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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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docx
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打造韧性城市的意见精神,提升城市安全韧性,推进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一'总体要求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深度融合,以信息平台建设为牵引,以智能设施建设为基础,以智慧应用场景为依托,推动城市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构建智能高效的新型城市基础设施体系,持续提升城市设施韧性、管理韧性、空间韧性。2025年,出台政策性指导性文件,制订一批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形成一批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试点片区和试点项目。到2027年,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建成一批“CIM+”应用场景,形成不少于13个样板片区及50个样板项目,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做法,对韧性城市建设的支撑作用不断增强。初步建成产业联盟,培育相关产业。二'主要任务(一)健全政策标准规范体系,提升管理韧性1 .完善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标准规范体系。2025年,编制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十五五”规划,研究制订智慧住区、数字家庭等标准。到2027年,初步建成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标准体系。责任单位:市建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经信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保房管局、市数据资源局、市城投集团、市交投集团、杭实集团,各区、县(市)政府。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各区、县(市)政府配合落实,不再重列(二)建设智能化基础设施,提升设施韧性2 .建立城市地下管网“一张图”。结合杭州市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条例修订,建设全市地下管线数据系统,推动全市城市地下管线数据交互和共享。持续优化完善数据更新机制,及时更新新建管线、管位变化等信息。到2027年,初步建成地下管网规划、建设、运维、管理全流程的基础数据平台。(责任单位:市建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城投集团)3 .推进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智能化建设改造。结合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和城市地下管网管廊建设改造实施工作,按照地下市政设施数字化感知管理规范,新建市政基础设施的物联设备与主体设备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既有设施的智能化改造区分重点、统筹推进。责任单位:市建委(新建)、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改造)、市城投集团4 .推进城市生命线工程建设。依托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平台,围绕水设施河道、固废处置、市容景观、市政设施、城镇燃气、地铁运营期保护区等6大领域,推动建立统一高效的物联感知监测网络,实现监测、分析、预警、派单、处置的闭环管理。聚焦道路脱空,桥梁重荷载、撞击和结构安全,隧道消防、积水和通行环境等重点问题,推进道桥隧安全智慧化监管。到2027年,实现4500公里道路智慧化巡检,23座桥梁、3座隧道安全运行监测。(责任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投集团、市交投集团)5 .推进安防设备智能化改造。在“雪亮工程”“天网工程”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全市新建或改建的前端设备智能化比例。2025年,开展安防设备改造不少于6000个。到2027年,实现全市安防设备智能化比例达IO0%。(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三)建设智能化房屋建筑,提升住区品质1 .推进完整社区(未来社区)建设。制订智慧住区建设标准。强化数字化与基层治理、社会运营的协同联动,以数字技术驱动治理效能提升。开展智慧安防等物联感知体系建设,动态完善数字化功能模块和数字化管理平台。2025年,开展100个完整社区(未来社区)智慧化建设。(责任单位:市建委)2 .推进房屋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健全完善房屋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制度,推动建立城镇房屋体检、房屋养老金、房屋保险制度。按要求对房屋建筑开展调查,结合常态化工作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排查。2025年,对1990年前建成的城镇房屋做到体检全覆盖,开展房屋安全保险试点,探索构建房屋养老金制度。(责任单位:市住保房管局)3 .推进数字家庭建设。制订数字家庭建设技术标准体系。结合住宅品质提升工作,鼓励在住宅建设过程中提供个性化智能家居系统与定制服务,设置居家异常行为监控、紧急呼叫、健康管理等智能产品,满足居民用电用火用气用水安全、环境与健康监测等需求。2025年,开展数字家庭建设试点并逐步推广。(责任单位:市住保房管局、市建委)4 .推进智慧物业建设。创新智慧物业服务模式,推广使用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2025年,优化智慧物业平台功能,积极推动小区业委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使用平台。(责任单位:市住保房管局)5 .推进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推进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国家试点工作,有序开展试点项目建设。