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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拟确定21家旅游景区为国家5A级旅游景区.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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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拟确定21家旅游景区为国家5A级旅游景区.docx

    关于拟确定21家旅游景区为国家5A级旅游景区的公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和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经有关省(区、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推荐,文化和旅游部按程序组织综合评定,以下21家旅游景区达到国家5A级旅游景区标准要求,拟确定为国家5A级旅游景区,现予公示。名单如下:1.北京市北京(通州)大运河文化旅游景区2 .河北省唐山市南湖开滦旅游景区3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呼伦贝尔大草原莫尔格勒河景区4 .辽宁省本溪市五女山景区5 .吉林省松原市前郭查干湖景区6 .上海市崇明区西沙明珠湖景区7 .江苏省连云港市连岛景区8 .浙江省丽水市云和梯田景区9 .安徽省滁州市琅哪山景区10 .福建省厦门市厦门园林植物园景区11 .山东省青岛市奥帆海洋文化旅游区12 .河南省周口市太昊伏羲陵文化旅游区13 .湖北省荆门市明显陵文化旅游景区14 .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凤凰古城旅游区15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程阳八寨景区16 .海南省三亚市天涯海角游览区17 .重庆市涪陵区武陵山大裂谷景区18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四姑娘山景区19 .云南省腾冲市和顺古镇景区20 .陕西省延安市延川黄河乾坤湾景区21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青铜峡黄河大峡谷旅游区公示期为2024年1月25日至2月1日。公示期内若对公示单位有异议,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提出意见,电子邮箱地址:ziyuanchu;传真:OlO-59882583。文化和旅游部2024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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