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实操-混凝土公司成本核算实例.docx
成本核算做账实操文库成本实操-混凝土公司成本核算实例以"坚固混凝土公司”为例,该公司主要生产各类强度等级的商品混凝土,月产量为5万立方米,下面对其成本进行核算。一、原材料成本核算水泥采购费用:水泥是混凝土的主要胶凝材料,不同强度等级的混凝土使用的水泥标号和用量有所差异。以该公司主要生产的C30混凝土为例,每立方米需42.5级水泥350千克,当前42.5级水泥市场采购价为每吨400元。每立方米混凝土水泥成本=350千克÷1000×400元/吨=140元。月水泥采购总成本=140元/立方米×50000立方米=7000000元。骨料(砂、石)采购费用:骨料在混凝土中起骨架作用,每立方米C30混凝土需中砂700千克,采购价每吨120元;需碎石IlOO千克,采购价每吨150元。每立方米混凝土中砂成本=700千克÷1000×120元/吨=84元。每立方米混凝土碎石成本=1100千克÷1000×150元/吨=165元。每立方米混凝土骨料总成本=84元+165元=249元。月骨料采购总成本=249元/立方米×50000立方米=12450000元。外加剂采购费用:为改善混凝土性能,会添加减水剂、缓凝剂等外加剂。每立方米C30混凝土需外加剂8千克,外力口剂采购价每千克5元。每立方米混凝土外加剂成本=8千克5元/千克二40元。月外加剂采购总成本=40元/立方米×50000立方米=2000000元。水的成本:每立方米混凝土需用水180千克,水价按每吨3元计算。每立方米混凝土水成本=180千克÷1000×3元/吨=0.54TEo月水成本=0.54元/立方米×50000立方米=27000JLo月原材料成本总计二7000000元+12450000元+2000000元+27000元=21477000元。二、生产设备成本核算设备购置及折旧费用:工厂购置了搅拌站、配料系统、运输罐车等生产设备,设备采购总成本为50000000元,按使用年限10年折旧。每年设备折旧成本=50000000元10年=5000000JLo月设备折旧成本=5000000元-12月416667元。设备维修及保养费用:每月对生产设备进行维修保养,费用约300000元。月生产设备成本总计=416667元+300000元=716667元。三、人力成本核算生产工人薪酬:生产车间有工人60名,人均月工资7000JLo月生产工人薪酬总成本=60×7000元=420000元。技术人员薪酬:技术人员10名,负责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质量监控等工作,人均月工资10000元。月技术人员薪酬总成本=10×10000元=100000元。管理人员薪酬:管理人员15名,人均月工资8000元。月管理人员薪酬总成本=15×8000元=120000元。员工福利费用:每月为员工缴纳社保、公积金等福利费用,人均1500元。月员工福利总成本=(60+10+15)×1500元=127500JLo月人力成本总计=420000元+100000元+120000元+127500元=767500元。四、运输成本核算运输车辆费用:公司拥有20辆混凝土运输罐车,每辆车购置成本为300000元,按使用年限8年折旧。每辆车每月燃油费、维修保养费等运营成本约20000元。每辆车每月折旧成本=300000元÷(8×12)3125元。20辆车每月折旧成本=3125元×20=62500元。20辆车每月运营成本=20000元20=400000元。月运输车辆总成本=62500元+400000元=462500JLo运输人员薪酬:每辆罐车配备1名司机,司机人均月工资8000元。月运输人员薪酬总成本=20×8000元=160000元。月运输成本总计二462500元+160000元=622500JLo五、其他成本核算水电费:生产过程中搅拌站、设备运行等消耗大量水电,每月水电费支出约150000元。场地租赁费用:租赁生产场地,每月租金200000元。环保费用:混凝土生产会产生粉尘、废水等污染物,每月环保处理费用约80000元。月其他成本总计=150000元+200000元+80000元=430000元。六、总成本核算总成本计算公式:总成本=原材料成本+生产设备成本+人力成本+运输成本+其他成本。月总成本=21477000元+716667元+767500元+622500元+430000元=23913667元。每立方米混凝土成本=23913667元÷50000立方米=478.27元。通过以上核算实例可知,混凝土公司成本中原材料成本占比最大。为降低成本,公司可与原材料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争取更优惠的采购价格;优化生产流程,提高设备利用率;合理规划运输路线,降低运输成本等。例如,批量采购原材料,获得更大的价格折扣;对员工进行技能培训,提升单位时间产量;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降低设备故障率等,以此提升公司的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力。成本核算管理制度1.目的为规范公司成本核算工作,提高成本核算的准确性和及时性,特制定本办法。2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各项成本的核算。3 .成本开支范围3.1 为生产商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直接材料、直接工资、其他直接支出和制造费用计入制造成本。3.1.1 直接材料:指生产商品产品和提供劳务过程中所消耗的,直接用于产品生产,构成产品实体的原料及主要材料、外购半成品以及有助于产品形成的辅助材料和其他直接材料。3.1.2 直接工资:指在生产商品产品和提供劳务过程中,直接参加产品生产的工人工资以及按生产工人工资总额和规定比例计算提取的职工福利费。3.1.3 燃料及动力:指直接用于产品生产的外购燃料和水、电、汽、冷动力费用。3.1.4 制造费用:指应由产品制造成本负担的,不能直接计入各产品成本的有关费用,主要指各生产车间管理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费,生产车间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的折旧费,租赁费(不包括融资租赁费),修理费、机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取暖费(降温费),水电费,办公费,差旅费,运输费,保险费,设计制图费,试验检验费,劳动保护费,修理期间的停工损失以及其他制造费用。