到2027年,累计建成试点项目100个。(责任单位:市发改委)6 .推进智慧商圈建设。聚焦商圈服务便利化、智慧化、人性化、特色化、规范化等“五化”要求,持续优化智慧商务、智慧设施、智慧服务、智慧营销、智慧场景和智慧管理等“六场景”应用。2025年,完成武林、湖滨2个省级智慧商圈创建工作。(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四)建设智能化建造产业,发展新质生产力1 .发展智能建造。推动建设工程项目推广应用物联网、大数据、建筑机器人等智能建造技术和智能装备。培育一批智能设计、智能生产、智能施工和智能装备等领域的智能建造骨干企业。建设智能建造高能级创新中心。到2027年,实施80个智能建造试点项目,培育10家智能建造试点企业,建设3个智能建造高能级创新中心。(责任单位:市建委、市发改委、市经信局)2 .推进建筑工业化。鼓励科技研发创新,推动装配式建筑模数化、标准化、集成化设计。开展装配化装修试点。鼓励新建公共建筑采用钢结构装配式建造。2025年,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1500万平方米,开展装配化装修试点项目5个。到2027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37%。(责任单位:市建委、市发改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3 .深化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o推进BIM技术在住宅全生命周期的应用,结合智能建造试点,推动由建设单位主导,设计、施工、监理、咨询等参建各方协同的BlM全过程应用。(责任单位:市建委、市经信局)4 .推进智慧工地建设。在建筑工地施工过程中逐步推广应用智能设备、智慧应用。开展智慧工地应用试点,推广应用扬尘预警与喷淋设施联动系统、Al防高坠智能预警系统、Al无人机巡检等智慧应用。2025年,开展智慧工地应用试点项目18个。(责任单位:市建委)(五)建设智能化交通设施,构建智慧交通1 .推动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建设城市道路、公共设施、高速公路等智能化路侧基础设施,高标准完成杭千智慧高速建设。建设城市级云控服务应用平台,开展信号机和可变车道、待转屏等标志标识联网改造和数据治理,力争实现100%联网上车应用。积极稳妥推广应用高等级自动驾驶车辆。拓展智能网联汽车应用场景,探索在智慧公交、智慧乘用车等方面的应用。2025年,初步建成城市级云控服务应用平台。到2027年,自动驾驶测试应用里程超过500万公里,部署智慧公交、智慧乘用车等智慧车辆超600辆。(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交投集团)2 .推动低空经济发展。建设全市低空综合服务平台,实现空域审批、航线申报、飞行活动监管等功能,推动城市低空飞行活动统一纳管。加快低空基础设施建设,开展低空航路航线网络布局,配套建设通信、导航、监视、气象等飞行保障设施。2025年,初步建成城市低空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到2027年,建设无人机公共起降场(点)275个以上,开通低空航线500条以上。(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杭实集团)(六)建设智能化信息平台,拓展ClM+应用1 .夯实ClM平台城市三维数字底板。以数字李生城市建设为引领,持续夯实城市信息模型ClM平台三维数字底板。完善时空大数据仓,推动数据资源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共享利用。推进ClM平台与“空间智治”“人房地”“一网统管”等专项平台互联互通,实现城市治理数据的全面汇集与贯通。(责任单位:市建委、市数据资源局)2 .建设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接入城市生命线、公共安全、安全生产、自然灾害等多源行业部门的物联感知、视频监控等多类型数据,建设城市安全态势全景图,进一步提升城市安全风险防控能力。(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3 .拓展CIM+应用场景。结合数字李生城市建设,开展城市道路地下隐患智防、“勘察智护”、公共建筑能效管理、城市更新等CIM+应用场景建设,赋能城市规划、建设、运行、管理等领域。(责任单位:市建委)(七)培育智能化产业经济,助力经济发展L国有企业引领示范。引导国有企业积极参与新型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建造和运营,牵头整合产业链上下游,带动中小企业协同发展。市城投集团积极配合推进ClM平台底座及场景建设、新城建项目实施和产业发展等工作。(责任单位:市建委、市城投集团)4 .鼓励企业参与建设。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探索“成立联盟-企业引入-杭州先行-全国推广”的发展路径,助推物联感知设备、智能建造装备、人工智能、数字化、新材料等相关企业的孵化、集聚、做强与转型升级,推动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市建委、市城投集团)5 .推动数据产品交易。支持市场主体通过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模式,开发数据产品,赋能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2025年,推动充电设施数据产品开发应用。(责任单位:市建委、市数据资源局)三、保障措施依托杭州市城乡建设管理高质量推进领导小组,建立统一指挥、整体联动、部门协作、责任落实的联动机制,细化任务清单,谋划项目清单,统筹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各责任部门要完善政策体系,加强协同,加强指导,及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做法。各区、县(市)政府要加强对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推进机制,推动样板片区和样板项目建设。要创新完善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机制,推动建立“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企业主体”的多元化投融资体系,积极鼓励各类专业企业和社会资本参与。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市建委负责牵头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