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艇公司锚泊设备维修合同.docx
游艇公司锚泊设备维修合同合同编号:具体编号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于签订日期在签订地点签订:甲方(委托方):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方式: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乙方(受托方):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方式: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鉴于甲方拥有的游艇游艇名称/编号的锚泊设备出现故障或需进行维护保养,乙方具备专业的锚泊设备维修资质、技术及设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友好协商,就游艇锚泊设备维修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维修服务内容及范围1.1 锚体维修乙方对游艇的锚体进行全面检测与修复,具体包括: 检查锚体是否存在变形、裂纹、磨损等情况,对钢制锚体进行除锈、防腐处理,采用热镀锌或专业防腐涂层工艺,确保锚体耐腐蚀性能; 修复锚爪的损坏部位,矫正变形的锚爪,保证锚爪的抓底能力符合设计标准; 对锚体与锚链连接部位进行检查和加固,更换磨损严重的连接卸扣等部件。1.2 锚锌及附件维修针对锚链及相关附件开展维修工作: 逐节检查锚链,对磨损超过规定限度、有裂纹或变形的链节进行更换,确保锚链的强度和可靠性; 维修或更换锚链连接卸扣、转环等附件,检查其连接的牢固性和灵活性,对锈蚀部件进行除锈、润滑处理; 对锚链舱内的锚链导口、止链器等装置进行检修,修复磨损、变形的部件,保证锚链收放顺畅。1.3 锚机维修对锚机进行专业检测与维修: 检查锚机的动力系统(电动锚机的电机、液压锚机的液压泵等),修复电机故障、液压系统泄漏等问题,更换磨损的轴承、密封圈等零部件; 调试锚机的控制系统,确保锚机的启动、停止、正反转等操作功能正常,控制按钮、仪表显示准确无误; 对锚机的减速箱进行清洗、换油,检查齿轮磨损情况,修复或更换损坏的齿轮。1.4 其他相关设备维修包括但不限于: 检修锚泊设备的报警系统,确保在锚链张力异常、锚位偏移等情况下能及时发出警报; 对锚泊设备的辅助设备(如锚链冲洗装置、锚链计数器等)进行检查和维修,保证其正常运行; 若维修过程中发现本合同未约定但实际需要维修的与锚泊设备相关联的其他设备或部件,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详细说明情况及维修方案、费用预算等,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维修,相关费用及H期另行协商确定。第二条维修质标准及验收2.1 质标准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船舶锚泊设备维修相关行业标准、设备生产厂家技术规范以及双方共同确认的技术要求进行维修作业。维修后的锚泊设备应达到以下标准: 锚体抓底性能良好,符合游艇设计的抓力要求; 锚链强度达标,链节连接牢固,附件灵活可靠; 锚机运行平稳,动力输出正常,控制系统操作灵敏、准确;报警系统及辅助设备功能正常,能有效保障锚泊安全。2.2 验收程序 维修工作完成后,乙方应提前X个工作日向甲方提交书面验收申请,并附上详细的维修记录、检测报告、零部件更换清单等资料; 甲方在收到验收申请后的X个工作日内,组织专业人员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对维修后的锚泊设备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包括:锚泊设备各项功能是否正常,如锚机的收放锚速度、锚链张力检测、报警系统响应等;维修记录及检测报告是否完整、真实;更换的零部件是否符合质量要求等; 若验收发现维修质量不符合约定标准,乙方应立即制定整改方案,并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返工修复。返工修复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人工、材料、检测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且维修工期相应顺延; 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验收合格文件,乙方需将维修过程中的所有资料(如维修记录、检测报告、设备调试数据等)移交给甲方。第三条维修工期3.1 工期约定本合同维修工期自开工日期起至预计完H日期止,共计凶天。如遇以下情况,工期可相应顺延: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灾害、突发公共事件、政府禁令等;甲方原因,如未能及时提供设备相关资料、临时变更维修要求等;维修过程中发现重大潜在故障,需要进一步研究解决方案的情况。乙方应在上述情况发生后的X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2 工期延误责任若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完工,每逾期一日,应按照合同总金额的X%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X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费用,并按照合同总金额的X%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乙方还需赔偿甲方因工期延误所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游艇因无法正常锚泊导致的运营损失、租赁替代锚泊设备的费用等)。第四条维修费用及支付方式4.1 费用构成本合同维修服务总费用为人民币具体金额元(大写:)5该费用为含税包干价,具体包括: 人H费:乙方维修人员的工资、奖金、补贴等费用; 零部件及材料费:维修过程中所需更换的各类零部件、原材料(如链节、卸扣、密封圈、防腐涂料等)的采购费用; 检测费:第三方专业机构对维修后的锚泊设备进行检测、校准、认证的费用; 运输费:维修零部件的运输费用; 其他费用:与维修服务相关的管理费、税费等。具体费用明细详见附件游艇锚泊设备维修费用清单。 预付款:合同签订后X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X%,即人民币具体金额元(大写:); 进度款:维修工作完成X%且经甲方阶段性验收合格后X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X%,即人民币具体金额元(大写: 尾款:维修工作全部完成并经甲方最终验收合格后X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剩余款项,即人民币具体金额元(大写:)°4.3发票开具乙方应在每次收到甲方付款后的X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内容应与实际维修服务项目及费用明细相符。第五条双方权利与义务5.1 甲方权利与义务 有权对乙方的维修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和检查,查阅维修记录、检测报告等资料,对乙方的维修方案和进度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议; 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维修费用; 向乙方提供游艇锚泊设备的使用手册、技术图纸、设备参数等相关资料,协助乙方开展维修工作; 在维修期间,有权对乙方使用的零部件及材料进行检验,如发现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情况,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更换。5.2 乙方权利与义务 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维修费用; 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维修内容、质量标准和工期要求,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维修作业,确保维修工作安全、高效进行; 对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如废旧零部件、废油、废涂料等)进行合规处理,遵守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承担因废弃物处理不当而产生的一切责任; 对维修过程中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游艇技术信息等保密信息予以严格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使用。保密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终止后X年; 在维修期间,妥善保管甲方的锚泊设备及相关资料,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设备损坏或资料丢失,乙方应承担全额赔偿责任。第六条违约责任6.1 甲方违约责任若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维修费用,每逾期一日,应按照未支付金额的X%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X日,乙方有权暂停维修工作,并要求甲方支付已完成维修部分的费用及违约金。若因甲方逾期付款给乙方造成其他经济损失,甲方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6.2 乙方违约责任 若乙方提供的零部件及材料不符合质量标准或使用假冒伪劣产品,应立即更换合格产品,并按照合同总金额的X%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因此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若乙方违反保密义务,向第三方披露或使用甲方保密信息,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X%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若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完成维修工作,经返工修复后仍无法达到约定标准,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尾款,并要求乙方退还已支付的部分费用,同时乙方应按照合同总金额的X%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除上述违约责任外,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经甲方书面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改正,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费用,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七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7.1 合同变更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内容进行变更。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合同条款。变更后的内容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后生效,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7.2 合同解除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若一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约定,经对方书面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改正,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双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且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X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双方应就合同后续履行事宜进行协商。第八条争议解决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九条其他条款9.1 通知与送达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出的通知、文件等应以书面形式送达对方。通知送达地址以本合同首部列明的地址为准,一方地址发生变更的,应在变更后X日内书面通知对方。通知以邮寄方式送达的,以挂号信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或特快专递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以专人送达的,以对方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9.2 合同完整性本合同构成双方就本合同项下事宜达成的全部协议,取代双方之前就本合同事项进行的所有口头或书面的磋商、意向书、协议等。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内容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9.3 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