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职业健康安全保障措施.docx
建筑工程职业健康安全保障措施一、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范,佩戴劳动保护用品;上岗体检合格率、有害作业场所检测合格率、持证上岗率均达到100%;降低职业危害,杜绝职业病发生,严格控制重大职业病,确保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按GBT2800L2001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按照职业健康安全保证体系要求建立职业健康管理委员会,建立完善的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并保证实施,将职业健康管理落实到实处。本工程安全生产从思想保证、组织保证、技术保证、经济保证四个方面建立职业健康安全保证体系,确保实现安全目标。思想保证:加强职业健康安全教育,提高全体员工职业健康安全的意识;组织保证:成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机构;技术保证:制定各分项工程职业健康安全技术保障措施和操作规程,进行交底和检查,把危险源进行控制和消灭;经济保证:职业健康安全资金专款专用,保证职业健康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的完善,实行职业健康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提高管理人员的责任心,实现工程职业健康安全目标。职业健康保障体系见职业健康保障体系框图。职业健康保障体系伸想保障I粗织保障Ia术保障提高思想认识项目部劳动卫生保障措施劳动防护措施工会保障健康教育综合办公室健康管理劳动保护劳动条件改善维护保养建设防护设施医疗专家组咨询卫生业务管理专业培训劳动卫生保健临时急救站个人防护加强管理健康教育计划卫生保健自救互助预防为主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健康加强劳动保护增强自我保护能力一保障施工人员健康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保障措施1、组织管理措施项目部成立职业健康安全保障领导小组,设立工地医务室,配备必需的现场检测、检验、治疗设备及药品。主治医生承担临床病人的诊治,卫生防疫专业人员负责工地日常卫生防疫工作,做好工地食堂、饮食、饮水卫生管理、传染病防治及工地劳动卫生监督检测,组织人员定期进行健康体检,协助处理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对发生的传染病及时报告。2、劳动保护措施2.1重视劳动保护工作劳动保护是为了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而采取的各种保护措施,在施工中,加强行政管理,搞好劳动保护工作。利用工地板报、宣传栏、班前点名等形式加强劳动卫生防护知识教育,提高个人防护意识。施工管理者加强监督,有毒有害作业人员坚持佩带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上岗作业,并建立奖惩制度。建立工作时间的限制和休息时间,规定休假制度,从时间角度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采取各项劳动安全与卫生措施,从作业场所、环境条件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施工前与施工技术人员密切联系,使施工组织措施符合劳动卫生保障要求。合理组织劳动力,严格按照劳动定额组织施工。在实际施工中,由劳动卫生保障领导小组负责劳动卫生保障工作的监督与落实,必须强化管理,保证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保障施工顺利完成。2.2劳动保护用品配备视施工需要、施工场所中危害因素和劳动安全与卫生要求,合理配备足够、齐全的劳保防护用品。选择齐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雨衣、雨靴、手套、防护口罩、面罩等,既要使用方便,又要对危害和危险具有较好的防护效果。选购防护用品符合国家标准,并且保证质量,选购时应审核其产品的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在使用前用简易方法进行质量检察,发现不合格,及时更换。劳保用品必须提前采购,配置充足,统一发放。2.3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建立劳动保护用品正确使用管理规定,所有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接受检查,检查内容主要是:是否穿戴劳动保护用品、穿戴是否正确,是否穿戴足够防护用品。能否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对防护效果、对劳动者保护效果影响很大,即使质量好的防护用品,如果使用不当,也不能起到防护作用。因此使用者一定要按规定正确使用,熟悉、掌握防护用品使用方法,上岗前按规定穿戴,不能图省事、怕麻烦,只有正确发挥防护用品的作用,才能避免或减少伤害事故的发生。2. 4完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施工现场由于机械震动多,噪声大,露天作业时间长,在爆破作业、水泥装卸、搅拌及电焊中,工人常接触、吸入大量粉尘,易引起矽肺、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耳聋、震动病等。在施工中主要采取完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等预防措施。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在有毒或粉尘多地方,作业人员要戴防毒、防尘口罩。改变施工工艺,采用无噪声或低噪声的工艺和设备替代高噪声的工艺和设备,解决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污染问题。改善作业环境,对产生有毒气体和粉尘的场所,设置除尘设备及消毒设施,增加通风换气装置和采光照明设施。取消和减少手持震动机械,操作时使用防震垫、防震手套,以防止震动病的发生。电、气焊作业尽量实行隔离作业,电焊工必须戴专用防护面罩、眼镜和手套。