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8锡山区《关于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若干政策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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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锡府办202422号区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开发区、商务区、台创园管委会,度假区管理办,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区各直属单位,驻区各条线单位:关于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若干政策实施细则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7月10日(此件公开发布)关于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依据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若干政策(锡府发202333号)(以下简称政策)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科技创新资金管理,明确操作办法,充分发挥科创产业政
2、策扶持的靶向性、精准性和实效性,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资金安排政策涉及的扶持资金由区级财政、开发区、商务区、各镇(街道)按现行财政体制及相关规定分别承担。第三条职责分工区科技局负责制订发布项目申报指南、组织项目申报和评审、扶持资金使用情况信息公开、处理质疑或投诉等事宜。具体负责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创新联合体、重大研发项目、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院士工作站、产学研合作、高新技术企业、雏鹰企业、瞪羚企业、准独角兽企业、创业孵化载体等项目的申报和审核工作。区财政局负责扶持资金预算安排,并会同职能部门进行资金拨付。各板块负责辖区内申报项目的组织申报、推荐初审工作,以及处理质疑和投诉等事宜。第四条预算
3、编制区科技局按照部门预算编制有关要求,将扶持资金预算纳入部门预算中编制,提出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并按规定程序报送至区财政局。区财政局根据职能部门年度部门预算建议,综合考虑年度工作计划、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等因素,提出扶持资金年度预算草案,并按规定程序报区人大批准。第二章支持对象和支持标准第五条支持对象申报扶持资金的企业、组织(含各板块)及个人应当符合当年申报指南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其中企业需在锡山区范围内登记、注册、经营、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第六条申报条件申请扶持资金支持的项目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1 .申报单位依法经营,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与核算体系;生产及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高的资信等级和相应
4、的资金筹措能力;2 .申报项目符合国家、省、市产业发展导向,符合区产业政策支持条件,发展目标明确,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3 .项目程序合法、手续齐全完备。申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支持:当年度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严重产品质量问题、严重失信行为的,存在偷税漏税等违法记录、列入有关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等对社会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第七条支持标准(一)聚焦产业打造科创平台1 .支持重点实验室和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对新建的全国重点实验室,分阶段给予最高不超过1亿元奖励;对获批建设的省重点实验室,分阶段给予最高不超过100O万元奖励;对经认定的市重点实验室,根据绩效评价给予最高不超
5、过10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和省级技术创新中心,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和500万元奖励;被国家实验室吸纳为联合实验室并本地化运营的,给予最高不超过100O万元支持;被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吸纳为专业研究所的,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支持。本类项目当年度审核,次年集中兑现,以认定文件或相关证明材料为准。2 .支持院地合作平台建设。积极探索“一镇一院一产业”合作模式,对各镇(街道)与高校院所新合作共建的新型研发机构、技术转移中心(分中心)、联合创新中心等,结合绩效评估情况,按最高不超过实际投入50%的比例给予一次性奖励,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0万元。本类项目当年度审核,次年集中兑现,以
6、相关佐证材料为准。3 .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对列入省级统计的新型研发机构,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奖励;对已建成并实质性运作的新型研发机构,获市级以上年度绩效考核评价为“优秀”的,按上级支持经费给予最高1:1的配套支持。本类项目当年度审核,次年集中兑现,以省科技厅反馈的列统名单或认定文件为准。4 .支持创新联合体建设。对创成省创新联合体、省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牵头单位,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奖励;获得省评价“优秀”的,追加最高不超过20万元奖励。对获得市级创新联合体认定的,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奖励。对经备案认可的市、区创新战略联盟的牵头单位,根据工作绩效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奖励。本类
7、项目当年度审核,次年集中兑现,以相关佐证材料为准。(二)激励企业开展研发活动5 .鼓励企业加大创新投入。引导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对获得国家、省、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的企业,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30万元、10万元奖励;对新建院士工作站并通过省、市级认定的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30万元奖励。按年度对企业各类研发机构及创新平台开展绩效评估并给予滚动支持,对获得绩效评估“优秀等次的,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奖励。对于建立海外创新孵化中心、研发机构的企业,经市科技部门认定后,根据项目成果转化效果,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奖励。本类项目当年度审核,
8、次年集中兑现,以认定文件为准。6 .支持企业承担重大科技项目。对由企业牵头或参与承担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含军队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含国家实验室委托实施项目)等重大科技项目,分别按照国家扶持经费最高100%、30%的比例予以配套,资助额度最高分别不超过100O万元、200万元;对获省、市研发补助经费的科技项目,按照上级扶持经费最高20%比例予以配套,单个项目资助额度最高不超过I(X)万元。科技项目获得的扶持经费以当年度实际下达资金为准,在此基础上进行配套奖励,且同一项目区级只配套奖励一次。本类项目当年度审核,次年集中兑现,以相关佐证材料为准。7 .支持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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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若干政策实施细则 2024.8 山区 关于 加快 实现 水平 科技 自立 自强 若干政策 实施细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