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外驻人员专项薪酬福利管理规定.docx
股份有限公司(二类)2025人(规)字第Oll号短期外驻人员专项薪酬福利管理细则编号:1 .目的:为充分体现集团对短期外驻员工的重视和关怀,鼓励优秀的骨干人员积极投身异地事业建设工作,特制订短期外驻人员专项薪酬福利管理规定。2 .适用人员:员工被公司指派至广东省以外的其他省份的跨省异动情况,且员工在派驻工作省份的工作时间满1个月但不足1年的,不足1个月的无外驻专项薪酬福利。3 .专项薪酬福利项目:外驻员工除了享受员工正常薪酬福利政策外,还可享受以下专项薪酬、福利项目:序号项目经理级副经理级主任级副主任级/专员/店长/班长1驻外津贴标准5,000元/月4,000元/月3,000元/月2,000元/月2餐费补贴50元/人/天(按实际出勤天数核算)备注:上专项福利项目随当月工资发放。4.专项薪酬福利核算细则:4.1外派专项薪酬福利享受起止日期根据外派日期所决定,外派日期及专项薪酬福利执行标准具体详见下表:序号项目条件执行标准1外派生效日期(X)调动OA审批日期人员到岗日期以调动OA审批日期为准2调动OA审批日期<人员到岗日期以人员到岗日期为准3驻外津贴X为开始日期X<15B按全月标准享受4X>15B当月不享受5X为结束日期X15B当月不享受6X>15B按全月标准享受7餐费补贴/自X之日起开始享受/取消4.2外驻期间,职级发生变动的,按新职级对应驻外津贴标准进行调整。职级变更生效日期在当月15日前(含15日),则当月按调整后职级标准享受专项薪酬福利;当职级生效日期在当月15日后,则当月按原职级标准享受,次月按调整后职级标准享受专项薪酬福利。(职级变更生效日期以任命通知挂OA的时间为准)5 .外驻期限、结束安置原则:5.1 外驻期限以外驻前所约定的时间期限为准;5.1.1 外驻时间<外驻期限,员工想调回原工作地,按调动流程进行申请报批;5.1.2 外驻时间外驻期限,公司将根据外驻员工个人意愿可申请调回原工作地。5.2 当外驻员工结束外驻,返回原工作地时,岗位安置将结合公司组织架构及人员配置的实际情况,原则上按不低于该员工结束外驻时所任职位级别进行岗位安置,外驻期1年的,薪酬待遇(不含驻外津贴)根据所安置职位级别上调一级定薪。6 .其他规定:6.1 以上费用列入各单位年度预算,相关补贴发放形式和流程参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6.2 当外驻员工结束外驻,本规定中涉及的所有专项薪酬福利取消;6.3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试行,原福利政策与此标准不一致的,按两者中较高标准执行;7 .附注:本文件自2025年6月1日起试行,试行结束如无更新,自动转正式执行,不再另行发布。本文件由人力资源中心负责解释修订。8 .附件:关于因公外出费用的管理规定X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O二五年五月二十九日呈报:董事办发送:总部各职能中心、各营运(大)区、各配送单位及药厂掌握对象:总部各职能中心主管、各营运(大)区主管、配送及工业人事主管、人力资源中心全员知悉对象:无管理部门:人力资源中心编制:复核:审核:审批:版本记录序g变更日期变更内容版本号编制复核审核审批12025-5-29因公司业务需要,新增文件。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