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公司绿色生产服务合同.docx
电动车公司绿色生产服务合同合同编号:具体合同编号签订地点:详细签订地点签订日期:具体日期甲方(委托方):公司名称:甲方公司全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地址"公司注册地址联系方式:联系电话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用代码乙方(服务方):公司名称:乙方公司全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地址:公司注册地址联系方式:联系电话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用代码鉴于甲方致力于推动电动车绿色生产,提升企业在环保领域的竞争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乙方具备专业的绿色生产技术、管理经验及服务能力,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绿色生产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服务内容与范围1.1 绿色生产规划与咨询乙方为甲方制定全面的绿色生产规划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分析甲方现有生产流程中的资源利用、能源消耗、污染物排放情况,结合行业先进绿色生产技术与标准,提出优化建议与改进方向,为甲方绿色生产转型提供战略指导。1.2 绿色生产技术应用与改造根据规划方案,乙方负责为甲方引入适用的绿色生产技术,如高效节能的生产设备、清洁生产工艺、资源循环利用技术等,并提供技术应用的培训I、指导与安装调试服务,确保技术在甲方生产过程中有效落地实施。1.3 绿色生产管理体系建设协助甲方建立健全绿色生产管理体系,涵盖环境管理体系(如IS014001)、能源管理体系(如IS050001)等相关标准体系的导入与认证工作,制定绿色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及考核机制,提升甲方绿色生产管理水平。1.4 节能减排监测与评估乙方定期对甲方生产过程中的能源消耗、污染物排放等指标进行监测,分析节能减排效果,形成监测评估报告,并根据评估结果提出进一步优化措施,确保甲方生产活动符合国家及地方节能减排相关要求。1.5 绿色供应链管理支持指导甲方优化绿色供应链管理,协助筛选绿色原材料供应商,制定原材料绿色采购标准,推动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共同践行绿色生产理念,降低产品全生命周期的环境影响。第二条服务期限本合同服务期限自起始日期起至结束日期止。服务期满前X个月,双方可协商决定是否续签合同或调整服务内容。第三条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3.1 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具体金额元(大写:大写金额),该价款为含税价,包括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绿色生产服务所需的全部费用,如技术咨询费、设备改造费、人员培训费、监测评估费、税费等。具体各项费用明细详见附件绿色生产服务费用清单。3.2 支付方式(1)预付款:合同签订生效后X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X%,即人民币具体金额元(大写:大写金额),作为项目启动资金。(2)进度款:乙方完成绿色生产规划方案并经甲方审核通过后X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X%;绿色生产技术应用与改造完成且验收合格后X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X%;绿色生产管理体系通过相关认证后X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X%。(3)尾款:服务期满且乙方完成全部服务内容,经甲方综合评估合格后X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X%。3.3乙方指定收款账户信息如下: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名称账户名称:账户名称银行账号:银行账号乙方应在每次收款前向甲方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否则甲方有权延迟付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第四条双方权利与义务4.1 甲方权利与义务4.1.1 有权对乙方的服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提出合理的改进意见和建议,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服务义务。4.1.2 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4.1.3 为乙方开展服务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与协助,包括但不限于提供企业生产相关资料、安排合适的人员配合服务工作、开放必要的生产场所和设备供乙方进行技术改造与监测等。4.1.4 积极配合乙方实施绿色生产技术应用、管理体系建设等工作,组织员工参加相关培训I,严格遵守乙方制定的绿色生产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4.1.5 对乙方提交的各类方案、报告等文件及时进行审核,并在收到后X个工作日内反馈审核意见。如逾期未反馈,视为甲方认可。4.2 乙方权利与义务4.2.1 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取合同价款。4.2.2 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质量标准和时间要求,组建专业服务团队,确保服务工作高效、优质完成。4.2.3 对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生产技术等信息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使用,保密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终止后X年。4.2.4 保证所提供的绿色生产技术、设备、管理方案等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行业规范,不存在权利瑕疵和质量问题。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遭受行政处罚、法律纠纷或其他损失,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4.2.5 服务期限内,为甲方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及时响应甲方在绿色生产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提供解决方案。第五条服务质量标准5.1 乙方提供的绿色生产规划方案应具有前瞻性、可行性和系统性,能够有效指导甲方实现绿色生产目标。5.2 引入的绿色生产技术与设备应达到行业先进水平,技术指标、能耗指标、环保指标等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标准要求,并确保在甲方生产环境中稳定运行。5.3 建立的绿色生产管理体系应通过相关认证机构审核认证,且在实际运行过程中能够有效提升甲方绿色生产管理水平,降低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5.4 节能减排监测与评估报告应数据准确、分析客观,提出的优化措施具有可操作性和实效性。第六条违约责任6.1 若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支付合同价款,每逾期一日,应按照未支付金额的X%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X日的,乙方有权暂停服务工作,并要求甲方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如逾期超过X+15日,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已完成工作对应的合同价款及违约金。6.2 若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服务任务,每逾期一日,应按照合同总价款的X%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凶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返还已支付的全部费用,同时乙方应按照合同总价款的X%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因乙方逾期交付导致甲方遭受其他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6.3 若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免费进行整改或重新提供服务;如经两次整改或重新服务仍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返还已收取的全部费用,并按照合同总价款的X%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6.4 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应按照合同总价款的X%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继续承担赔偿责任。第七条不可抗力7.1 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台风等)、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禁令等)、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战争等)。7.2 因不可抗力导致一方无法履行本合同义务的,该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X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在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该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义务。7.3 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履行,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合同的变更或解除事宜。第八条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九条其他条款9.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9.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内容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