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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集贤县民政局社会团体成立登记流程图.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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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集贤县民政局社会团体成立登记流程图.docx

    集贤县民政局社会团体成立登记流程图实施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集贤县民政局社会团体变更登记流程图变更名称:申变更法定代变更活动变更住所:变更宗旨、变更业务主管请书;会议纪表人:申请资金:申申请书;会业务范围和单位:申请书;要;章程草书;会议纪请书;会议纪要;住活动地域:会议纪要;原案;业务主管要;财务审议纪要;所使用证申请书;会业务主管单位单位审查同计报告;业验资报明;业务主议纪要;章同意不再担任意的文件;社务主管单位告;业务管单位审程草案;业业务主管单位团变更登记审查同意的主管单位查同意的务主管单位的文件;新业表;社团账户文件;社团审查同意文件;社团审查同意的务主管单位同备案表;社团法定代表人的文件;变更登记文件;社团意担任业务主机构印章备登记表;社社团变更表;登记变更登记管单位的文案表;登记团变更登记登记表;证书正、表;社团章件;社团变更证书正、副本。表;登记证书正、副本。登记证书正、副本。副本。程核准表;登记证书正、副本。登记表;登记证书正、副本。民间组织办公室受理(5个工作日)y民间组织办公室审查(20个工作日)申请材料不全,一次告知补交决定许可或不予许可实施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集贤县民政局社会团体注销登记流程图实施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集贤县民政局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成立登记流程图实施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集贤县民政局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流程图申请材料 不全, 一次不属于许可退回申请人申请:登记申请书;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场所使用权证明;验资报告;拟任负责人C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章程草案。申请材料 不全, 一次 告知 -L *实施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办法集贤县民政局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流程图提出变更申请:1、申请书;2、会议纪要;3、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文件;4、变更住所、宗旨、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开办资金、业务主管单位还须提交下列材料:住所的产权或使用权证明;宗旨、业务范围材料;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明等材料;验资报实施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办法集贤县民政局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登记流程图实施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办法集贤县民政局优抚资金分配流程图施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五条(2004年8月1日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413号)监督电话:集贤县民政局退出现役的军人和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工、民兵)认定残疾性质和评定伤残等级申报流程图实施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监督电话:革命烈士建筑物所在地人民政府向县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县民政局对申请地申报资格进行审查;整理、调查、核实有关申报材料县民政局提出审查意见报送同级政府审批实施依据: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监督电话:申请人提出申请县民政局对申请人评烈资格进行审查;告知申请人评烈程序及所需材料(烈士家属个人申请、证明材料)县民政局审查资料是否齐全;整理、调查、核实有关证明材料;县人民政府对符合评烈条件的人员写出评烈请示文件;填写革命烈士家属情况登记表、革命烈士审批表;主管副县长审核同意后报市人民政府备案,同时报省人民政府实施依据: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监督电话:退役士兵提出自谋职业申请安置办审核申请人资格退役士兵填写自谋职业申请表退役士兵与安置办签自谋职业协议书领取自谋职业证和自谋职业补助金实施依据:黑政办200446号关于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优惠政策的意见通知第二项监督电话:-8017实施依据: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监督电话:-8017监督电话:监督电话:根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党政办公室提出具体意见和方案监督电话:监督电话:.集贤县民政局殡葬处罚流程图接群众举报或通过排查发现违法土葬行为实施依据:国家殡葬管理条例、黑龙江省殡葬管理规定监督电话:春荒、冬令灾民救助工作流程图实施依据:春荒、冬令灾民生活救助工作规程监督电话:农村医疗救助工作流程图本人提出申请,提供相关材料,报村委会初审并公示,符合条件的上报乡镇民政办。实施依据:通知 监督电话:民政部、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医疗救助工作的集贤县民政局婚姻登记流程图婚姻登记男女双方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离婚的提供结婚证。