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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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生管理制度一、指导思想为培育适应社会发展需求的合格高中生,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预防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学校相关规章制度,秉持积极预防、杜绝违法违纪现象的工作方针,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结合学生实际情况与学校办学目标、管理目标、校训校规,特制定本制度。二、学生管理的原则(一)有利学生发展原则为实现更高效的学生教育,通过公开处分听证,促使多数学生增强遵纪守法意识,推动学生发展,维护学校稳定的办学局面。(二)客观、科学性原则在实施处分时,务必客观、科学地呈现事实真相,对学生违纪行为进行客观评价与处理。()可行性原则处分执行过程中,需确保程序规范、具备可操作性,方法科学且结构完整。(
2、四)教育性原则借助处分听证制度,尊重受处分学生,同时通过案例分析、流程实施等程序,教育全体学生,使其认识问题严重性,实现教育个体、警示群体的目的。(五)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管理办法实施过程中,力求做到公正、公平,弱化行政命令,强化民主,彰显集体决策。三、管理机构设置设立学生管理办公室,由政教处具体负责相关工作。四、处分与撤销处分的程序全体学生均应严格遵守学校在学习、纪律、卫生、就餐、集合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对于严重违纪且不服从管理者,学校将给予处分。(一)处分提起根据班主任、级部、科任教师或受害人等的提议,依据学校规章制度,上报校长审批,经学校校长办公会研讨,决定对相关人员或事件启动处分程序。(
3、二)处分程序对于违反校纪校规的学生,班主任应先查明违纪事实,依据处罚条例撰写详细书面材料,并对学生处分提出明确意见,上报政教处。政教处进一步核实情况后,上报学校。学生处分类型包括大会点名批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处分由政教处拟定,上报学校。处分结果由学校公布,并在全校学生大会上宣布,同时通知学生本人及家长,记入学生档案。(三)撤销处分的程序受处分学生的处分期原则上为一学年,最短不少于三个月。受处分学生(每周向政教处提交经班主任签名的个人思想认识)若经教育有明显进步,可申请撤销处分。具体程序为:学生个人撰写书面申请,班委会给出评议,班主任、年级主任签署明确意见后交政教处,再上报校长办公会讨论研究。处分与撤销处分均应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利于教育学生的原则。五、处分的使用受过处分的学生,不得参与文明个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等先进评选,不能享受助学金、奖学金及困难补助等。受处分的学生若为共青团员,将相应受到团内处分。受处分学生的家庭与学校应加强教育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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