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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学教职工评优树先实施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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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学教职工评优树先实施办法.docx

    XXXX小学教职工评优树先实施办法为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激励广大教师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己的潜能,真正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本着“公开、公正、公平、透明”的工作理念和“师德前置、业绩优先、民主集中”的工作原则,特制定本评优树先实施办法。一、评优范围全校所有在岗教职工(县级以上荣誉只适应于所有在编在岗教师,镇街、校级荣誉亦适应于代课教师,创新实验教师优先评选)。二、适应名称各级各类优秀教师、师德标兵、优秀班主任、少先队辅导员、五四青年教师、劳动模范、“孺子牛”、“立德树人”标兵、优秀共产党员等各级各类政治性荣誉。三、评选办法符合上级文件先决条件要求,若不分配名额,有多少推多少;若上级分配名额,符合先决条件的,根据先决条件产生优秀人选,若人选数量超过分配名额,则根据先决硬件条件产生上报人选,先决硬件条件相同,则根据岗位目标考核评估分产生上报人选;没有先决条件的,在符合上级来文的基本条件要求下,根据分配名额数量分以下六类进行评选:1.教职工中的政治荣誉称号:依据岗位目标考核分(其中师德标兵依据师德考核分),按上级分配名额的2倍产生优秀候选人。再由学校教职工代表进行打分评议,去掉最高分、最低分各一个,取平均分。再与该同志的考核分相加,成绩高者为上报人选。2 .各级各类优秀班主任、少先队辅导员的评选:依据本年度班主任考核分,按上级分配名额的2倍产生优秀候选人。再由学校教职工代表进行打分评议,去掉最高分、最低分各一个,取平均分。再与该同志的考核分相加,成绩高者为上报人选。3 .优秀教辅人员:从职员(含兼职人员)中按岗位目标考核分,按上级分配名额的2倍产生优秀候选人。由学校教职工代表进行打分评议,去掉最高分、最低分各一个,取平均分。再与该同志的考核分相加,成绩高者为上报人选。4 .“立德树人”标兵:依据岗位目标考核分、师德德考核分,然后与其它优秀同样评选。5 .领导干部类荣誉的产生办法:由校务委员会依据领导干部考核成绩产生。6 .党员的各级各类荣誉,具体由党支部在全体党员中进行评选。说明:1 .师德考核为前置条件,连续两个学期达不到优秀者,无资格参加各类优秀评选。2 .第一学期产生的优秀按上学年考核分计算,第二学期产生的优秀按本学年的考核分计算(若本学年考核分来不及算出,则用前两个学期成绩计算)。3 .为学校发展、声誉提升做出突出贡献的优先考虑。4 .各类荣誉的评选按上级文件要求进行,同等条件下,按是否是创新实验教师、班主任、一线教师,按教学成绩、教龄的高低顺序适当优先考虑。5 .近3年内已获得县级以上同级荣誉的不再推荐。镇街级、校级荣誉可以连续推荐。四、年内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一律不得推荐1.违反市教育局XX市教职工管理的规定(试行)(X教发20XX3号)中第二章“师德修养”中的第三条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第四条XX市中小学教师“十不”行为规范、第五条“师德投诉必查内容30条”所列行为之一者。6 .所教或所带班级学生出现安全责任事故者;7 .受过学校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通报、记过或处分者;8 .有打击报复、侮辱、侵犯他人合法权益行为,妨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对学校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者;9 .无正当理由,不接受学校的教育教学任务或不承担学校所安排的其它任务;10 未经批准擅自放弃工作岗位或在工作中严重失职造成不良影响者。11 违反上级文件规定的其它行为者。五、荣誉取消1.获得荣誉后,违犯学校师德管理规定,受到到学校及上级通报的,或因个人原因致使学生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本年度获得的荣誉待遇取消。2 .获得荣誉后,不服从学校管理、消极怠工,岗位目标考核居全校后1/3者的,本年度获得的荣誉待遇取消。3 .获得班主任系列相关荣誉后,不再担任班主任的,获得的荣誉待遇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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