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实验技术系列职称评价条件标准.docx
甘肃省实验技术系列职称评价条件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发挥好人才评价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科学、客观、公正评价实验技术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的品德、能力及业绩贡献,让作出贡献的人才有成就感、获得感,促进实验技术人员职业发展,激发实验技术人员创新创造活力,引导激励广大实验技术系列专业技术人员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奋斗,为全面推动科研实践发展提供人才支撑,特制定本评价条件标准。第二条本评价条件标准适用于全省各类企事业单位中设置有实验技术岗位且从事科学实验、教学实验、分析检测、实验研究、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等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含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第三条本系列职称包括高级、中级、初级。其中,高级职称分设正高级和副高级。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职称名称依次为:正高级实验师、高级实验师、实验师、助理实验师。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各层级职称分别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对应,正高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一至四级,副高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五至七级,中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八至十级,初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一至十二级。第四条本评价条件标准主要评价实验技术系列作出贡献人才正常晋升、作出突出贡献人才破格晋升,包括正高级实验师、高级实验师、实验师。第五条本系列初级职称(助理实验师)和大中专以上毕业生转正定级,由用人单位(无人事管理权的由单位主管部门或人事档案代理部门)对其德、能、勤、绩、廉全面考核认定,不再由评委会评审。第六条本系列符合甘肃省特殊人才职称评价办法的人才不受专业、学历、论文、台阶等限制,直接申报相应层级高级职称,由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评审。第二章品德条件标准第七条品德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及法律法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精神和科学精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职业操守,严格遵守行业从业规范。坚持廉洁奉公、恪尽职守、诚实守信的职业准则。任现职以来,品德考核必须取得合格及以上等次且在单位公示无异议。第八条评价方式。品德考核由推荐单位按有关规定和程序组织实施,以定性评价为主,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等方式全面考察。对获得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道德模范等称号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申报。第九条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申报和评审环节存在业绩造假、暗箱操作、学术不端(抄袭、剽窃、侵吞他人学术成果,伪造、篡改数据文献,或者捏造事实)、虚假挂名等不良行为的,正在申报的终止申报程序,已获职称资格的撤销职称资格、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第三章正高级实验师能力、业绩贡献条件标准第一节能力条件标准第十条专业能力。具有全面系统的专业理论功底,学术造诣或技术实践能力强,在教学科研支撑上做出了突出贡献,具有很强的实验创新能力,取得突出的实验业绩成果。能够针对实验工作提出建设性构想,对实验技术、实验能力以及实验室建设作出突出贡献;能够主持重要实验项目或研究项目,或负责大型仪器设备的操作与维护,研制改造实验仪器设备、大型应用系统或开发大型仪器设备功能,解决关键问题;能够承担本单位或区域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工作。第十一条技术能力。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工作业绩突出,受到省级以上科技奖励或表彰或主持省级科技项目,通过结题验收和成果登记。(二)具有全面系统的专业理论功底,学术造诣或技术实践能力强,全面掌握本专业领域实验进展现状和发展趋势,能够针对实验工作提出建设性构想,对实验技术、实验能力以及实验室建设做出突出贡献,推动本专业发展。(三)发表高水平的相关实验研究或技术论文,在所属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或负责大型仪器设备的操作与维护,解决关键问题;或作为第一编制人撰写省级(行业)以上技术标准;或作为主要完成人撰写国家技术标准;或作为主要发明人取得国家发明专利。(四)在本行业内具有较高影响力,是本学科实验技术领域全省的学术带头人,具有培养、指导副高级及以下实验技术专业人员的能力。(五)作为团队负责人,具备突出的团队协作统筹能力,能有效协调团队成员分工,推动跨学科合作;作为项目负责人,在重大项目中发挥关键作用,带领团队攻克重大技术难题,产出突出的实验业绩成果。第十二条基础学习能力与实践经历。具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聘任为高级实验师满5年。第十三条胜任工作能力。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连续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间断的,申报当年之前连续3个年度考核必须为合格及以上。任现职期间,存在如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一)纪检监察部门审查调查未结束或受党纪处分影响期内或政务处分期间的。(二)上次评委会评审未通过,至本次申报期间未取得新业绩的。(三)申报当年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弹性延迟退休期间的以及经批准退休的。第十四条知识更新能力。任现职以来,完成甘肃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规定的年度学习任务。第十五条学术水平能力。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内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或在1部公开出版的本专业学术专著、译著、列入省级计划教材中撰写6万字或达到主要内容的50%及以上;或作为定额内人员获得省级科技奖励二等奖以上1次;独立或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1项。第十六条对外交往能力。能运用外语与国外同行进行交流,并能查阅外文书籍和资料,确实需要评价外语水平时,可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外语能力水平测试。