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装修管控注意事项.docx
小区装修管控注意事项一、装修申报办理装修人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应当向物业服务中心申报登记。非业主的房屋使用人对室内进行装饰装修,应当取得业主的书面同意。申报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房屋所有权证(或者证明其合法权益的有效凭证);(二)申请人身份证件;(三)装饰装修方案;(四)填写装修申请,交纳相关费用。二、装修施工时间(一)房屋集中交付一年内:周一至周六:早上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二)房屋交付一年后:周一至周五:早上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周六:早上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三)凡逢高考、中考、法定节假日等特定期间,应遵照政府有关安排及小区相关规定调整装修时间。(四)中午11:30-13:30,下午18:00-次日07:30时段禁止一切施工。三、物品(装修材料、装修工具、装修车辆)进出管理(一)装修材料车辆(限高2米以内)按指定通道进入小区,在入口处接受保安的检查,装修材料(沙、石子)未袋装化的一律不得进入小区。手扶拖拉机不得进入小区。(二)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须放置在装修垃圾临时堆放点。避免撒漏,做好沿途卫生。(三)运输材料时不要超载、卡电梯门,不要超过电梯门的设计尺寸及荷载(详见电梯厅电梯尺寸须知)等,以免造成电梯损坏停运。(四)装修期间,装修材料、门窗等大件物品离开小区时需征得业主同意,到物业服务中心开具物品放行条。四、电梯使用(一)请勿超过额定人数、载重量、超载时电梯会报警、请主动礼让;(二)过长过高的装修材料请提前自行做好裁剪,以免超高、超宽不能进入;(三)电动车禁止进入电梯至楼层充电;(四)装修材料必须打包运送、防止沙石类材料散落,运输过程中请勿长时间堵门;(五)运输材料时不要超载、卡电梯门等,造成电梯损坏停运;(六)遵守电梯安全使用管理规定,禁止在电梯内吸烟、禁止携带其他火种进入电梯。五、装修施工防护(一)在装修单元门前电梯前室做好公区地面、转角和墙体保护;(二)打墙时应做好围闭措施,避免高空坠物;(三)自行做好室内可视对讲、网络等强弱电线路保护;(四)自行做好室内排水、排污管道保护,管道更改需预留检修口;(五)做好防火措施,注意作业安全,慎防安全事故发生。六、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一)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指建筑实体的结构构造,包括屋盖、楼盖、梁、柱、支撑、墙体、连接接点和基础等)和承重结构(指直接将本身自重与各种外加作用力系统地传递给基础地基的主要结构构件和其连接接点,包括承重墙体、立杆、柱、框架柱、支墩、楼板、梁、屋架、悬索等);(二)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三)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四)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五)未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搭建建筑物、构筑物;(六)未经供暖管理单位批准,不得拆改供暖管道和设施;(七)未经燃气管理单位批准,不得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八)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不得超过设计标准或者规范增加楼面荷载;(九)不得侵占公共空间,将入户门移位。不得损害公共部位和设施;(十)改动卫生间、厨房间防水层的,应当按照防水标准制订施工方案,并做48小时闭水试验。不得在卧室、客厅等没有防水要求的地方做闭水试验;(十一)不得擅自拆改主排污、排水、排气、烟囱、消防井管道和设施;应做好地漏、排水等井盖保护,注意切勿将装修垃圾倒入排水管,以免引起管道堵塞;(十二)不得将空调外机、空气能、热水器安放在外墙、外梁等非指定位置;(十三)未经相邻户业主同意,不得擅自封闭入户过道;(十四)建筑物外立面必须保持一致,不得安装防盗网、晾衣架;(十五)不得有其他影响建筑结构、使用安全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