加快构建设计、生产、施工、运维全产业链协作机制,加强与设备制造、建筑材料等产业协同,完善建筑业全产业链体系。(责任单位:省建设厅。以下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且均需各市、县(市、区)政府落实,不再列出)发挥“链主”企业引领作用,建立建筑业“链主”企业培育机制,支持“链主”企业组建产业、创新联合体,实施强链补链工程,推动产业链创新链融合。(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建设厅)开展建筑业“十链百场万企”系列对接活动,推进企业在技术创新、产品配套、市场开拓
3、、供应链等方面协作。(责任单位:省建设厅、省经信厅)鼓励金融机构围绕建筑业全产业链提供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责任单位:浙江金融监管局、省建设厅)2 .构建一流企业梯队。实施建筑业“新雁阵”培育计划,建立龙头骨干建筑业企业培育名录,推进技术创新、数字赋能,每年服务企业100O家以上,培育特级、一级建筑业企业50家以上。各地可对首次取得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或取得多领域特级、一级总承包资质企业给予奖励。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推进企业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双轮驱动”。完善助企纾困政策,重点对改革发展、转型升级中遇到困难的骨干企业“输血补气”。大力推进城市更新、乡村振兴等行动,引导建筑业企业积极参与。(责任单
4、位: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推进质量强省建设,积极培育工程建设领域各级政府质量奖企业。(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3 .加强专业领域拓展。支持建筑业企业进入桥梁隧道、综合管廊、港口航道、地方铁路、高速公路、水利工程、轨道交通、电力能源等基础设施领域,鼓励参与“千项万亿”重大项目建设,支持以承诺制方式申请资质;鼓励企业强强联合、优势互补开展联合体投标试点,各地可在年度基础设施建设计划中安排一定比例项目,支持联合体企业参与投标;竣工验收合格的联合体项目,联合体各方可将其实际承担部分作为资质申报、项目投标的业绩使用。企业以联合体方式参与两项及以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可在符合资质要求前提下独立
5、参与相关工程项目投标。(责任单位: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4 .加快“走出去”发展。完善建筑业企业省外服务联络点,依托省外浙江商会建立建筑业委员会,开展省域交流合作。(责任单位:省建设厅、省工商联)大力拓展境外市场,积极组织对外投资合作、境外国际工程展等对接交流活动。完善海外综合服务体系,为企业“出海拓市”提供专业服务。支持省内建筑业企业申报援外资格,参与国家“两优”、重大援建项目建设。对符合政策条件的境外承包工程项目保函手续费、人员相关境外保险等给予补贴支持。(责任单位:省商务厅)对承建的境外工程,可作为业绩用于企业资质申报、项目投标和个人职称申请。境外优质工程纳入省级优质工程认定
6、范围。(责任单位:省建设厅)(二)实施转型发展协同工程。5 .推进智能建造提质扩面。开展智能建造提质扩面行动,健全标准体系,拓展应用场景,编制评价导则,强化人才培育,打造智能建造产业园。(责任单位:省建设厅、省经信厅、省科技厅)发布智能建造技术产品应用目录,开展建筑机器人技术标准、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架构等共性标准研究,培育省级智能建造试点企业、试点项目并予以信用激励,支持试点项目创建优质工程。(责任单位:省建设厅)支持智能建造装备、建筑机器人产品申报首台(套)产品认定,经认定的产品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建设厅)引导高校设立智能建造专业,共同推进校企共建建筑
7、产业实习实训基地。(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建设厅)6 .提升建筑工业化水平。合理布局建筑工业化产业基地,按政策统筹省级有关资金,支持基地及项目建设。推进模数化、标准化、集成化设计,完善建筑工业化计价依据。(责任单位:省建设厅、省财政厅)鼓励新建公共建筑采用钢结构装配式建造,加快钢结构装配式建筑、装配化装修技术应用推广,培育试点企业、试点项目并予以信用激励。(责任单位:省建设厅)7 .推进绿色建筑发展。严格落实绿色建筑专项规划,建立全生命周期绿色建造管理制度体系和技术标准体系,推动绿色建造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产业化应用。(责任单位:省建设厅、省科技厅)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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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浙江省 人民政府 办公厅 关于 加快 推进 建筑业 质量 发展 若干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