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捷酒店景观装修合同.docx
快捷酒店景观装修合同合同编号:具体编号甲方(发包方):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方式: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乙方(承包方):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方式: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园林绿化资质证书编号:鉴于甲方经营快捷酒店,为提升酒店环境品质与客户体验,需对酒店景观进行装修;乙方具备景观装修施工资质及相关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城市绿化条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友好协商,就酒店景观装修工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工程概况1.1 工程名称:快捷酒店名称景观装修工程1.2 工程地点:1.3 工程范围及内容(1)绿化工程:包括植物种植(乔木、灌木、花卉、草坪等),植物品种、规格、数量需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土壤改良、施肥、灌溉系统安装等配套工作。(2)硬质景观工程:园路铺装(如石材、透水砖铺设)、景观小品制作安装(如凉亭、花架、雕塑等)、围墙及栏杆施工、景观照明设施安装等。(3)水体工程(如有):水池、喷泉等水景的设计与施工,包括防水处理、水循环系统安装等。(4)其他相关工程:o1.4 工程承包方式:乙方采用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养护的总承包方式。1.5 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景观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达到设计图纸要求及具体质量等级,如合格/优良标准,绿化工程成活率不低于X%,景观设施稳固、美观且符合安全标准。第二条合同工期2.1 开工日期:.年一月日(以甲方书面通知或监理工程师下达的开工令为准)o2.2 竣工日期:年月日。2.3 合同总H期:日历天。因不可抗力(如暴雨、暴雪、极端高温等自然灾害,政府重大活动导致的停H通知等)或甲方原因(如变更设计方案、未按时提供施H场地等)导致H期延误,乙方应在事件发生后3日内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确认后工期顺延;因乙方原因延误工期,每逾期一日,乙方按合同总金额的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第三条合同价款与支付3.1 合同总价:人民币元整(¥J,该价格为固定总价,包含人工、材料、设备、运输、施工、管理、利润、税费、养护费(质保期内的植物养护等)、验收等完成本工程所需的一切费用。除本合同约定的变更情况外,合同总价不作调整。3.2 支付方式(1)预付款: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即人民币元整(¥)o(2)进度款:工程进度达到50%时,甲方在收到乙方付款申请及相关证明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60%;工程完工且经甲方初步验收合格后,甲方在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85%o(3)结算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乙方提交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后,双方进行结算,甲方在结算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5%o(4)质保金:结算总价的5%作为质保金,即人民币元整(¥)o质保期届满且无质量问题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无息支付给乙方。3.3付款账户乙方指定收款账户信息如下:开户银行:账户名称:账号:乙方每次收款前需向甲方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否则甲方有权顺延付款时间且不承担违约责任。第四条材料与设备4.1 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环保标准及本合同约定的要求,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检测报告等相关资料。植物需无病虫害、根系发达;石材、木材等材料需符合设计的规格、颜色、纹理要求;景观照明设备等需具备3C认证等资质文件。所有材料、设备的品牌、规格、型号需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采购使用。4.2 材料、设备进场时,乙方应通知甲方及监理单位进行验收。如发现材料、设备不符合要求,乙方应负责更换,由此产生的费用及工期延误责任由乙方承担。4.3 材料、设备在施工现场的保管责任由乙方承担,因保管不善导致材料、设备损坏、丢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或更换。对于植物材料,乙方需采取妥善的养护措施,确保其在施H期间的成活率。第五条施H要求5.1 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施工规范、标准及经甲方确认的施H图纸、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绿化工程需遵循植物生长习性进行种植,做好后期养护;硬质景观工程需保证施工工艺精细,结构稳固;水体工程需做好防水、防渗漏处理。5.2 乙方应建立健全施工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为施工人员购买必要的保险。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于高空作业坠落、触电、机械伤害等)及由此产生的费用和责任均由乙方承担。5.3 乙方应做好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施工噪音、扬尘、废水等污染,做到文明施工。施工产生的废弃物应及时清理,不得随意倾倒。因乙方施工造成的环境污染及相关部门处罚,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费用。5.4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变更施工方案、施工图纸或更换材料、设备。如确需变更,应提前7日向甲方提交书面申请,详细说明变更原因、内容及对合同价款、工期的影响,经甲方审批同意后,双方签订变更协议,调整合同价款及H期。第六条工程验收6.1 乙方完成工程施工后,应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向甲方提交竣工验收申请及完整的竣工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变更文件、材料设备合格证明、检测报告(如土壤检测报告、照明设备检测报告等)、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绿化工程养护计划等。6.2 甲方在收到乙方竣工验收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单位进行验收。验收标准以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设计图纸及国家相关规范为准。对于绿化工程,验收时需检查植物成活率、生长状况;对于硬质景观及水体工程,需检查设施的安全性、功能性及美观性。6.3 如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整改,直至验收合格。整改费用由乙方承担,因整改导致工期延误的,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6.4 工程竣H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竣工验收报告,工程正式交付甲方使用。第七条质保条款7.1 质保期:自H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整体H程质保期为年,绿化工程养护期为年。在质保期内,因乙方施H质量问题或材料设备质量问题导致的景观设施损坏、植物死亡等情况,乙方应免费负责维修、更换或补种;因甲方使用不当或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坏,乙方可提供有偿维修服务,费用由甲方承担。7.2 维修响应: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24小时内做出响应,如需现场维修,应在48小时内到达现场(偏远地区可协商适当延长时间),并在合理时间内完成维修工作。对于绿化工程的植物补种等养护工作,乙方应按照养护计划及时进行。如乙方未按时响应或维修,甲方有权自行维修,相关费用从质保金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应予以补足。第八条双方权利与义务8.1 甲方权利与义务(1)有权对H程质量、进度、安全等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部分提出整改意见。(2)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H程款项。(3)负责协调施H现场周边关系,为乙方施H提供必要的条件,如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接入等。(4)及时办理工程变更、验收、结算等手续。8.2 乙方权利与义务(1)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项。(2)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工期和安全目标的实现。(3)负责施工现场的管理,做好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4)在H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及工程使用维护说明,包括绿化工程的养护要点等。(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给第三方。第九条违约责任9.1 若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完成工程,应负责无偿返工直至达到质量要求,并按照合同总金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经返工仍无法达到质量标准,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返还已收取的全部款项,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重新装修费用、因景观未达标导致的客户流失损失等。9.2 若乙方擅自转包或违法分包工程,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照合同总金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9.3 若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项,每逾期一日,应按照未支付金额的0.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9.4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第十条不可抗力10.1 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台风等)、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禁令等)、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等)o10.2 因不可抗力导致一方无法履行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义务的,该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3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在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该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义务。10.3 如因不可抗力导致工程停工的,工期相应顺延;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工程损失及材料、设备损坏,双方各自承担自身损失。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H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二条其他条款12.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2.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内容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订日期:年月日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订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