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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年7月国开电大专本科《法律文书》期末纸质考试试题及答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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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年7月国开电大专本科《法律文书》期末纸质考试试题及答案.docx

    2005年7月国开电大专本科法律文书期末纸质考试试题及答案备注:资料整理于2025年7月24日;适用于国家开放大学法律事务专科、法学本科学员期末纸质考试。一,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不选或错选、多选均不得分。每小题3分,共18分)L法律文书涵盖的三部分内容,除司法文书、公证文书和仲裁文书外,还包括(C)。A诉状类文书B.合同类文书C.民用法律文书D.法庭发言2 .法律文书语言文字的总要求,除应达到语言精确、严肃庄重外,还应保持文风的(D)。A统一B和谐C.明朗D.朴实3 .起诉书的正文必须写明:案件事实,证据,起诉的理由和(C)。A.要求B.建议C.根据D意见4法院的刑事判决书按审级划分,有(八)。A.第一审刑事判决书,第二审刑事判决书B.第一审刑事判决书,第二审刑事判决书,由上诉引起的再审刑事判决书C.第一审刑事判决书,第二审刑事判决书,终审刑事判决书D.第一审刑事判决书,第二审刑事判决书,由抗诉引起的再审刑事判决书5.民事裁判文书包括(D)。A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民事调解书C.民事判决书、D.民事判决书、B.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民事裁定书、民事决定书民事裁定书、民事调解书、民事决定书6彳亍政判决书正文部分的第一项的叙写内容是(B)。A.诉辩意见B,被诉具体行政行为C.庭审质证、认证D.庭审认定的事实二.简答题(每小题4分,共12分)L第一审刑事判决书的事实和证据部分主要应当写明哪些内容?答:主要包括两大部分内容,即公诉机关的指控,被告方的辩护及法院查明的事实和采纳的证据。2 .仲裁协议的正文主要应当写明哪些内容?答:仲裁协议正文主要应当写明以下三部分内容: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仲裁事项,选定的仲裁委员会。3 ,什么是现场勘查笔录?答: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在对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尸体进行勘验、检查时所作的文字记载,称勘验、检查笔录,简称勘查笔录。检察机关办理直接受理的案件时,负责侦查的部门也可制作此种文书。(最后这一句话不答也算正确)三.写作主题(50分)10根据下列起诉书的内容,以被告人的辩护人的身份拟写辩护词一份。被告人王X章,男,1987年7月12日生,初中二年级学生,原住XX市XX小区5号楼301室,因抢劫、伤害嫌疑于2002年5月14日被刑事拘留,同月20日被依法逮捕,现押于XX市XX区看守所。本案由XX市XX区公安分局侦查终结,经依法审查查明:被告人王X章,于2002年5月13日下午3时许,携带旋凿、尖嘴钳等作案工具窜至本市XX小区8号楼105室,以寻找宠物小花狗为名,强行进入室内,乘被害人刘X花(72岁)不备之机,用旋凿猛击刘的后脑,将刘打昏,然后遍翻刘的衣服口袋和室内的两个大衣柜中的抽屉、小型写字台的所有抽屉,抢走现金506元,然后仓皇逃窜。刘X花于下午4时左右苏醒过来,拨打110报警电话。公安干警到达以后经勘查现场,结合刘X花提供的作案人的外貌衣着等特征进行分析后认定,该案系本小区5号楼之XX中学学生王X章所为。王X章在其父母离异后与其父共同生活。王父近期出差未归。5月14日凌晨将王X章拘留后,王对伤人之事供认不讳,但诡称父亲给他留的生活费已用完,学校又要收校服费,因而萌发抢劫钱财的动机,并无杀人的念头,只是为了抢钱等等。但被害人刘X花本是年老多病之人,被打昏后,经医院诊断已造成重度脑震荡的严重后果。被告人王X章虽属未成年人,但为了一己的私利,竟然在光天化日之下,闯人民宅,抢劫他人钱财,并为此目的,故意将他人打成重伤,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和第二百三十四条,构成抢劫罪和故意伤害罪。为保障公民的人身安全和财产不受损害,保障社会秩序的安定,理应予以严惩。但念被告人属未成年人,不满16周岁,可以考虑从轻处罚。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辩护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我受本案被告人王X章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担任其涉嫌抢劫、故意伤害一案的一审辩护人。开庭前,我详细查阅了本案卷宗材料,会见了被告人,对本案案情有了全面的了解。