在施工、生活区域内设置标志、信号和防护装置,在坑、洞、沟等设置防护装置。在经常过往的地点,为安全设置通道、便桥,安装防护设施和照明设施。在机电设备安装防护装置和漏电保护装置,在运转机械上设置安全启动和迅速停车装置,在高空作业时,为防止落物伤人、坠落摔伤设置工具箱和防护网等。合理安排工作和作息时间。室外夏季露天作业,延长中午休息时间,避开高温、高辐射环境下作业,作业人员戴手套、草帽、穿工作服,及时向作业人员提供含盐的清凉饮料。3、医疗卫生保障措施成立专职的保障机构,配备具有事业心和责任心的专业工作人员。同时配备必要的医疗设备,药品配置必须保证医疗用药。加强药品管理,所用药品必须为正规厂家生产,注意使用期限。积极与地方及上级医疗机构协调,做好伤病员后送工作。2.1 卫生防病措施在大批施工人员进场前,提前对施工地段进行卫生学勘察,对该地区传染病、地方病的流行分布,传播途径,病媒生物,进行全面细致的了解,并提供可行的保障措施。进行健康教育。让广大职工了解传染病和地方病的危害性、传播途径、临床症状及预防方法。在施工工地和生活区范围内,统一部署灭鼠、跳蚤、蚊虫等宿主生物措施。现场设置卫生设施有水源供冲洗,化粪池加盖并定期喷药,每日有专人负责清洁。工地设茶水亭和茶水桶,做到有盖、加锁和有标志。现场严格控制污水的积存,由文明施工人员及时清理。保持员工住宿区的整洁、通风,及时对有传染病的人员进行隔离或送医院检查。对供应工地餐饮的食堂进行专项控制,严格执行留样制度,检查饭菜质量和食堂卫生、餐具卫生,落实相关的卫生制度,定期消毒。现场设保健箱,备用急救包和常用药。积极与当地上一级卫生防疫部门协调沟通,接受其卫生防病工作指导,注意当地疫情情况。工中体检时,严密监测,防止肝炎、结核等传染病的发生。及时发现,尽早处置。3. 2疫情报告制度建立重大疫情的报告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交通检疫条例及国家鼠疫控制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在突发疫情时,及时上报国家卫生主管部门和地方卫生主管部门,并协助上级卫生部门实行应急处理措施。制定传染病、食物中毒、职业中毒应急处理措施,时刻防止上述事件发生,出现上述事件时及时做好治疗、转院、呈报等工作。工地卫生所医务人员负责做好各种恶性传染性疾病预防工作,发现恶性传染性疾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由工地卫生所医务人员负责隔离观察治疗(必要时交专门医院治疗),做好接触者的隔离观察和消毒工作,并立即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4、职业病防治措施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职业病防治工作从致病源头抓起,采取前期预防,同时,在劳动过程中加强防护与管理、产生职业病后及时治疗,并对职业病病人给予相应的保障,做到全过程的监督管理。4.1.职业病的前期预防职业卫生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运行或者使用。4. 2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为了保护劳动者健康,加强对有毒、有害物质等主要职业危害因素所致职业病的预防和控制,设置警报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加强职业危害因素的监测,由专人负责职业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并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粉尘、二氧化硫、噪声每36月监测一次,或根据施工情况适时监测。对有害因素超标作业点提出整改措施并监督落实。建立有害作业点劳动卫生档案并妥善保存。防止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所禁忌的作业,做到早期发现、早期诊断、早期治疗职业性健康损害和职业病病人。加强职业健康体检,组织从事接触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上岗前对从事粉尘、噪声、二氧化硫等作业的作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体检。体检项目如下:粉尘作业:内科常规检查,心电图,肝功能,血、尿常规,高仟伏胸部X射线摄片,肺功能。噪声作业:内科常规检查,耳鼻检查,血、尿常规,心电图,纯音听力测试。二氧化硫作业:内科常规检查,眼科、耳鼻喉科检查,胸部X线摄片,肺功能。在岗期间每年对上述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进行一次职业健康体检,体检中发现异常及时通知受检者本人并安排进一步诊治,对有毒有害作业人员建立职业健康档案并妥善保存。发现职业禁忌者及时调离工作岗位。4. 3.对职业病病人的治疗与保障对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作业的工人发现患有职业病或者有疑似职业病的,必须及时诊断、治疗,妥善安置。及时安排对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断;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对已诊断为职业病的病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按照国家有关工伤社会保险的规定执行;没有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的,其医疗和生活保障由造成职业病的用人单位承担。在疑似职业病病人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岗位,并妥善安置。4.1 严格执行职业病防治法,规范劳动施工组织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作息制度,合理安排劳动作业强度,严禁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下的作业行为。明显扬尘应及时洒水,减少对当地居民和施工人员危害。卫生、工会等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将劳动卫生保护工作纳入工地安全检查日程,定期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