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docx
中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导向作用,树立榜样,表彰先进,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广大青少年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广大青少年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一、评选表彰时间、范围L时间:每学期各评选一次,春学期按上级要求评选推荐省市县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2.范围:全校初、高中本学年度在校学生,校级三好学生占本班学生数10%,校级优秀学干每班每学期2名。二、评选条件评选表彰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坚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标准,各班要按标准民主择优评选:省、市、县级三好学生、优秀学干在校级的基础上择优推荐。(一)“三好学生”条件1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关注时事政治,关心国家大事,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远大志向;模范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遵守校规校纪,有良好的行为习惯和思想道德品质;热爱大自然,珍惜资源,爱护生活环境,爱护公物,爱惜劳动成果;热爱劳动,生活勤俭朴素,自己能做的事自己做;积极进取,具有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2 .热爱集体,开朗乐群,团结同学,乐于助人;与人为善,乐于交流,善于沟通;孝敬父母,尊敬师长,礼貌待人;诚实守信,言行一致,不弄虚作假,有责任心;不怕困难和挫折,有较强的自我调控能力和适应能力,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积极参加各项社会实践活动和其他有益的活动。3 .热爱科学,努力学习,勤思好问;求知欲强,学习兴趣广泛,积极主动,充分发挥主体性;勤于思考,乐于探究,善于合作学习,不断提高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科学的学习方法和顽强的学习毅力;注重向实践和社会学习,并能学以致用;学习效率高,发展全面,各科学习水平优良并学有特长。4 .珍爱生命,注意安全;自尊自爱,自信自强,生活习惯文明健康;积极参加校内外体育锻炼,各种文体活动;身心健康,达到国家颁布的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身体素质好;有良好的礼仪。(二)“优秀学生干部”条件1 .担任班级或班级以上学生干部职务,具备“三好学生”条件2条,品学兼优。2 .热心集体工作,主动为同学服务,积极参加班级或学校集体活动,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能够起到骨干带头作用。3 .工作富有创新精神,形式生动活泼,富有实效。4 .工作能力强,履行职责出色。三、评选办法和要求1 .开展此项评选、表彰活动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手段,各班要充分认识活动的导向、激励、教育作用,予以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认真操作,使评选、表彰的过程真正成为教育过程,提高教育实效。2 .评选、表彰活动要在学校的统一领导下认真进行,具体工作由政教处负责牵头,并吸收教务处、团委、年级组负责人参加审定。要充分发扬民主,履行民主程序,实行以班级为单位,学生、教师、领导相结合的评选办法,杜绝教师或学校领导随意指定,敷衍塞责,徇私舞弊。3 .学校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进行层层评比、推荐。要在校园内大力宣传所推荐的候选学生的先进事迹,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切实达到活动目的。4 .学校对推荐的候选省、市、县级学生在上报前必须在校园内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以加强宣传,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群众监督。省、市、县级评选指标等额上报,不得突破或减少,同一学生只能申报一项表彰。获得市级表彰的,不再享受县级表彰。5 .各班要将评选名单一式两份报政教处备案,需上报的由政教处统一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