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家庭病床服务工作规范-全文及协议书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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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海市家庭病床服务工作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市家庭病床服务工作,结合本市家庭病床服务实际,制定本工作规范。第二条家庭病床服务是指对需要连续治疗,但因本人生活不能自理或行动不便,到医疗机构就诊确有困难,需依靠医护人员上门服务的患者,以居家、居住的养老服务机构为主设立病床,由指定医护人员定期查床、治疗、护理,并在特定病历上记录服务过程的一种卫生服务形式。家庭病床服务对象是居住在本市辖区内提出建床需求,并由医师评估后经所在医疗机构审核通过的符合家庭病床收治范围的患者。第三条医疗机构在本市开展家庭病床服务的,适用本工作规范。第二章服务要求第四条家庭病床服务应当符合以下原贝I:(一)规范安全的原则
2、。家庭病床服务应当严格遵守卫生健康部门有关中西医诊疗规范、护理规范、康复规范、居家护理规范、病历书写规范等医疗规范,确保医疗安全。(二)适宜连续的原则。医师对有需求的患者上门进行评估后,经所在医疗机构审核,对符合标准的患者建立家庭病床,提供适宜的家庭病床服务项目。同时,家庭病床服务还与医疗机构内疾病诊治、康复随访、综合护理等服务形式衔接,为居民提供连续的医疗卫生服务。(三)可及性原则。医疗机构在执业许可登记所在区开展家庭病床服务,并以所在社区为主要服务范围。第五条家庭病床服务对象应当是诊断明确、病情稳定,适合在居家、居住的养老服务机构为主的条件下进行检查、治疗和护理的患者。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
3、即可列为家庭病床的服务对象:(一)诊断明确,需连续治疗的慢性病患者,因行动不便,到医疗机构就诊确有困难,经医师评估并经所在医疗机构审核确认病情稳定适合家庭病床治疗的。(二)经住院治疗病情已趋稳定,出院后仍需继续观察和治疗,经医师评估并经所在医疗机构审核确认适合家庭病床治疗的。(三)其他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非危、重症患者,需连续观察和治疗,经医师评估并经所在医疗机构审核确认适合家庭病床治疗的。(四)处于疾病终末期需姑息治疗或安宁疗护,经医师评估并经所在医疗机构审核确认适合家庭病床治疗的。第六条家庭病床服务对象的居所应当同时符合护理环境要求,其居住房间应安静明亮,通风良好,环境清洁。需进行注射(输
4、液)、换药、拆线等治疗的,其所处的环境应具备相应卫生条件。第七条从事家庭病床服务的医师、护士、康复等人员,应具有相关的注册执业资质,并具有2年以上临床工作经历,能独立开展工作。第八条开展家庭病床服务的医疗机构应当配置适应工作需要的小型、便于携带的诊断、检查、治疗的器材,其中出诊包包括但不限于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表、手电筒、压舌板、注射换药器材及与所开展服务项目相关的器材,以及必要的通讯设备。鼓励开展家庭病床服务的医疗机构配置智慧医疗系统、物联网设备、远程互联网服务设备等。各种器材和设备应符合相关标准及医疗器械相关要求,保证处于良好状态。第三章服务内容第九条家庭病床服务应当以安全有效为准,医疗安
5、全能得到保障,治疗效果较确切,消毒隔离能达到要求,医疗器械能在居家、居住的养老服务机构使用。根据提供服务的医疗机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服务(详见附件1):(一)诊疗服务。家庭病床巡诊、上门服务、出诊、配药等;(二)检查检验。心电图、血压检测、血液化验、尿液化验、粪便化验、鼻咽拭子检测等;(三)护理服务。基础护理、专科护理等;(四)治疗服务。吸氧、雾化吸入、换药、冷热湿敷、导尿等;(五)中医治疗。中药饮片和针刺、灸法等中医非药物疗法;(六)康复治疗。康复评定、物理因子疗法、运动疗法(PT)、作业疗法(OT),言语疗法(ST)等;(七)安宁疗护。评估服务、疼痛和其他症状控制、舒适照护、心理社会支持和
6、哀伤辅导等;(八)药学服务。用药指导、药物咨询等居家药学服务等;(九)咨询指导。建床指导、预约转诊、健康管理、康复指导、中医指导、护理指导、营养指导、病情指导等。第四章服务管理第十条市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本市家庭病床服务的监督管理工作。区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家庭病床服务的监督管理工作。第十一条本市成立市家庭病床服务质量控制中心,对开展家庭病床服务的医疗机构进行统一的质控管理和评价。市家庭病床服务质量控制中心建立家庭病床服务质量控制组织机构,制定质量控制管理制度,编制家庭病床服务业务指南,组织区级专业质控组对开展家庭病床服务的医疗机构进行质控和评价。第十二条家庭病床服务的建床管理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7、:(一)患者(或家属)提出建床申请。医疗机构根据服务对象和护理环境评估是否建床。确定予以建床的,应指定医师和护士;(二)医师、护士详细告知患者(或家属)建床手续、服务内容、患者及家属责任、查床及诊疗基本方案、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可能发生意外情况等注意事项,给予家庭病床建床告知物(见附件2)。责任医师或护士指导患者(或家属)按规定办理建床手续,签订家庭病床服务协议书(见附件3);(三)医师首次访视应详细询问建床患者病情,进行生命体征和其他检查,并作诊断,对建床患者制订治疗计划;(四)医师应完整填写相关信息,规范书写家庭病床病历(见附件4(五)注册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建立的家庭病床,应积极应用中医药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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