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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重庆水资源费缓缴审核办事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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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重庆水资源费缓缴审核办事指南.docx

    水资源费缓缴审核办事指南一、适用范围适用于重庆市水利局征收水资源费的取水单位或者个人,因特殊困难提出水资源费缓缴的申请和办理。二、事项办理类型先核后批。三、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十八条。(二)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三)重庆市水资源管理条例第三十条。(四)重庆市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渝府令第158号)第四条、二十四条、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三条。(五)重庆市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第H一条。四、受理机构重庆市水利局。五、决定机构重庆市水利局。六、数量限制无数量限制。七、申请条件(-)申请人条件1 .办理对象:因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水资源费的取水单位或个人。2 .市级办理范围:由市水利局征收水资源费的取水单位或者个人。(二)准予办理条件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八、禁止性要求"Jvjo九、申请材料目录序号提交材料名称原件/复印件纸质文件份数备注1水资源费缓缴申请表原件2份2近一年水资源费缴纳凭证复印件1份注:涉密项目按国家保密规定执行。十、申请接收(-)申请方式:申请人可通过重庆市网上办事大厅提交电子材料,采取窗口报送、邮寄等方式提交纸质材料;也可到窗口申请和提交纸质材料。(二)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新南路3号水利大厦5楼重庆市水利局政务服务大厅。(三)联系电话:02389079386。十一、办理基本流程(-)申请:通过重庆市网上办事大厅https:/ZW(二)受理:由重庆市水利局政务服务大厅统一收件,并在3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做出处理,制作受理通知书或不予受理决定书或补正通知书或不受理告知书。(三)审核:重庆市水利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四)决定: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重庆市水利局出具同意缓缴决定;不符合条件的,重庆市水利局出具不同意缓缴决定。(五)送达:申请人到重庆市水利局政务服务大厅领取或通过电子邮件获取缓缴决定,也可联系政务服务大厅申请邮寄领取。十二、办理方式网上办理、窗口办理。十三、办结时限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十四、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十五、办理结果缓缴决定。十六、结果送达申请人到重庆市水利局政务服务大厅领取或通过电子邮件获取缓缴决定,也可联系政务服务大厅申请邮寄领取。十七、咨询途径(-)现场咨询:重庆市渝北区新南路3号水利大厦5楼重庆市水利局政务服务大厅。(二)电话咨询:02389079386。(三)网上咨询:重庆市网上办事大厅。十八、监督投诉渠道()电话监督投诉渠道:02389079000。(二)现场监督投诉渠道:重庆市渝北区新南路3号水利大厦20楼局办公室。十九、办公地址和时间(-)办事大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新南路3号水利大厦5楼重庆市水利局政务服务大厅。(二)可乘坐126路、133路、151路.166路、245路、465路、473路、550路、579路、809路、842路、886路、411路公交车至“新牌坊西”下;或乘坐轨道交通三号线在“嘉州路”下。(三)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二十、办理进程和结果公开查询H、备注取水单位或者个人因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水资源费的,可以自收到水资源费缴纳通知单之日起7日内向发出缴纳通知单的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麒水资源费白遇期限最长利熊过90日。附录:1淘呈图2.水资源费缓缴申请表附录1流程图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附录2水资源费缓缴申请表取水单位/个人全称取水许可证号许可年取水量(万立方米/年)取水许可证有效期限联系人联系电话申请缓缴日期申请缓缴原因提交材料取水户法人(签字盖章)年月日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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