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市政府批准我局共10项行政许可事项.docx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市政府批准我局共10项行政许可事项.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市政府批准我局共10项行政许可事项.docx(10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城阳区海洋与渔业局行政许可事项公示一海域使用许可(含海域使用权变更登记)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山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青岛市海域使用管理条例许可条件:1.拟使用海域未设置权属;2.拟使用海域符合海洋功能区划;3.拟使用市方案部门同意立项的批复或核准备案意见(工程用海)市规划部门的规划选址意见书(工程用海);6.有港监部门意见(工程用海);7.有海事部门意见(工程用海);8.符合环境保护要求。许可程序:1.受理申请(包括受理审查上报的申请);2.审查材料和条件;3.填制海域使用审批呈报表报区政府审批(属于上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的,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直接报送上级海洋行政主管部
2、门);4.送达海域使用权批准通知书;5.征收海域使用金;6.办理海域使用权登记(申请人持缴款回执办理海域使用权登记手续);7.颁发海域使用权证书。许可期限:1.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审核并报区政府审批(养殖用海)。2.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报上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工程用海)。申请材料:1.海域使用申请书(表);2.海域使用申请人法人代码证、身份证及复印件;3.工程立项批复或核准备案意见(工程用海);4.工程规划选址意见(工程用海);5.环境保护意见;6.港监部门意见(工程用海);7.海事部门意见(工程用海);8.授权委托书(根据情况使用);9.变更协议书(海域
3、使用权变更);10.原海域使用权证书(海域使用权变更)。收费工程:海域使用金。具体标准如下:1.改变海域自然属性的海岸工程工程,比照临近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30%一次性征收;2.不改变海域自然属性的海岸工程工程,按每年每亩500元征收;3.使用海域储灰储渣的,比照临近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20%一次性征收;4.渔业养殖使用海域的按年征收;其中,筏式养殖的,按占用水面面积,每亩征收10元;滩涂养殖的,按占用滩涂面积,每亩征收30元;网箱养殖的,按占用水面面积,每亩征收200元;增养殖海珍品的,按实际占用海域面积,每亩征收100元;5.盐业生产使用海域的,按使用滩涂面积,每年每亩征收6元(已发土地使用证
4、的免征);6.其他使用海域的,按每年每亩100元征收。收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青岛市海域使用金征收管理暂行规定、青岛市人民政府青政字199822号文件。办理机构:城阳区海洋与渔业局海洋管理科,城阳区正阳路221号,0532-87866853二、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许可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许可条件:1.符合水域(滩涂)养殖规划的要求;2.养殖品种和养殖方式符合规划要求;3.拟申请使用水域(滩涂)的界址清楚;4.符合区域养殖容量和海洋环境保护规定。许可程序:1.受理申请;2.核实材料、调查勘界(必要时进行可行性论证或环境影响评价);3.提出审查意见,报区政府审批;4.核发
5、养殖证。许可期限: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报区政府审批(不包括可行性论证或环境影响评价时间)申请材料:1.养殖申请书(水域、滩涂使用申请表)一式三份;2.水域(滩涂)界至图一式三份;3.水域(滩涂)开发使用情况证明材料;4.在海岸带范围内从事养殖生产需设置建筑物、构筑物的,应当提交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收费工程:暂无收费依据:暂无办理机构:城阳区海洋与渔业局海洋管理科,城阳区正阳路221号,0532-87866853三、海洋渔船捕捞许可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二十三条许可条件:有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有渔业船舶登记证书;符合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捕捞作业
6、类型、作业方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许可程序:符合条件的,由船东本人向县级渔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县级和市级渔业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级渔业主管部门批准。办理期限:自收到申请人提交合格申请材料起,三个月内办结。申请材料目录:渔业船舶船名号批准书;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渔业船舶登记证书;渔业船舶所有人身份证明(上述材料需提交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办理机构:城阳区海洋与渔业局渔政站,地址:城阳区正阳路221号,联系电话:87968982o四、渔业船舶检验。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许可条件:1、制造、改造渔业船舶投入运营前实施初次检验;2、营运中的渔业船舶实施常规性营运检验;3、因检验证书失效、
7、因不符合水上交通平安或者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被责令检验的,应当申请临时检验;4、被检验船舶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要求。许可程序:1、受理申请;2、审查;3、实施检验;4、签发证书。许可期限:申报营运检验的,自渔业船舶到达受检地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实施检验;申报临时检验的,自渔业船舶到达受检地点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实施检验;经检验合格的,在5个工作日(临时检验为3个工作日)内签发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或在渔业船舶检验证书上签署意见。申请材料目录:1 .初次检验,渔业船舶所有人应提交:检验申报书;船网工具指标审批文件;船名号批准书;渔业船舶设计单位资格认可证书;渔业船舶设计图纸;渔业船舶修造厂资格认可证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根据 有关 法律法规 规定 市政府 批准 10 行政许可 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