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人员基本信息变更(敏感信息)工作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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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q/YLBZ海南省医疗保障服务标准Q/YLBZ122025在职人员基本信息变更(敏感信息)工作指南(征求意见稿)2025-XX-XX发布2025-XX-XX实施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发布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海南省医疗保障局提出。本文件由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海南省医疗保障局、海南省医疗保险服务中心。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在职人员基本信息变更(敏感信息)工作指南1范围本文件提供了在职人员基本信息变更(敏感信息)工作服务对象、实施主体、申请条件、办理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途径、服务监督、评价与改进存
2、档等方面的指导。本文件适用于在职人员基本信息变更(敏感信息)服务工作。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27768社会保险服务总则GB/T31596.1社会保险术语第1部分:通用GB/T31596.4社会保险术语第4部分:医疗保险GB/T31599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范待制定海南省医疗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范3术语和定义GB/T27768GB/T31596.1和GB/T31596.4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4服务对象自
3、然人。5实施主体全省各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6申请条件参保人员基本信息事项的变更(如姓名、证件号码、养老账户类别、参加工作日期、公务员标识等)。7办理材料在职人员基本信息变更(敏感信息),需提供以下材料(使用电子表单的,可以免填写纸质申请表单;能共享电子证照的,可以免提交证件材料):a)海南省参保人员敏感信息变更登记表(见附录A);b)单位情况说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c)公安机关变更证明材料原件;d)有效身份证件和户口簿原件;e)人员身份信息变更佐证材料(人事档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登记卡、养老保险手册等材料)原件;f)个人承诺书(具体情况视经办人审核后而定)。8办理流程ft1流程在职人员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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