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艇公司通风设备配件采购合同.docx
游艇公司通风设备配件采购合同合同编号:签订地点:签订日期:年月日甲方(游艇公司):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联系方式: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乙方(供应商):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联系方式: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鉴于甲方从事游艇运营及维护业务,为保障游艇内部空气流通、环境舒适,需采购通风设备配件;乙方具备生产、供应符合甲方需求的通风设备配件的资质与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行业标准,经双方平等协商,就通风设备配件采购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采购标的及规格1.1 采购标的:本次采购的通风设备配件包括但不限于风机(轴流风机、离心风机等)、通风管道(含直管、弯头、三通等管件)、通风百叶窗、风阀(调节阀、防火阀、排烟阀等)、空气过滤器、消声器、通风设备控制箱等,具体配件名称、型号、数量详见附件通风设备配件采购清单。1.2 规格要求: 风机:需满足船舶通风系统的风量、风压要求,具备低噪音、耐腐蚀、防潮、防爆(如适用)等特性,防护等级不低于IP545电机绝缘等级不低于F级,转速、功率等参数符合甲方指定的技术要求。 通风管道:采用耐腐蚀的不锈钢(如304或316材质)或符合船舶行业标准的阻燃型塑料材质,管道厚度、内径尺寸需严格符合设计图纸要求,表面光滑无毛刺,焊接处或连接处牢固,密封性良好。 通风百叶窗:叶片角度可调,具备良好的防雨、防尘、防风功能,材质需防锈、防腐蚀,开启和关闭灵活,安装适配甲方游艇舱室结构。 风阀:各类风阀的启闭灵活,密封性达到相关标准,防火阀需通过国家消防产品认证,排烟阀需满足紧急情况下的排烟性能要求。 空气过滤器:过滤效率需达到具体等级,如G4、F7等,能有效过滤空气中的灰尘、杂质,且易于拆卸、清洗和更换滤芯。 消声器:消声量需满足船舶通风系统噪音控制要求,结构合理,不影响通风系统正常运行,材质具备良好的耐候性和耐腐蚀性。 通风设备控制箱:具有过载、短路、缺相保护功能,控制按钮、指示灯等元件操作灵敏、显示准确,防护等级不低于IP54,符合船舶电气安装规范。第二条质标准及检验2.1 质量标准: 原材料与制造工艺:配件原材料需选用优质、环保且符合船舶使用要求的材料,提供材质合格证明及相关检测报告。制造H艺需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如风机的叶轮动平衡测试达标,通风管道的焊接符合焊接H艺规范等。 性能要求:所有配件的性能指标应达到或超过国家标准(如GB/T1236工业通风机用标准化风道进行性能试验)及本合同约定的技术参数,确保通风设备运行稳定、高效。 认证要求:乙方提供的配件须取得船用产品认证(如中国船级社CCS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ISO9001)等相关证书,并在交付时向甲方提供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2 检验方式: 出厂检验:乙方在产品出厂前,应对每批次配件进行全面检验,包括性能测试(如风机的风量、风压、噪音测试,风阀的密封性测试等)、外观检查、尺寸测量等,并向甲方提供详细的出厂检验报告。 到货检验:甲方在收到货物后,应在3个H作日内进行到货检验。检查内容包括产品外观、数量、规格型号、包装完整性等。如发现数量短缺、外观损坏等问题,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收到通知后2个H作日内予以补足或更换。 抽样检测: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对配件进行抽样检测,抽样比例按照相关国家标准执行。检测项目包括性能指标、材质分析、安全性能等。如检测结果不合格,乙方应承担全部检测费用,并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2.3 质量保证期:自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对所供配件提供12个月的质量保证期。在质保期内,如因配件质量问题导致无法正常使用,乙方应免费提供维修、更换服务;如因配件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第三条交付及运输3.1 交付时间: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X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货物交付至甲方指定地点详细地址,如甲方游艇停靠码头仓库或维修场地。如遇特殊情况需延迟交付,乙方应提前5日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书面同意。3.2 交付方式:乙方负责将货物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交付前的货物风险由乙方承担。货物交付时,双方应共同签署货物交付验收单,确认货物的名称、数量、规格等信息。3.3 运输方式及费用:乙方应选择安全、可靠的运输方式,并采取防潮、防震、防碰撞等防护措施,防止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受损。运输过程中的全部费用,包括运费、保险费、装卸费等,均由乙方承担。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损坏、丢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第四条价格及支付方式4.1 采购价格:本合同项下通风设备配件的采购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整(¥),该价格为含税包干价,包含货物价款、运输费、保险费、税费等一切费用。具体各配件单价及总价详见附件通风设备配件采购清单。4.2 支付方式: 预付款:合同签订后5个H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采购总价的30%5即人民币(大写)元整(¥)o 进度款:乙方按合同约定交付60%货物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采购总价的30%,即人民币(大写)元整(¥、° 尾款:全部货物交付完毕且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40%采购价款,即人民币(大写)元整(¥)o4.3 乙方指定收款账户:开户银行:账户名称:银行账号:4.4 发票开具: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每笔款项后3个工作日内,按照甲方要求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发票内容应与实际交易相符。第五条双方权利与义务5.1 甲方权利与义务5.1.1 有权对乙方交付的货物进行检验、验收,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配件提出异议并要求处理。5.1.2 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采购价款。5.1.3 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协助,以便乙方完成货物交付H作。5.1.4 有权要求乙方提供配件的技术资料、使用说明及维护保养指导。5.2 乙方权利与义务5.2.1 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收取采购价款。5.2.2 负责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规格要求、交付时间生产并供应通风设备配件,确保配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标准。5.2.3 提供配件的售后服务,在质保期内履行维修、更换等义务。5.2.4 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第六条违约责任6.1 若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货物,每逾期一日,应按照采购总价的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款项,并按照采购总价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继续赔偿。6.2 若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甲方有权拒收货物,并要求乙方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换。如乙方未按时更换或更换后仍不符合标准,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已收取的款项,并按照采购总价的1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6.3 若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采购价款,每逾期一日,应按照未付金额的0.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乙方有权暂停供货,并要求甲方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6.4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大写)元整(。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继续赔偿。第七条不可抗力7.1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灾害、战争、政府政策调整、疫情等)导致一方无法履行合同义务的,该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关证明。7.2 不可抗力事件消除后,双方应协商恢复合同履行。如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妥善处理已发生的费用结算及货物交接等事宜。第八条争议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九条其他条款9.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9.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内容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9.3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包括通风设备配件采购清单、乙方提供的配件技术资料等。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