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捷酒店停车场设备采购合同.docx
快捷酒店停车场设备采购合同合同编号:具体编号甲方(采购方):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方式: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乙方(供货方):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方式: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鉴于甲方拟采购停车场设备用于快捷酒店停车场建设,乙方具备相应设备供应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停车场设备采购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合同标的1.1 本合同采购的停车场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智能道闸系统具体型号及数量、车牌识别系统具体型号及数量、车位引导系统具体型号及数量、收费管理系统具体型号及数量等(详细设备清单见附件一设备采购清单)O1.2 乙方提供的设备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具备产品合格证书、质量检验报告等文件,且设备的性能、规格、技术参数等应完全满足甲方停车场的使用需求,具体技术要求详见附件二设备技术参数及要求。第二条合同价格及支付方式2.1 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该价格为含税价,包括设备价款、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及售后服务费等一切费用。2.2 支付方式:(1)预付款:合同签订生效后X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凶,即人民币(大写)元整(¥)。(2)到货款:设备全部运抵甲方指定地点并经甲方初步验收合格后X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X%,即人民币(大写)元整(¥)o(3)验收款:设备安装调试完毕且经甲方最终验收合格后X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X%,即人民币(大写)元整(¥)。(4)质保金:合同总金额的X%作为质保金,即人民币(大写)元整(¥),在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X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无息支付给乙方。2.3 乙方应在每次收款前向甲方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否则甲方有权延迟付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第三条交付与安装3.1 交货时间:乙方应于具体日期前将全部设备运抵甲方指定地点,如遇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协商确定新的交货时间。3.2 交货地点:甲方快捷酒店停车场所在地,具体地址为3.3 设备运输过程中的风险由乙方承担,如在运输过程中发生设备损坏、丢失等情况,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或补齐。3.4 安装调试:乙方应在设备交付后的X个工作日内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并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安装调试期间,乙方应遵守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做好施H现场的安全防护工作,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第四条验收标准与方式4.1 初步验收:设备运抵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应在X个工作日内对设备的数量、外观、包装等进行初步验收,如发现设备存在短缺、损坏或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况,甲方有权拒收,并要求乙方在X个工作日内予以补足或更换。4.2 最终验收: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验收申请,甲方应在收到申请后的X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人员按照附件二设备技术参数及要求进行最终验收。验收合格的,双方签署设备验收合格确认书;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免费进行整改,直至验收合格,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或整改后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已支付的款项,同时乙方应按照合同总金额的X%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第五条质保证与售后服务5.1 质保期:自设备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X年。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免费提供设备的维修、保养服务(因甲方使用不当或不可抗力造成的设备损坏除外),并保证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的X小时内响应,X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如乙方未能及时提供维修服务,甲方有权自行维修,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5.2 质保期届满后,乙方应继续为甲方提供设备的维修、保养服务,服务费用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乙方应保证提供的备品备件价格不高于市场同类产品价格。5.3 乙方应免费为甲方提供设备操作、维护、管理等方面的培训,培训人员数量、时间及地点由双方协商确定,培训内容应确保甲方相关人员能够熟练操作和维护设备。第六条违约责任6.1 若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或完成安装调试工作,每逾期一日,应按照合同总金额的X%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X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款项,并按照合同总金额的X%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6.2 若乙方提供的设备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免费更换或维修;经更换或维修后仍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款项,并按照合同总金额的X%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6.3 若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款项,每逾期一日,应按照未支付金额的X%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X日的,乙方有权暂停供货或安装调试工作,并要求甲方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6.4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其他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第七条不可抗力7.1 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台风等)、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禁令等)、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等)o7.2 因不可抗力导致一方无法履行本合同义务的,该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的X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在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该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第八条争议解决8.1 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8.2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九条其他条款9.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9.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内容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订日期:年月日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订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