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制电路板厂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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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建设强制性国家规范印制电路板厂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电子邮箱:WangliCeedi.Cii。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ZlKI60号;邮编:100142。2025年1总则12基本规定22.1 规划布局22.2 建设要求22.3 运行维护43生产设施54生产辅助设施61总则1.0.1为规范印制电路板厂项目建设、运行与拆除活动,保障人身、财产和公共安全,保证工程质量,保护生态环境和公共权益,满足低碳节能和经济社会管理基本需要,制定本规范。1.0.2印制电路板厂项目必须执行本规范。1.0.3工程建设所采取的技术方法和措施是否符合本规范要求,由相关责任主体判定。其中,创新性的技术方法和措施,应
2、进行论证并符合本规范中有关性能的要求。2基本规定2.1规划布局2.0.1印制电路板厂项目建设应符合国家及地方总体规划、专项规划,以及产业发展规划的要求。2.0.2厂址选择应根据资源能源需求、生态环境保护规定、交通运输条件,以及建设发展规划等因素确定。2.0.3总平面布置应根据产品类型、生产规模、工艺流程、生产及辅助设施等需求,结合场地的自然条件及周边环境因素确定。2.0.4印制电路板厂生产设施、生产辅助设施应满足生产规模的要求。2.0.5印制电路板厂的建设应采用符合国家产业发展的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不应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生产工艺、用能设备及产品。2.2 建设要求2.0.6印制电路板厂在投入生
3、产前,应建设完成污染防治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及安全保护设施并满足安全生产要求。2.0.7新建印制电路板生产厂房防洪标准应按不低于100年重现期确定。既有厂房位于受洪水、内涝威胁的地域时,贮存有害危险物质的场所应采取防水淹措施。2.0.8生产厂房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不应低于丙类,厂房和仓库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2.0.9印制电路板厂项目的防火设计除应符合现行强制性工程建设国家规范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消防设施通用规范GB55036的有关规定外,还应符合以下规定:1生产厂房内任一点至最近安全出口的安全疏散距离不应大于表2.0.9的规定。2丙类生产厂房(区域)内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其安全疏
4、散距离不应大于表2.0.9规定值的1.25倍。3丙类生产厂房洁净室(区),在生产设备区域设有火灾报警和灭火装置以及回风气流中设有灵敏度严于0.01%obsm的高灵敏度早期火灾报警探测系统后,其每个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限,安全疏散距离不应大于表2.0.9规定的安全疏散距离的1.5倍;当洁净室(区)人员密度小于0.02人/H?时,安全疏散距离不应大于120mo表2.0.9生产厂房内任一点至最近安全出口的安全疏散距离(m)生产的火灾危险性类别耐火等级单层厂房或多层、Wj层厂房的首层多层厂房高层厂房地下或半地下厂房(包括地下或半地下室)甲一、二级3025乙一、二级755030丙一、二级8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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