现结合庭审调查,发表如下辩护意见,请法庭予以充分考虑。首先,被告人王X章系未成年人,依法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本案中,被告人王X章出生于1987年7月12日,案发于2002年5月13日,其犯罪时未满16周岁,属于未成年人。这个年龄段的青少年,心智尚未完全成熟,对事物的认知能力和对自身行为的控制能力都相对较弱,容易受到外界环境的影响而走上歧途。法律之所以对未成年人犯罪作出从轻或减轻处罚的规定,正是出于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和教育挽救的目的,希望通过适当的处罚,促使其认识到自身的错误,改过自新,重新回归社会。因此,恳请法庭充分考虑被告人的年龄因素,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罚。其次,被告人王X章具有坦白情节,认罪态度较好。从卷宗材料可知,被告人王X章在2002年5月14日凌晨被拘留后,对伤人之事供认不讳,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犯罪行为。这种坦白行为表明被告人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有悔罪表现。根据我国刑法中关于坦白从宽的原则,被告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有助于司法机关顺利查明案件事实,节约司法资源,应当作为从轻处罚的情节予以考虑。再次,被告人的犯罪动机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主观恶性相对较小。被告人王X章在供述中提到,其犯罪动机是因为父亲给他留的生活费已用完,学校又要收校服费,才萌发了抢劫钱财的念头。虽然这种动机不能成为其犯罪的正当理由,但也反映出其并非蓄意危害社会,主观恶性相对较小。与那些有预谋、有组织、以危害他人为乐的犯罪行为相比,其社会危害性也相对较低。另外,需要说明的是,被告人王X章在父母离异后与其父共同生活,而案发时其父近期出差未归,缺乏家庭的有效监管,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可能对其行为产生了不良影响。家庭环境的不稳定和监管的缺失,对于未成年人的成长至关重要,这也是导致其走上犯罪道路的一个客观因素,希望法庭在量刑时能够予以考虑。关于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构成抢劫罪和故意伤害罪,辩护人认为,被告人的行为确实触犯了相关法律规定。但结合其年龄、坦白情节、犯罪动机等因素,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和主观恶性都相对较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以及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应当对被告人从轻或减轻处罚。综上所述,被告人王X章系未成年人,犯罪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有悔罪表现,且犯罪动机特殊,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恳请法庭本着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充分考虑上述辩护意见,对被告人王X章从轻或减轻处罚,给其一个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机会。此致XX市XX区人民法院辩护人:×××XXXX年XX月XX日四、写作辅题(20分)11根据下列当事人的情况,拟写一份学历.职称公证申请书。申请人吴XX,女,1961年3月5日出生,住XX省XX市XX区XX小区5号楼301室。1983年毕业于XX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1983年9月分配在XX省XX大学法学院任助教,1988年被评定为该校讲师,1993年晋升为副教授,并于同年通过律师资格考试获得律师资格。1994年调XX市XX律师事务所任专职律师。1999年被评定为一级律师,工作至今。要求对以上学历、职称予以公证。学历、职称公证申请书尊敬的公证处:本人吴XX,女,1961年3月5日出生,现居住于XX省XX市XX区XX小区5号楼301室。在学历方面,我于1983年毕业于XX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在职称及工作经历方面,1983年9月,我被分配到XX省XX大学法学院任助教;1988年,被评定为该校讲师;1993年,晋升为副教授,且于同年通过律师资格考试获得律师资格;1994年,我调至XX市XX律师事务所任专职律师;1999年,被评定为一级律师,至今仍在此岗位工作。现因相关需求,特向贵处申请对本人上述学历及职称情况予以公证。恳请贵处审查并办理为盼!申请人:吴XX2025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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