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开庭申请书.docx
线上开庭申请书申请人:您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住址:详细居住地址,联系方式: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委托代理人(如有):代理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住址:详细居住地址L联系方式:手机号码/电子邮箱,系与申请人关系,如:申请人的委托律师/近亲属,代理权限为具体代理权限,如:特别授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等)。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姓名/名称,性别(适用于自然人),民族(适用于自然人),出生年月日(适用于自然人)出生,身份证号码(适用于自然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住址/注册地址:详细地址,联系方式:手机号码/固定电话/电子邮箱。申请事项:请求贵院将案件名称,如:原告您的姓名与被告被申请人姓名/名称北案由,如:合同纠纷一案的开庭审理方式变更为线上开庭。事实与理由:申请人诉被申请人案由一案,贵院已依法受理。因详细说明申请线上开庭的原因:客观障碍因素:申请人现身处具体地点,由于具体原因,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导致交通管制/工作安排冲突无法请假/自身健康原因(可附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病历等材料),无法在贵院原定开庭日期具体年月日前往贵院参加线下庭审。技术可行性保障:申请人已充分了解线上开庭的操作流程,具备稳定的网络环境、可供使用的视频设备(如电脑、手机等),且已熟练掌握贵院指定的线上开庭平台(如“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等)的使用方法,能够确保线上庭审顺利进行。对诉讼权利的保障:线上开庭与线下开庭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会影响申请人充分行使诉讼权利,且能够保证庭审程序的公正性、严肃性。同时,申请人承诺将严格遵守线上庭审纪律,听从审判人员的指挥,如实陈述事实和理由,积极配合庭审工作。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保证诉讼程序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关于“经当事人同意,民事诉讼活动可以通过信息网络平台在线进行。民事诉讼活动通过信息网络平台在线进行的,与线下诉讼活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进在线诉讼的相关规定,特向贵院提出上述申请,恳请贵院予以批准。此致具体人民法院名称申请人(签名/盖章):您的签名/盖章申请日期附: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如有委托代理人);因申请原因提供的证明材料,如:医院诊断证明、交通管制通知、工作安排文件等相关材料复印件;线上开庭设备及网络环境测试说明(可自行撰写简要说明,描述设备型号、网络带宽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