第十七条信息化技术应用能力。能熟练运用计算机技术开展本专业领域设计、研究、分析。确实需要评价计算机水平时,由评价机构或用人单位确定评价条件标准和评价方式。第十八条帮扶基层经历。除艰苦条件单位和各类企业外,其他省、市属单位中晋升高级职称的人才,任现职以来,必须有县以下基层或企业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累计1年以上的帮扶服务或工作经历。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中,担任驻村干部、工作队长(第一书记)等时限,计入帮扶基层经历。第二节正常晋升业绩贡献条件标准第十九条任现职以来,须达到下列(一)或(二)款条件标准之一:(一)达到下列条件标准1项:L国家级。获国家级表彰1次、或获国家科技奖励一、二等奖(定额内人员)1次、或完成国家级科技项目(前5名)1项且通过结题验收和成果登记,并取得第(二)款业绩1-11项1项。2 .全国性。获全国性表彰1次、或获国家部委科技奖励一等奖(前5名)1次、或二等奖(前4名)1次、或三等奖(前3名)1次、或完成国家部委下达的全国性科技项目(前4名)1项且通过结题验收和成果登记,并取得第(二)款业绩1-11项1项;或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国家部委有关部门发布的技术规范(前2名)1项,并取得第(二)款业绩1-11项2项。3 .省级。获省级科技奖励一等奖(前4名)1次、或二等奖(前3名)1次、或三等奖(前2名)1次,并取得第(二)款业绩1-11项1项;或获省级表彰1次、或完成省级科技项目(前2名)1项且通过结题验收和成果登记,并取得第(二)款业绩I-Il项2项。(二)达到下列条件标准3项(其中1-11项至少占2项):L获国家部委科技奖励一等奖(第6名以后定额内人员)1次;或二等奖(第5名以后定额内人员)1次;或三等奖(前4名)1次。2获省级科技奖励一等奖(前7名)1次;或二等奖(前5名)1次;或三等奖(前3名)1次。3,完成省级科技项目(前3名)2项,通过结题验收和成果登记。4 .作为第一完成人完成市厅级科技项目2项,通过结题验收和成果登记。5 .作为前2名获得与实验技术相关的国家发明专利2件,或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1件,并获得实用新型专利2件。6,主持(前2名)制定地方标准或省级有关部门发布的技术规范1项。7 .作为技术推广第一负责人,引进总价值为200万元及以上(其中一台仪器设备价值为50万元以上)先进精密仪器设备并独立操作维护该设备N2000小时/年(须提供单位备案登记数据材料)。8 .作为第一完成人,制定省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方案,且该方案通过专家论证并批准建设的。9 ,连续担任省级重点实验室固定研究人员3年以上且所在实验室被评估为合格及以上。10.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公开发表被SCI(科学引文索引)、日(工程索引)收录的本专业论文1篇;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内核心期刊公开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或在国内核心期刊公开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并在省级期刊公开发表本专业论文3篇。1:L独立或作为第一完成人,正式出版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专著(译著)1部、或列入国家部委计划的实验教材(前2名)1部;或合作完成的,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12万字或达到主要内容的70%及以上(未注明作者撰写章节的专著、教材不作为个人成果)。12 .独立完成或作为第一完成人,撰写与从事实验专业相关的具有较高水平的实验技术(装置)研究报告、实验室建设和管理规划,或在开展实验技术、实验方法等研究方面取得重要影响力所形成的学术成果报告,并获国家部委或省委省政府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省委省政府采纳实施。13 .本人作为第一完成人或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全国性本学科专业、科技竞赛活动、创新创业竞赛活动获得一等奖以上1次。14 .获市厅级表彰2次。15 .担任国家专业学会及分会理事长、副理事长或常务理事3年以上;或担任国内核心刊物主编、副主编3年以上;或担任高等院校特聘教授或客座教授3年以上。16 .作为本领域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指导至少3名实验技术专业人才(以单位安排培养计划为据),至少1名获市厅级以上表彰奖励1次或至少有1名参与完成省级科技项目1项。以上业绩条件1-6项每达到1次计算为1项,7-16项不可累计计算。第三节破格晋升业绩贡献条件标准第二十条破格晋升。主要是指:不具备正常晋升规定学历、任职年限、以及专业明显不对口等条件,但任现职以来工作业绩优异、科研成果丰硕、对本行业领域或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且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至少有1次优秀,可单破、双破、多破。1.任职年限。破格申报晋升职称的,须至少任高级实验师满3年。2,业绩条件。破格申报人员须符合本评价条件第十九条正常晋升业绩贡献项数,之后每破1项再取得第(一)款1项;或第(二)款I-Il项的2项,其中1-6项至少占1项。第四章高级实验师能力、业绩贡献条件标准第一节能力条件标准第二十一条专业能力。系统掌握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练掌握本专业领域重要实验技术,在教学科研支撑上做出了重要贡献,具有较强的实验创新能力,取得较突出的实验业绩成果。能够跟踪本专业岗位领域国内外实验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组织本专业领域重要实验、解决本专业领域的关键性实验技术问题;参与重要实验项目或研究项目,或掌握大型仪器设备的操作与维护,明确判断仪器设备故障,改进操作方法,解决关键问题;能够承担本单位或区域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工作。第二十二条技术能力。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工作业绩较为突出,受到市厅级以上科技奖励或表彰;或主持市厅级以上科技项目,通过结题验收和成果登记。(二)系统掌握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练掌握本专业领域重要实验技术,具有跟踪本专业岗位领域实验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组织本专业领域重要实验、解决本专业领域的关键性实验技术问题的能力,承担本单位或区域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工作。(三)发表较高水平的相关实验研究或技术论文;或掌握大型仪器设备的操作与维护,解决关键问题;或作为主要完成人撰写省级以上技术标准;或作为主要发明人取得国家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四)是本行业实验技术领域的学术、技术骨干,具有培养、指导中初级实验技术专业人员的能力。(五)作为团队负责人,具备良好的团队协作统筹能力,能有效协调团队成员分工,推动跨学科合作;作为项目负责人,在项目中发挥关键作用,带领团队攻克技术难题,产出较突出的实验业绩成果。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