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医院互联网+护理服务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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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县人民医院互联网+护理服务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0985号)、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山东省“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卫函2021)99号)的要求,规范引导“互联网+护理服务”健康发展,保障上门护理服务质量和安全,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县人民医院“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为充分发挥优质护理资源作用,整合线上、线下资源,将护理服务更好的延伸到社区和家庭,为有需要的群众提供家庭护理、居家康复、健康教育、安宁疗护等服务,不断满足人民群
2、众多样化、多层次的健康服务需求。二、组织管理组长:*副组长:成员:韩华于晓萍刘红蕾姜恩泽霍云蒋风娟王君郭贝祖陈静张玉静郭红菊靳立荣霍玲芝郭存星景焕清王延菊葛龙博姜泽飞“互联网+护理服务”工作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护理部,张秀波为办公室主任,张建新为执行秘书。三、项目内容(一)功能定位“互联网+护理服务”主要是指医疗机构利用在本机构注册(或备案)的护士,依托互联网等信息技术,以“线上申请、线下服务”的模式为主,为社区或家庭提供所需的护理服务。(二)提供主体1 .医疗机构资质经*县卫生健康局批准,我院符合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资质条件,被授予为县域内“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医院。2 .护士资质派
3、出的护士应当至少具备5年以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和护师以上职业技术职称(部分项目如:气管切开护理、PICC维护必须要求护士具备市级以上专科护士相应资质),能够在国家护士电子注册系统中查询到的我院注册护士。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不良执业行为记录的护士不得提供“互联网+护理服务”。(三)服务对象高龄或失能的老年人、康复期患者、孕产妇、残疾人、疾病终末期患者等行动不便的人群。(四)服务项目和规范在调查研究群众服务需求,充分评估环境因素和执业风险的基础上,依据需求量大、医疗风险低、易操作实施的原则,经论证,特制定*县人民医院“互联网+护理服务”项目清单(见附表)。(五)医疗机构“互联网+护理服务”过程管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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