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万山区惠民殡葬政策实施方案(试行)-全文及附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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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结算发票、骨灰寄存或葬入公墓证明(生态安葬需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出具的相关证明及逝者亲属银行账号);4 .逝者为重点(救助)对象,城乡特困、低保户、优抚对象、易地搬迁困难群众需提供乡镇(街道)以及村(社区)或区民政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乡村振兴局出具的有效证明。属二级以上残疾需提供有效期内的残疾证;5逝者为驻万部队现役军人,需提供所在部队出具的证明及军官证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申请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的,需填报万山区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申请审批表(附件1)。申请节地生态葬奖补的,需向殡仪馆提交生态安葬申请并填报万山区节地生态葬补助费用申请表(附件3)。(五)减免程
2、序区民政局殡葬管理所分别对申请人申请事项进行认真审核,符合减免政策的,根据我区减免项目和标准直接减免相关费用,并通知殡仪服务方对逝者开展殡仪服务。殡仪服务工作结束后,由殡仪馆、区民政局殡葬管理所和逝者家属共同核算费用,报区民政局审定后按月结算,区财政局根据区民政局审核上报的材料拨付资金。(六)资金拨付与监管1 .审核上报。惠民殡葬所需费用由殡仪服务方负责统计上报,殡仪服务方要加强管理,据实申报,对申报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填报申报惠民殡葬服务减免(补助)人员花名册、结算汇总表(附件2),连同申请人填报的万山区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申请审批表和相关材料复印件,于填写之日起至下月10日前报送区民政局
3、审核。2 .审批拨付。区财政局对区民政局审核的材料进行复核审批,并将资金拨付到位,区民政局及时将资金转拨殡仪服务方。3 .资金监管。区民政局和殡仪服务方实行惠民殡葬服务资金专款专用。每年年底由区民政局对当年惠民殡葬服务政策资金使用情况开展一次全面审核,区财政局视情况对惠民殡葬服务政策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抽查监督。区纪委区监委和区审计局要加强对惠民殡葬服务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审计,确保资金运行安全。(七)经费保障和结算标准L经费保障。根据省、市政策和区财政财力情况,有序保障惠民殡葬政策落实。4 .经费结算标准。实施惠民殡葬政策基本殡葬服务项目的经费结算标准,以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定的标准为依据。(A)本方
4、案自2024年3月1日起执行,试行期两年二、工作保障(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惠民殡葬政策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快落实基本惠民殡葬服务费用的减免,实现基本殡葬服务逐步均等化,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公共服务需求。(二)明确工作职责。区民政局要加强政策指导和教育培训,强化依法管理和日常监督。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要规范惠民政策服务价格,建立惠民殡葬政策资金使用制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骗取减免(补助)费用的申请人,由区民政局追回所减免的费用,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对虚报申领减免和补助费用的单位,由区民政局责令其限期清退,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其他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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