3.2 下列各项支出不得计入成本:3.2.1 资本性支出,即购置和建造固定资产和其他资产的支出。3.2.2 对外投资的支出。3.2.3 无形资产受让开发支出。3.2.4 违法经营罚款和被没收财产损失。3.2.5 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3.2.6 灾害事故损失赔偿。3.2.7 各种捐赠支出。3.2.8 各种赞助支出。3.2.9 分配给投资者的利润。3.2.10 国家规定不得列入成本的其他支出。4 .成本核算的任务、原则4.1 公司成本核算的任务。4.1.1 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成本开支范围和费用开支标准,合理归集与核算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正确计算产品成本并根据公司内部经营管理需要和有关部门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提供成本报告和有关分析资料。4.1.2 监督成本费用发生的合规性和合理性。4.1.3 促进企业改善经营管理,降低生产耗费,提高经济效益。4.2 成本核算工作的原则。4.2.1 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建立健全适应市场竞争和内部管理需要的成本费用核算体制。4.2.2 开展成本费用核算工作,加强对二级核算单位以及班组成本核算的组织与管理。4.2.3 成本费用核算工作必须在不断加强与完善各项基础管理工作的前提下进行,使成本费用的核算具有可靠的基础。4.2.4 成本费用计算期应与会计核算期一致,规定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每月1日至当月末。计入当月成本的费用要素消耗和产品产量的起止日期须与成本计算期保持一致,不得提前和延后。4.2.5 成本核算必须坚持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应真实准确地反映特定会计期间的成本水平的经营成果。4.2.6 成本核算须划清本期成本与下期成本的界限、在产品与产成品的界限、各种产品之间的成本界限。4.2.7 根据计算期内完工验收入库的产品数量、实际消耗和实际价格,计算产品的实际成本,不得以估计成本、目标成本代替实际成本。按计划成本、定额成本进行核算的,应在月末调整为实际成本。4.2.8 遵循谁受益谁承担费用的原则确定成本核算对象,对生产和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应设置成本费用账册,以审核无误、手续齐备的原始凭证为依据,对成本项目在各成本核算与管理对象间进行分配,做到真实、准确、完整、及时。4.2.9 公司成本核算中的各项具体方法(包括材料计价、价差调整、费用分配方法、完工产品和在产品成本计算等),前后各期必须一致,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应报经主管部门批准,并将变更的原因及其对成本费用和财务状况的影响,在当期的会计报告中加以说明。5 .生产费用的分类、归集、分配5.1 生产费用按经济内容(或性质分类称为生产费用要素。5.1.1 外购材料:指为进行生产经营而耗用的一切从外部购进的原材料及主要材料、半成品、辅助材料、包装物、修理用备件和低值易耗品等。5.1.2 外购燃料:指为进行生产经营而耗用的一切外部购进的各种燃料,包括固体、液体和气体燃料。5.1.3 外购动力:指为进行生产经营而耗用的由外部购进的各种动力。5.1.4 工资:指应计入生产费用的职工工资。5.1.5 职工福利费:指计入生产费用的职工福利费。5.1.6 折旧费:指各生产单位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按照规定的折旧率计算提取的折旧费用。5.1.7 修理费:指按照确定并备案的提存率预提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各类固定资产的大中小修理费用或直接计入生产费用的修理费用。5.1.8 利息支出:指应计入生产费用的银行借款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后的净额。5.1.9 税金:指应计入生产费用的各种税金,包括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5.1.10 其他支出:指不属于以上各要素的费用支出,如物耗和非物耗等。5.2 生产费用按经济用途分类称为成本项目。公司成本项目规定如下:5.2.1 直接材料:直接用于生产构成产品实体的各种原料、主要材料和外购半成品以及有助于产品形成并具有消耗定额的辅助材料,另外包括包装物。5.2.2 燃料及动力:指直接用于产品生产的外购和自制的各种燃料和动力。5.2.3 工资及福利费:直接参加产品生产的工人工资以及职工福利费。5.2.4 制造费用:指各单位为组织和管理生产所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1)工资:指车间生产工人以外的管理人员、辅助工人、勤杂人员的工资。(2)职工福利费:指车间生产工人以外的管理人员、辅助工人、勤杂人员的职工福利费。(3)折旧费:指车间使用的各类固定资产提取的折旧费。(4)修理费:指车间维修各类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所发生的修理费用。(5)办公费:指车间发生的文具、纸张、印刷品等办公费用。(6)水电费:指车间非工艺过程用水和照明用电的费用。(7)取暖费用:指车间应分担的采暖费用,不包括支付职工取暖费津贴。(8)租赁费:指车间从外部租入各种固定资产和工具而支付和租金。(9)差旅费:指车间因公外出的各种差旅费、市内交通费。(10)机物料消耗:指车间非直接用于产品、劳务的一般消耗材料,不包括修理费用、劳动保护用品等。(U)保险费:指车间应负担的财产保险费。(12)低值易耗品摊销:生产车间耗用的通用工具、生产用具、仪器等。(13)劳动保护费:车间为保证劳动安全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应由制造费用开支的各项劳动保护措施费、劳动保护装置维护费、防暑降温费、劳动保护用品等。不包括增加固定资产的劳动安全防护措施支出。(14)季节性修理期间的停工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