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举报工作管理制度(2025年).docx
-
资源ID:1365980
资源大小:9.39KB
全文页数:4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5金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
XX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举报工作管理制度(2025年).docx
XX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举报工作管理制度(20XX年X月X日经X届X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举报工作,充分发挥举报工作联系沟通、信息反馈、监督保障和协调指导的作用,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公司受理举报的范围: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成员和其他员工的违纪、违法行为的检举、控告。第三条举报工作的基本原则:(一)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处理问题。(二)坚持以事实为依据,重调查研究,重证据。处理检举、控告、申诉案件,必须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三)维护当事人特别是举报人和被举报人的民主权利。(四)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第四条公司纪检监察部门为举报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举报工作的日常管理工作。第二章处理举报的程序和方法第五条公司应设立举报电话、信箱、电子邮箱等畅通举报途径。公司举报电话、信箱和电子邮箱的设置情况应以文件形式向全体员工公告。第六条公司纪检监察部门每月均应对举报人提交的信函、书面材料等举报信息加以整理、归类、登记核实。第七条接受举报人当面举报,应单独进行,做好书面记录,必要时可以录音。第八条接受电话举报,细心接听,询问清楚,重要事项书面记录,有条件的可以录音。第九条接受举报人以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的举报,应将其整理成文字材料,注明来源和日期。第十条公司纪检监察部门及时对举报的信息进行初步了解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上报相应级别纪检监察部门,由相应级别纪检监察部门对举报信息进行初步核实。举报反映的情况初步核实属实的,按相关的党纪政纪进行处理,如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第十一条公司纪检监察部门应将调查处理结果向董事会通报。第十二条举报的问题做出处理后,对署真实姓名举报的,由公司纪检监察部门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听取其意见,同时做好其思想工作。第十三条举报事项处理完毕后,纪检监察部门将批准了结的来信(函)、来访及其他形式举报的文字材料和调查形成的材料进行整理,及时立卷归档。第三章纪律与奖惩第十四条举报人应当尽可能据实提供被举报人的姓名、工作部门、违法违纪事实的具体情节和证据。对借举报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或者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公司正常工作的,一经查出,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第十五条举报人既可匿名举报也可实名举报。对举报事项经查证、处理,使得公司挽回或减少重大经济损失的实名举报人,由公司董事会或公司经营班子研究给予奖励。第十六条对举报的问题已经得到正确处理,当事人仍无理纠缠,影响工作秩序的,应当进行批评教育;对不听劝告、屡教不改的,可请公安部门协助处理。第十七条公司纪检监察部门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一)对举报人的姓名、工作部门、家庭住址等有关情况及举报的内容必须严格保密,举报材料列入密件管理。(二)严禁将举报材料转给被检举、控告的部门和个人。(三)接受举报人举报或向举报人核查情况时,应当在做好保密工作的情况下进行。(四)宣传报道和对举报有功人员的奖励,除征得举报人的同意外,不得公开其姓名和工作部门。第十八条对违反上述第十七条保密规定的责任人员,应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第十九条处理有关检举、控告问题的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也有权要求其回避:(一)本人是被检举、控告人或是被检举、控告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及其近亲属与检举、控告问题有利害关系的;(三)与举报问题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检举、控告问题公正处理的。第二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拦、压制举报人的举报和打击报复举报人。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一经查实,将作出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第四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参照执行。第二十二条本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