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第壹文秘! | 帮助中心 分享价值,成长自我!
第壹文秘
全部分类
  • 幼儿/小学教育>
  • 中学教育>
  • 高等教育>
  • 研究生考试>
  • 外语学习>
  • 资格/认证考试>
  • 论文>
  • IT计算机>
  • 法律/法学>
  • 建筑/环境>
  • 通信/电子>
  • 医学/心理学>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第壹文秘 > 资源分类 > DOCX文档下载
    分享到微信 分享到微博 分享到QQ空间

    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docx

    • 资源ID:543065       资源大小:19.43KB        全文页数:6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5金币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账号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5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如果您不填写信息,系统将为您自动创建临时账号,适用于临时下载。
    如果您填写信息,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系统自动生成),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下载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docx

    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申请事项: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申请单位:大连环境清洁有限公司(法人)单位名称:大连环境清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某地址:联系方式:XXXXXX委托代理人:证件类型:身份证编号:XXXXXX联系方式:XXXXXX行政审批机关:大连市城市管理局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行政审批机关的告知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国发2018)35号)要求,本行政审批机关就行政审批事项告知如下:一、审批依据本行政审批事项的依据为:1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根据国务院令第第412号颁布根据2009年1月29日国务院令第548号的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6年8月25日国务院令第671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的决定第二次修正)附件第102项: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实施机关:所在城市的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2007年4月10日建设部令第157号,2015年5月4日予以修正)第十七条第一款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的企业,应当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第十八条第一款直辖市、市、县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通过招投标等公平竞争方式作出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许可的决定,向中标人颁发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许可证。3 .大连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09年10月23日大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2009年11月27日辽宁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第四十条环境卫生作业逐步实行市场化,鼓励各类所有制经济成分投资从事环境卫生作业。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置服务,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依法取得市环境卫生管理机构的许可。二、法定条件本行政审批事项获得审批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标准和技术要求:(1)申请人安全生产承诺书;(2)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取得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有符合规范体现环卫行业特点的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3)机械清扫能力达到总清扫能力的20%以上,机械清扫车辆包括洒水车和清扫保洁车辆,机械清扫车辆应当具有防尘、防遗撒、安全警示功能,安装使用车辆行驶及清扫过程记录仪;(4)垃圾(粪便)收集应当采用全密闭运输工具;(5)垃圾(粪便)运输应当采用全密闭自动卸载或专业吸污车辆,具有防臭味扩散、防遗撒、防渗沥液滴漏功能,安装使用行驶及装卸记录仪;(6)配备车辆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车辆行驶证、车辆道路运输证(代理证)、车辆登记证、购车发票及车辆保险证明;(7)健全的企业运行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控制污染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8)具有固定的办公地点及车辆设备停放场所(房产证明及车辆停放协议关联文件);(9)符合法律规定的环卫作业委托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及委托方或招标方垃圾处理费缴费收据(委托方与委托事项的关联证明);(10)从事垃圾(粪便)收集运输的需提供垃圾(粪便)接收证明。三、事前提交的材料根据审批依据和法定条件,本行政审批事项获得批准,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申请人安全生产承诺书;(2)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取得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有符合规范体现环卫行业特点的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3)机械清扫能力达到总清扫能力的20%以上,机械清扫车辆包括洒水车和清扫保洁车辆,机械清扫车辆应当具有防尘、防遗撒、安全警示功能,安装使用车辆行驶及清扫过程记录仪;(4)垃圾(粪便)收集应当采用全密闭运输工具;(5)垃圾(粪便)运输应当采用全密闭自动卸载或专业吸污车辆,具有防臭味扩散、防遗撒、防渗沥液滴漏功能,安装使用行驶及装卸记录仪;(6)配备车辆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车辆行驶证、车辆道路运输证(代理证)、车辆登记证、购车发票及车辆保险证明;(7)健全的企业运行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控制污染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8)具有固定的办公地点及车辆设备停放场所(房产证明及车辆停放协议关联文件);(9)符合法律规定的环卫作业委托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及委托方或招标方垃圾处理费缴费收据(委托方与委托事项的关联证明);(10)从事垃圾(粪便)收集运输的需提供垃圾(粪便)接收证明。四、承诺补充提交的材料下列材料,申请人已提交的在口内划V,其他材料应当在年月日前补充提交: 1.申请人安全生产承诺书; 2.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取得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有符合规范体现环卫行业特点的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口3.机械清扫能力达到总清扫能力的20%以上,机械清扫车辆包括洒水车和清扫保洁车辆,机械清扫车辆应当具有防尘、防遗撒、安全警示功能,安装使用车辆行驶及清扫过程记录仪;口4.垃圾(粪便)收集应当采用全密闭运输工具; 5.垃圾(粪便)运输应当采用全密闭自动卸载或专业吸污车辆,具有防臭味扩散、防遗撒、防渗沥液滴漏功能,安装使用行驶及装卸记录仪;6.配备车辆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车辆行驶证、车辆道路运输证(代理证)、车辆登记证、购车发票及车辆保险证明;口7.健全的企业运行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控制污染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口8.具有固定的办公地点及车辆设备停放场所(房产证明及车辆停放协议关联文件)。9.符合法律规定的环卫作业委托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及委托方或招标方垃圾处理费缴费收据(委托方与委托事项的关联证明)。口10.从事垃圾(粪便)收集运输的需提供垃圾(粪便)接收证明。五、承诺的期限和效力申请人愿意作出承诺的,在收到本告知承诺书之日起5日内作出承诺。申请人作出符合上述申请条件的承诺,并提交签章的告知承诺书后,行政审批机关将当场作出行政审批决定,企业达到法定许可条件后,方可开展许可经营活动。申请人逾期不作出承诺的,行政审批机关将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实施行政审批。申请人作出不实承诺的,行政审批机关将依法作出处理,并由申请人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六、监督和法律责任申请人应当在本告知承诺书约定的期限内提交应补充的材料。未提交材料或者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且无法补正的,将依法撤销行政审批决定。本行政审批机关,将在作出准予行政审批决定后2个月内对申请人的承诺内容是否属实进行检查。发现申请人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行政审批机关将要求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依法撤销行政审批决定。七、诚信管理对申请人作出承诺后,未在承诺期限内提交材料的,将在行政审批机关的诚信档案系统留下记录,对申请人以后的同一行政审批申请,不再适用告知承诺的审批方式。大连市城市管理局X年X月X日申请人的承诺申请人就申请审批的行政审批事项,现作出下列承诺:(一)所填写的基本信息真实、准确;(二)已经知晓行政审批机关告知的全部内容;(三)认为自身能满足行政审批机关告知的条件、标准和要求;(四)对于约定需要提供的材料,承诺能够在规定期限内予以提供;(五)上述陈述是申请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六)若违反承诺或者作出不实承诺的,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年月日

    注意事项

    本文(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docx)为本站会员(p**)主动上传,第壹文秘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第壹文秘(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08-2023 1wenmi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2022001189号-1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第壹文秘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第壹文秘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