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服务公司跨地区劳务派遣服务协议.docx
人力资源服务公司跨地区劳务派遣服务协议甲方(用工单位):公司名称:甲方公司全称法定代表人:甲方法人姓名地址:甲方公司地址联系电话:甲方联系电话乙方(劳务派遣单位):公司名称:乙方公司全称法定代表人:乙方法人姓名地址:乙方公司地址联系电话:乙方联系电话鉴于甲方有跨地区用工需求,乙方具备人力资源派遣服务资质,双方经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就乙方向甲方提供跨地区劳务派遣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服务内容人员派遣: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在派遣人员招募地区招募、筛选并派遣符合甲方岗位要求的劳务人员至甲方位于用工地区的工作地点工作。劳动合同管理:乙方负责与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终止等手续,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二、派遣期限本协议派遣期限自起始日期起至修吉束日期止。派遣期满前,双方如无异议,则本协议自动延续延续时长。三、劳务人员的管理工作安排: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安排劳务人员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等。日常管理:甲方负责劳务人员的日常工作管理、绩效考核等,但不得损害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劳务人员应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甲方有权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退回与更换:若劳务人员出现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等情形,甲方可将其退回乙方,乙方应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派遣符合条件的人员。四、劳动报酬与福利待遇劳动报酬:甲方按照双方约定的标准,每月具体日期前将劳务人员的劳动报酬支付给乙方,乙方应在收到款项后的规定时间内发放给劳务人员。福利待遇:乙方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为劳务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费用。劳务人员享有与甲方当地员工同等的福利待遇。五、费用结算服务费用:甲方按照每人每月具体金额的标准向乙方支付劳务派遣服务费用。费用支付:甲方应在每月支付日期前,将上月的服务费用及劳务人员的劳动报酬、社会保险费用等一并支付至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发票开具:乙方在收到款项后的规定时间内,向甲方开具合法有效的发票。六、双方权利与义务(一)甲方权利与义务权利: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协议约定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对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在劳务人员出现违约或违规行为时,有权要求乙方进行处理。义务:为劳务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按照协议约定支付费用;协助乙方处理劳务人员的工伤、职业病等事故。(二)乙方权利与义务权利: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协议约定支付费用;对甲方的用工情况进行监督,确保甲方遵守法律法规和协议约定。义务:按照甲方要求招募、派遣劳务人员;负责劳务人员的劳动合同管理、社会保险缴纳等工作;处理劳务人员与甲方之间的劳动纠纷。七、违约责任若甲方未按照协议约定支付费用,每逾期一日,应按照未支付金额的X%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规定天数的,乙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甲方支付已发生的费用及违约金。若乙方未按照协议约定派遣人员或未履行相关义务,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八、争议解决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九、其他条款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订日期:年月一日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订日期:年一月一日