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垃圾渣土清运合同范本Word模板.docx
建筑垃圾渣土清运合同甲方(委托方):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乙方(承运方):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鉴于甲方在建筑过程中产生大量垃圾渣土,需要乙方提供专业的清运服务,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服务内容1.1 乙方负责甲方建筑垃圾渣土的清运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理等。1.2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垃圾渣土清运工作。1.3 乙方应确保清运过程中不造成环境污染,符合国家相关环保法规。二、服务标准2.1 乙方应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标准,对建筑垃圾渣土进行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2.2 乙方应确保清运车辆整洁、安全,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标准。2.3 乙方应保证清运过程中,不损坏甲方场地设施,确保甲方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三、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1.1 双方协商确定服务费用为:人民币元/吨(或按实际清运车次结算,具体费用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1.2 甲方应在乙方完成清运工作后,按照实际清运数量(或车次)支付费用。1.3 支付方式: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发票后个工作日内,将服务费用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四、违约责任4. 1甲方未按约定支付服务费用,应向乙方支付%的违约金。5. 2乙方未按约定完成清运工作,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6. 3双方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五、争议解决5.1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六、合同生效及终止1.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1.2 本合同有效期为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6. 3合同期满前个月,双方应协商续签合同;如一方未提出续签要求,视为放弃续签。七、其他约定6.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7.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签订日期:年月日乙方(盖章):签订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