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居住类农村自建房出租人消防安全、承租人及居住使用人安全承诺书、消防安全备案登记表、告知书.docx
《租赁居住类农村自建房出租人消防安全、承租人及居住使用人安全承诺书、消防安全备案登记表、告知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租赁居住类农村自建房出租人消防安全、承租人及居住使用人安全承诺书、消防安全备案登记表、告知书.docx(6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附录A(资料性)租赁居住类农村自建房出租人消防安全承诺书(参考式样)租赁居住类农村自建房出租人消防安全承诺书(参考式样)如表A.1所示。表A.1租赁居住类农村自建房出租人消防安全承诺书(参考式样)租赁居住类农村自建房出租人消防安全承诺书根据上海市消防条例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本人作为房屋出租人做出如下承诺:1、不出租违法建筑和危险房屋;2、不违规改变房屋的用途与性质;3、辅助用房(包括农宅辅舍、棚舍、阁楼等)、地下室、半地下室不作为住人使用;4、每间房屋居住的人数不超过2人(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的除外),且人均居住面积不低于5平方米;5、
2、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对配置的消防设施、器材定期进行维修和保养;6、定期对房屋进行消防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保障承租人及居住使用人的居住安全;7、选择安全区域设置电动自行车充电场所,落实电动自行车室外安全充电设施,电动自行车充电应设置限电装置及保护装置;8、不使用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无生产厂家的储电、发电、用电设备。9、提醒居住使用人在入住一周内至居(村)民委员会登记办理外来人口居住证手续并报备房屋租赁情况;10、配合属地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基层自治组织的安全检查。违反上述任何一项的,本人自愿不享受本居(村)内的任何福利待遇、优惠政策等权益,并承担相应的法律
3、责任。此承诺书一式二份,分别由居(村)民委员会、承诺人保管备查。居(村)民委员会盖章:出租人签字:身份证号码:附录B(资料性)租赁居住类农村自建房承租人及居住使用人安全承诺书(参考式样)租赁居住类农村自建房承租人及居住使用人安全承诺书(参考式样)如表B.1所示。表B.1租赁居住类农村自建房承租人及居住使用人安全承诺书(参考式样)租赁居住类农村自建房承租人及居住使用人安全承诺书本人承诺将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及上海市消防条例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等,并加强自身安全防范。保证在居住期间遵纪守法,并作如下承诺:1、不在租赁的房屋内违规从事生产、经营、储存等行为;2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租赁 居住 农村 建房 出租人 消防安全 承租人 使用人 安全 承诺书 备案 登记表 告知

链接地址:https://www.1wenmi.com/doc/13603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