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学校考试(考查)工作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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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科技学校考试(考查)工作管理制度(2025年3月修订)一、考试命题规则1 .学校规定,期末考试、期中考试、升学班月考命题工作由教务处负责统一组织,各教研组分工负责。2 .根据各专业教学计划和各专业教学特点,学校规定各专业期末考试、期中考试开设的主要学科必须进行考试;升学班月考按照考纲要求开展。3 .各专业各年级期末考试、期中考试学科由各教研组根据本专业教学计划确定后,报教务处批准;升学班月考学科按照考纲要求开展。4 .各教研组在命题过程中,就业班一般按60至90分钟的标准考试时间命题,升学班按照各学科高考的标准考试时间命题,特殊学科经教务处同意后可适当延长或缩短考试时间。5 .各教研组可根据本
2、教研组教师具体情况和考试学科自行确定命题教师,有条件的教研组或教研组可采取交叉命题的办法命题。实行考、教分离,并尽早建立相应的试卷库。6 .命题教师出题后,经教研组长审查后,报教务处审批。7 .命题教师必须自行打印试卷或使用现有试卷,但都必须保证试卷质量。8 .期末考试、期中考试、升学班月考一律采用标准试卷并报盘到教务处,由教务处负责审批,各教研组负责校对。9 .期末考试、期中考试、升学班月考试题要难易适度,题量适当。10 .各教研组在期末考试、期中考试、升学班月考前5天把期末考试、期中考试、升学班月考试卷盘交教务处,并同时提供各科考试的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补考考试试卷及补考考试试卷的标准答案
3、和评分标准在期末考试、期中考试、升学班月考结束后交教务处。二、考试过程管理规定1 .学校规定,考试工作由教务处负责组织,统一组织考试。2 .我校在籍学生必须参加考试。3 .学生因故不能参加期末考试、期中考试、升学班月考,必须提前三天提出书面申请,经教研组长审核,报教务处批准。4 .学生在发卷前五分钟,必须将教材、笔记、参考资料、记算器等物品,统一放在监考教师指定的地方。5 .试卷发下之后,必须在试卷指定位置写清教研组别、班级、姓名、考号。6 .学生必须用蓝黑钢笔或蓝黑圆珠笔答卷,卷面书写要工整规范。7 .在考试过程中,学生必须服从监考老师的安排。8 .在考试过程中,如有问题必须举手请示,经监考
4、教师批准后方可处理。若卷面试题字迹不清,可向监考教师或主考教师提出询问,但监考教师不予解释。9 .草纸由学校统一发给,不得自带。学生考试答卷时不允许垫放任何东西。10 .提前交卷者,必须将试卷交到监考教师手中,迅速退出。已退出考场者,不得返回考场,提前交卷者不得在走廊大声议论和喧哗。11 .考试时间到,全体学生必须立即停止答卷,将试卷扣在桌面上,起立退出考场。12 .学生经批准的缺考或期末考试、期中考试、升学班月考不及格者,必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补考考试。13 .学生开考30分钟前不许退场,开考30分钟后不准入场参加考试。三、监考教师职责1 .监考教师的主要职责是严格维护考场纪律、制止违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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