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管理办法(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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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我省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以下简称依托单位)的省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科学基金)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依托单位作用,保障科学基金的使用效益,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依托单位,是指经安徽省科学技术厅(以下简称省科技厅)审核,具有科学基金管理资格并予以注册的单位,是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及其资金管理的责任主体。第三条依托单位的科学基金管理工作应当坚持科学规范、有效监督、保障有力的原则。第四条省科技厅在依托单位管理中履行下列职责:(一)受理和决定依托单位注册申请、变更以及注销;(二)指导依托单位科学基金管理工作和组织培训;(三)
2、监督依托单位的科学基金管理工作;(四)其他与依托单位的科学基金管理相关的工作。第五条依托单位在基金资助管理工作中履行下列职责:(一)组织申请人申请科学基金资助;(二)审核申请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三)提供基金资助项目实施的条件,保障项目负责人和参与者实施基金资助项目的时间;(四)跟踪基金资助项目的实施,监督基金资助经费的使用;(五)配合省科技厅对基金资助项目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第二章注册、变更与注销第六条省科技厅实施依托单位注册管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方便申请单位或依托单位的原则。单位申请注册和依托单位信息变更或注销,应当向省科技厅提供真实、准确、合法、有效的信息和材料,
3、但不得提交涉密信息和材料。第七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高等学校、科学研究机构、企业等,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省科技厅申请注册为依托单位:(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二)业务范围中具有科学研究的相关内容;(三)具有从事基础研究活动的科学技术人员;(四)具备开展基础研究所需的条件;(五)具有专门的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机构和制度;(六)具有专门的财务机构和制度;(七)具有必要的资产管理机构和制度;(八)涉及企业的,原则上应为省级以上有关部门认定的科技领军企业;(九)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严重失信、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且不存在数据造假等;(十)无在惩戒期的严重失信记
4、录。不受理政府机关、行业协会、社会团体的注册申请。省科技厅基础研究管理部门具体负责依托单位注册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第八条省科技厅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组织集中受理注册申请。对因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特殊需要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注册为依托单位的,省科技厅根据需求按程序受理注册申请。第九条注册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形式审查、基础研究及管理能力审查、决定、结果公布与通知。第十条申请单位提出注册申请,应当在申请受理期内按省科技厅要求提交如下申请材料:(一)省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注册申请书(以下简称注册申请书);(二)独立法人资格证书副本的复印件;(三)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复印件;(四)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复印
5、件;(五)信用信息报告材料;(六)其他需要提交的附件材料。前款第(一)、(二)、(三)、(四)、(五)项须加盖本单位公章。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所属机构,不能提交前款中第(二)、(三)项材料的,需提供师级以上上级管理机关对该单位是否从事科学研究的证明原件。注册单位名称应当与单位公章一致。申请单位一般应当使用独立法人资格证书上的第一名称作为注册单位名称。省科技厅对于在申请受理期内提交的正式申请材料,予以受理。第十一条省科技厅应当对受理的注册正式申请材料开展形式审查。对于符合本办法第六和第十条的要求的,形式审查予以通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线反馈原因并告知申请单位在规定期限内一次
6、性修改或补齐:(一)申请材料不齐全的;(二)注册申请书信息不准确的;(三)申请材料含无效材料的;(四)加盖公章不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修改或补齐后,申请材料仍不符合本办法第六和十条要求的,不予通过。第十二条省科技厅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七条第(三)、(四)、(五)、(六)、(七)项的要求,对通过形式审查的申请材料进行基础研究及管理能力的审查。第十三条省科技厅应当根据注册申请材料形式审查结果、基础研究及管理能力审查情况做出决定,所做决定应当通知申请单位。第十四条省科技厅对于申请单位的注册申请必要时也可以采取实地审查的方式。申请单位应当积极配合省科技厅的实地审查工作。第十五条因依托单位分立新设立的单位,申
7、请注册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程序进行注册。第十六条依托单位信息变更程序包括申请、审查、决定、通知。第十七条依托单位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应当自该情形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省科技厅提出书面变更申请:(一)依托单位名称、联系信息、银行账户信息等基本信息变更;(二)法人类型发生变更;(三)因法人合并、分立等发生变更;(四)其他需要变更的情形。第十八条依托单位申请信息变更,应当向省科技厅提交依托单位注册信息变更申请表(以下简称变更申请表),但仅变更联系信息、法定代表人姓名的,只需提交电子变更申请表。因变更事项的不同,还应当提交其他相应纸质附件材料:(一)变更依托单位名称、机构类型、单位性质的,提交独立法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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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省 自然科学基金 依托 单位 管理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