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退回实施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监督电话:城镇低保审批程序流程图本人申请申请人向居住地的社区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详实提供家庭生活经济状况、住址和联系方式等。社区居委会调查、初审社区居委会受理申请后,对申请人家庭成员的户籍、收入状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对申请对象进行初审。公示经初审认为符合条件的,在社区居(村)委会明显位置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日。群众无异议的,将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报送县民政局。县民政局审批县民政局对报送的申请表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批。认为符合条件的,确定为拟批准人员;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并说明理由。公示拟批准人员应当经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通知社区居委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日。群众无异议的,予以批准,并填发城镇低保证和低保通知书;对有异议的,不予批准。发放低保金实施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监督电话:农村低保审批程序流程图本人申请持有我县农业户口并且居住在我县行政区域内的农村居民申请享受农村低保待遇,应由本人向居住地的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下列材料:1、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书;2、居民户口本、居民身份证;3、收入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村民委员会调查村民委员会对申请人的家庭成员户籍、经济状况等进行走访调查,核实其家庭收入情况。村民代表会议评议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评议。公示认为符合条件的,在本村内公示7日,群众无异议的将相关材料报乡镇政府。认为不符合低保条件或经公示有异议的,将相关材料退还申请者本人,同时要做好解释工作。乡镇审核乡镇农村低保评审小组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人基本情况和相关证明的审核和报批工作。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将相关材料报县民政局审批。不符合条件的,将相关材料退还村委会,并说明原因。县民政局审批县民政局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乡(镇)政府报批的农村低保对象材料的审批。符合低保条件的,核定其享受低保待遇标准,确定为拟批准人员;不符合条件的将相关材料退还乡镇,并说明理由。公示将拟批准人员名单委托村委会再次公示3日。公示无异议的,批准为农村低保对象,填发农村低保证;有异议的,不予批准。发放低保金实施依据:黑龙江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试行)监督电话:农村五保审批程序流程图本人申请或村民代表提议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由村民本人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因年幼或者智力残疾无法表达意愿的,由村民小组或者其他村民代为提出申请。村委会评议召开村民委员会会议对申请人进行民主评议。公示村民委员会民主评议认为符合条件的,在本村范围内公示,并将评议意见和有关材料报送乡镇人民政府审核。乡镇审核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评议意见之日起20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将审核意见和有关材料报送县民政局审批。县民政局审批县民政局应当自收到审核意见和有关材料之日起20工作日内做出审批决定。发放农村五保供养证书对批准给予农村五保供养待遇的,发给农村五保供养证书。落实“五保”待遇实施依据:五保供养条例监督电话:城镇医疗救助审批程序流程图本人申请申请人应在治疗期间持低保证、身份证、户口本、病历,向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提出大病医疗救助书面申请,并如实提供医院诊断病历、正式医疗收费收据、处方、必要的病史材料。社区或乡镇初审社区评审小组会议,对申请人的相关情况进行评议。公示将认为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公示并由定点医院审查后,填写集贤县城镇特困居民医疗救助审批表并加盖公章,连同相关材料,报县民政局。县民政局审批县民政局收到申请人相关材料后及时审批,符合条件的,在审批表上加盖集贤县民政局公章,报县民政局备案。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社区或乡镇。发放救助金县民政局将救助金在10个工作日内拨付到指定银行领取。实施依据:黑龙江省民政厅、卫生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建立城市医疗卫生救助制度试点工作的意见监督电话:六级以上伤残军人医疗费报销流程图携带医院开具的正规发票住院的在发票后附住院明细清单交到县公费医疗办于符标的一.V实施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监督电话:地名命名、更名审批流程图实施依据:地名管理条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流程图流浪乞讨人员向救助站求助,提供如下情况:(一)姓名、年龄、性别、居民身份证或者能够证明身份的其他证件、本人户口所在地、住所地;(二)是否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者农村五保供养;(三)流浪乞讨的原因、时间、经过;(四)近亲属和其他关系密切亲戚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不属于救助对 象的, 不予救 助并告(五)随身物品的情况。救助站应当向求助的流浪乞讨人员告知救助对象的范围和实施救助的内容,询问与求助需求有关的情况,并对其个人情况予以登记。.受助人员自愿放弃救助离开救助站的,应当事先告知,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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