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太平间管理制度及风险防控.docx
医院太平间管理制度及风险防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曲靖市殡葬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工作实际,制定*市第一人民医院太平间管理制度:一、太平间工作制度(一)太平间由后勤管理中心指定专人负责管理。自觉接受上级部门、医院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太平间工作人员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二)太平间仅负责接收和暂时保管在本院医治无效死亡的病员尸体。(三)负责太平间的设备、财产的使用和保管。若冷藏柜等设备发生故障应立即报告及时维修。如无故损坏、丢失要追究责任或赔偿。(四)太平间接收的尸体应标明死亡时间、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相关信息,逐项按照登记本的要求详细登记,填写尸体信息卡片,存入冷藏柜。(五)尸体在太平间存放期间,不接待家属或单位瞻仰或进行迷信、纪念活动。(六)尸体在太平间存放一般不得超过3天,存放逾期应及时督促家属、相关单位迅速处理。超过时限无人领取,应及时向医务处、保卫处等相关职能部门报告。太平间工作人员对尸体存放应经常检查,严防损坏和腐烂。(七)病理科需要进行尸检、手术或补取尸体组织材料时,必须取得医务处的同意,由医务处通知后方可进行,操作结束后按要求做到尸体清洁,衣着整齐,面容端正,外形与尸检前基本一致,然后放回冷藏库。二、太平间接运存取尸体制度(一)太平间工作人员在接运尸体、存取尸体时,必须执行"三查两对制度(三查:查死亡登记本、查尸体冷藏柜姓名卡片、查尸体信息卡片;两对:核对死亡诊断,核对出院结账单),并填写一式两份尸体认领确认书。一份交由死者家属保管,一份医院留存备查。(二)工作人员在收殓尸体时要文明操作,善待死者,稳抬轻放,避免出现拖、拉、抛、坠尸体的现象。(三)凡送入太平间的尸体,应衣着整齐,处置规范,符合卫生要求,并附有死亡者姓名、年龄、性别、诊断、所在单位及家庭住址等信息卡片,别在尸体胸前。(四)家属领取尸时应提交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还应同时提供委托办理人身份证明。太平间管理人员必须核对无误,办理交接手续并签字认可后方可领走,并做好相关记录,注明尸体取走的日期,去向,以防领错尸体。(五)对有医学价值或刑侦、司法需要的尸体进行解剖或尸检时,太平间工作人员应做好专门记录,完善签字手续并积极做好配合工作和尸体保管工作。凡经解剖的尸体送回太平间时,必须面容端正、清洁、衣着整齐,检查并做好记录,防止差错和尸体损坏,凡在太平间保管期间造成的不良后果及差错,一切责任由太平间工作人员自负。三、太平间消毒隔离制度(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二)对于停放、处置尸体设施和房间定期使用消毒液喷雾消毒,并做好记录。(三)运送尸体时要密闭,不允许裸露,走专用通道。对运送尸体的工具,使用前后用消毒液进行擦拭、消毒。(四)工作人员在处置尸体时应做好个人防护,按照标准预防的原则进行工作。佩戴防护用具、穿工作服(必要时穿隔离服),防止交叉感染。(五)对太平间产生的污水、废弃物,应按照医院相关感染制度执行。(六)患传染病死亡者,应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对遗体进行特殊消毒处理,防止疾病的蔓延、传播。(七)对传染性疾病或疑似传染病的尸体,在送入太平间前应进行消毒处理,然后放入单独的隔离间(柜),尸体领送后,要进行严格的消毒处理。(八)对逝者的遗弃物品处置:为非法定传染病死亡的应按医疗废物管理的相关要求收集和处置;为法定传染病死亡的物品处理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规定执行。四、太平间安全管理制度(一)保卫处负责对太平间的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检查、监督。并按要求配备消防设备。(二)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太平间不得在太平间内吸烟、使用明电、电炉取暖。(三)宣传移风易俗严禁死者亲属在医院和太平间内烧香、点烛、烧纸、燃放鞭炮,以防火灾发生。(四)严禁在医院和太平间内进行封建迷信活动。(五)严禁死者亲属挑衅滋事,如发现应立即制止,并给予严肃批评教育,对不听制止、劝导者,向相关职能部门报告,必要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处理。五、太平间卫生管理制度:(一)清洁卫生工作由太平间工作人员负责管理,应随时清扫,保持环境清洁、卫生,室内物品摆放符合要求,规范管理。(二)要勤打扫、勤检查、勤消毒,做到无蝇、无鼠、无臭味。(三)隐蔽死角,应每周清扫一次,做到无垃圾、无积水、无死角。(四)污物要及时销毁,规范处理,不得乱堆乱放。六、太平间收费管理制度(一)由财务处负责对太平间收费管理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医院财务相关管理规定,按规定收取费用并出具合法票据,严禁强制服务收费和巧立项目乱收费。(二)太平间收费严格执行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卫生厅(2005)556号文件"关于规范和调整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服务价格的通知中相应的收费标准。(三)太平间工作人员按收费标准开具收费通知单,交由死者家属或相关人员及时到财务处交清费用,如发生乱收费,超标准收费等现象,除扣发当月全部劳务报酬外,并根据情节轻重,按财经纪律处理并辞退。七、太平间冷藏柜管理制度太平间冷藏柜是由制冷机组和箱体两部分组成,柜中的温度通常控制在-5到5团的范围内。为保障设备的安全正常的运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一)太平间工作人员负责冷藏柜的日常使用和管理。(二)太平间工作人员要经常检查冷藏柜内的温度,并每天作好记录。(三)太平间工作人员应定期对柜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登记。(四)太平间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经常检查维修保养,出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报告。(五)冷藏柜必须及时关好,不得出现敞开的现象。(六)冷藏柜非工作人员不得操作。(七)冷藏柜属医疗设备,出现问题必须由专业人员负责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